索 引 号 1115252401167430X8/2022-0075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文  号 苏右政办发〔2022〕58 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0-28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苏尼特右旗2023-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0-28 16:59 浏览次数:
 2023-2025 年苏尼特右旗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锡盟关 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要求,坚持在旗 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 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概况
  (一)旗情概况
  苏尼特右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锡林郭勒盟西部。地 理坐标北纬 41°55′ ~ 43°47′,东经 111°08′ ~ 114°16′。东 接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镶黄旗,南邻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 翼后旗、商都县,西连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北与二连浩特市、 蒙古国接壤,国境线长 18.15 公里。境内东西长 254.52 公里, 南北宽 192.71 公里,下辖 4 个苏木、 3 个镇,63 个嘎查村、 14 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 2.23 万平方公里。草场总面积 3351 万亩, 可利用草场面积 3187 万亩, 人均草场面积约 1100 亩。2021 年 末总人口 6.55 万人, 由汉族、蒙古族、回族、满族、朝鲜族、 藏族、哈尼族、土家族、侗族、布依族、壮族、彝族、鄂温克 族、达斡尔族等民族组成。赛汉塔拉镇为苏尼特右旗政府所在地,是全旗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全镇面积 68.65 平方 公里。
  苏尼特右旗地处荒漠半荒漠草原,属于中温带亚干旱大陆  性季风气候,年降水量 170— 190 毫米,蒸发量约 2700 毫米。  境内风能、光能资源较为丰富。“苏尼特羊”苏尼特双峰驼”为自  治区优良品种,苏尼特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尼特牛、羊肉分  割系列产品,获“中国食品安全放心品牌”称号,有着“熊猫羊” 美誉的苏尼特羊先后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 “国家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赛汉塔拉绒毛纺织产业循环经济园区  被评为“国家承接纺织产业转移试点园区”全区绒毛纺织服装  产业示范基地”等称号。全旗区域优势明显,靠近京津地区,境  内交通路网基本形成,旗政府所在地赛汉塔拉镇距赛乌苏机场  90 公里, 距二连浩特市 120 公里, 集(集宁)二(二连浩特)   国际联运铁路线南北贯通,二(二连浩特) 广(广州) 高速、  208 国道、209 国道等纵横交错。境内有苏尼特右旗王府、毕鲁  图庙、额仁淖尔岩画、脑木更敖包、赛汉塔拉温泉等古迹遗址、 旅游景点。
  中国第一支乌兰牧骑在苏尼特右旗诞生,厚重的草原文化 底蕴成就了“中国骆驼文化之乡”中国快骥之乡 ”蒙古族传统祝 颂文化传承之乡 ”内蒙古骆驼文化摄影基地”内蒙古观赏石宝 玉石基地及钱币石之乡”等美誉。近年来,苏尼特右旗先后获  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科技进步旗 ”全国卫生旗县”“自治区文明旗县城”“自治区双拥模范旗”自治区文化先进 旗”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等称号。
  2021 年,全旗生产总值 432222 万元,同比增长 6.8% 。年 内,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 24961 万元, 同比增长 36.2% ;公 共财政预算支出 147064 万元,同比下降 10.2% 。社会消费品零 售总额完成 87827 万元,同比增长 6.2% 。居民可支配收入完成 33956 元,同比增长 7.7% 。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完成 42768 元,同比增长 7.1% ;农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完成 15796 元, 同比增长 11% 。
  (二)脱贫攻坚概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 决定,围绕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落实“六个 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确定了  、细、全”的推进方式和 路 一线”发展思路,以年均增长 26.3%的投入力度,累计投入资金 3.74 亿元,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形成全旗大扶贫格局。2011 年,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全旗 2043 户 5165 名建 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其中 2014年至 2018年累计脱贫 2015 户 5102 人,2018 年底贫困发生率由 2014 年的 10.8%下降至 0.21%, 通过盟级初审和自治区第三方评估验收。2019 年 4 月 18 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公告, 在全区率先退出国贫旗县 序列,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1.压实主体责任,组织保障绘蓝图。一是组织保障到位。
  全旗成立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脱贫攻坚指挥部,成立 综合协调、资金项目、产业培育、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 保障、宣传报道、考核问效、督查问责、和谐共建 10 个专项工 作组,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健全“六级联动”和“三 级调度”工作机制,实现党政主要领导分区作战,人大、政协主 要领导和 5 名旗委常委分片合击,26 名联系嘎查村处级领导包 联帮扶,21 个盟直帮扶单位、99 个旗直帮扶单位定点帮扶,217 名干部组成 63 支驻嘎查村工作队驻村帮扶, 694 名帮扶干部结 对帮扶的“六级联动”帮扶机制,协调配合嘎查村“两委”落实直接 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密切协调、全面攻坚的工作格局。二是 制度优先落实。先后制定《苏尼特右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分工 方案》《苏尼特右旗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苏尼特右旗 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苏尼特右旗精准扶贫资金管理 使用暂行办法》《苏尼特右旗驻贫困嘎查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 等制度,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同时, 印发《苏尼特右旗贯彻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 见〉具体工作方案》《苏尼特右旗打赢脱贫攻坚战分工方案》 《苏尼特右旗坚决打赢脱贫攻坚 2020 年收官战工作方案》等方 案,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扶贫”,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 实行党政同责同抓,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有 力地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三是督查考核规范。加强对脱贫攻坚 工作的督查指导,将其纳入旗委巡察范围,整合自治区派驻脱贫攻坚工作总队、盟派驻脱贫攻坚督导组和旗脱贫攻坚指挥部 考核问效组、督查问责组力量,开展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及 时通报和反馈发现的问题, 限期整改。并将脱贫攻坚工作列为 重点考核内容,提高苏木镇和旗直单位脱贫攻坚考核赋分权重, 落实半年考核、月考核和重点考核方案,对苏木镇、旗直帮扶 单位、旗直专业部门、嘎查村“两委”、驻嘎查村工作队、嘎查 村第一书记六类考核对象逐级考核,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
  2.坚持精准施策,产业措施全覆盖。
  ——畜牧业主导产业巩固升级。做优羊产业,全旗 58 个嘎 查种公羊实行集中管理,种公羊集中管理站点 42 处、苏尼特羊 核心群 132 群、扩繁群 9 群,培育国家级肉羊核心育种场 1 处, 构建“良种场+扩繁群+核心群”一体化良种肉羊繁育体系。做强 牛产业,依托嘉兴合作社纯种安格斯牛繁育基地和 2 处肉牛养 殖基地带动效应,打造现代化良种肉牛扩繁示范点,推动全旗 良种肉牛繁育体系建设。全旗累计引进良种肉牛 5621 头,其中
  纯种安格斯牛 2400 头、西门塔尔肉牛 3221 头。做大驼产业, 以额仁淖尔苏木苏尼特双峰驼养殖繁育基地、桑宝拉格苏木苏 尼特双峰驼驼奶加工基地和大庆金骆驼集团驼产业深加工项目 为抓手,积极构建繁育养殖、驼奶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全 产业链体系,全旗现有养驼户 135 户,专业合作社 3 家,苏尼 特双峰驼存栏数 4000 余峰。
  ——畜牧业产业化水平提升。健全完善牧企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构建 头企业为核心、标准化家庭农牧场为骨干、合作社 为纽带、农牧民为基础”的农牧业一体化发展格局。引进羊羊牧 业、蒙郭勒、草原绿盟等涉农涉牧龙头企业,培育和扶持嘉兴、 嘉旺、陶高图等一批本土合作社,有效带动全旗畜牧业规模化、 集约化发展。全旗各类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 400 余家,其中, 国家示范合作社 1 家、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企业 6 家、自 治区示范合作社 3 家,盟级龙头企业 1 家、盟级示范合作社 5 家, 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凸显。
  ——特色农畜产品发展壮大。依托资源、区位、政策等优 势,发展特色农蓄产品深加工,持续强化农牧业生产基地基础 设施建设。先后吸引 12 家肉食品精深加工企业、12 家绒毛加工 企业和 15 家有机肥、乳制品、熟食品、民族手工艺企业入驻绒 毛纺织产业循环经济园区,实现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为 农牧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目前,全旗肉食品精深加 工比重达到 65%, 肉食品、无毛绒、有机肥年加工量分别达到 60 万只、5000 吨和 5 万吨。特别是羊羊牧业、蒙郭勒肉业、内 蒙古兴旺羊绒等 31 家企业,通过扶贫资金入股、订单收购等方 式, 辐射带动贫困户 1600 余户。
  ——多层级产业基地融合发展。通过项目支持、扶贫资金 入股等方式,围绕“肉、奶、草、绒、菜”等产业, 因地制宜、 因户制宜扶持发展致富产业,重点培育良种安格斯牛养殖基地、 骆驼养殖基地等旗级扶贫产业基地 11 个, 奶食干肉加工车间、蔬菜大棚等苏木镇级扶贫产业基地 8 个,实施杏树种植、鱼塘+ 全株玉米种植等嘎查村扶贫产业基地建设和资金资产收益项目 44 个,覆盖贫困人口4000 余人, 人均增收 1200 元。村级光伏 扶贫电站全部并网发电,收益资金以 分制管理”公益性岗位 补贴”等方式发放到户。
  3.聚焦精准攻坚,行业扶贫重实效。
  ——聚焦“减负担”,健康扶贫有保障。全旗在落实“三个一 批”行动计划、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的基础上,投 入 455 万元建立健康扶贫基金。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 疗救助“三重保障”,以及旗级健康扶贫基金兜底作用。目前, 全旗贫困人口住院费用、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分别最高可 达 90%和 80%, 有效减轻贫困户的医疗负担,切实解决“因病 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17 年以来,累计为符合条件的 1.7 万 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54 万元,实现 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覆盖,为 1914 人次贫困患 者兜底报销就医费用 221 万元,对 2940 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 点人群进行了疾病筛查。
  ——聚焦“断传递”,教育扶贫有保障。严格 育脱贫一批” 工作要求,及时足额发放扶贫助学金,设立 400 万元的教育扶  贫基金,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 高等教育阶段补助措施。 2014 年以来,累计落实各级各类助学  资金 8327 万元,其中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补助资金 1186万元,惠及学生 4254 人次。建立全旗各类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数据库,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目前,全旗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学 生因贫辍学,小学阶段入学率 100%, 初中阶段入学率 112%。
  ——聚焦“促就业”,就业扶贫有保障。率先在全区出台建 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政策,对稳定在企业和个体工 商户就业 6 个月以上贫困人口(季节性打工稳定就业 3 个月以 上的 )每月给予 500 元补贴,引导贫困劳动力多渠道就业。2017 年以来, 累计为 770 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发放劳务补贴 217.2 万元。以就业创业扶贫服务中心、民族特色创业一条街为 平台,打造“嘉利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就业扶贫基地和 “腾尔利民族文化公司”京蒙劳务协作技能实训基地。先后举办 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 20 余场,开展毡绣工艺、古法羊皮纸、乳 制品加工等各类技能培训 25 期,累计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1082 人。出台《苏尼特右旗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及奖补办法》, 认定 业扶贫车间 ”7 家,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53 人,开 发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等公益性岗位安置 112 人。
  ——聚焦“可持续”,生态扶贫有保障。依托苏尼特羊品牌 优势,从 2009 年起,连续 11 年实施冬羔补饲提前出栏工作, 发放财政补贴资金 6200 余万元, 引导农牧民累计出栏冬羔 84 万只,使农牧民由原来的一年一季出栏变为一年两季出栏,实 现了“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制度,落 实国家新一轮草原生态奖补政策,2016 年至今,累计向 16783户次农牧户发放奖补资金 4.8 亿元,其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 奖补资金 9580 万元。做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足额兑现 补贴资金。在中航集团的协调下,引进中国林科院林业所培育 的野牛草制种、育种技术,实施生态修复及生态扶贫项目,推 动实现生态保护与增收互促共赢。
  ——聚焦“兜底线”,社保兜底有保障。从 2018 年起,按照 每人每年不低于 100 元的标准,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脱 贫人口、低保、特困、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 17935 人次代缴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 目前,全旗符合参保条件的困难群体城乡居 民养老保险代缴率和参保率均达到 100% ,达到退休年龄的脱贫 人口全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与兜底保障衔 接工作,累计将 1632 名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 范围。将非低保贫困户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累计为 4194 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 949.7 万元,有效解决贫困户突发性、 临时性的生活困难。
  ——聚焦“助发展”,金融扶贫有保障。政府出资 1500 万元 作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存放于合作金融机构(农 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金融机构按 1:5 放大比例对建档 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制定《全旗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方案》, 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入户宣传调查工作,切实加强扶贫 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和宣传,累计发放贷款 101 笔,计 433.5 万元。
  ——聚焦“挪穷窝”,易地搬迁有保障。全旗对草场面积小、基础设施薄弱、生产资料匮乏等资源承载能力严重不足地区的 115 户 284 名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并依托绒毛分 梳扶贫基地和毡绣扶贫车间,通过资金资产收益、为有劳动能 力的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提供就业岗位,安置就业 106 人(占劳 动力的 83%), 统筹资金打造集牧区养老、机构养老、智慧社 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医养结合“五位一体”的新型综合养老 园区。 目前,全旗牧区 278 户 314 名 60 岁以上老年人已入住老 年公寓,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68 户。
  4.激发内生动力,多措并举聚合力。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得 到改善。2014 年以来,累计投入 11 亿元,新建、改造农牧民住 房 2556 户, 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 1281 户, 切实保障贫困 户住房安全;新建机井 751 眼、储水窖 1382 处,发放拉水车 106 辆、改水设备 3040 台,实施牧区集中供水工程 7 处、农区自来 水工程 22 处,累计解决 4907 户 14 721 名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 实现贫困户安全饮水全覆盖;为 2043 户农牧民接通网电,为不 具备通网电条件的农牧户配备新能源风光互补设备 3900 套。修 建嘎查村沥青、水泥路和砂石路 1244.8 公里,全旗农牧区公路 里程为 2199.4 公里,沥青、水泥路占比率 70.4% ,63 个嘎查村 境内沥青、水泥路通达率 100%; 建设旗自办节目发射基站 14 座,发放 2600 套 户通”设备,盟、旗自办广播电视节目信号 覆盖率均达 98%以上;新建 36 个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覆盖率 100%。 二是内生动力得到有效激发。通过开展农村牧区 忘初心、凝魂聚气、固本强基”试点工程,组织“送理论、送政策、 送法律、送文化”等活动。探索 兰牧骑+”流动文明实践模式, 整合科技、卫生、农牧业、扶贫、司法等各行业资源组成草原 综合服务轻骑兵, 开展“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综 合志愿服务活动, 助力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托嘎查村 级电商服务站点和 木沁商城”电商平台, 先行在 7 个嘎查试 点设立文明团结奖励流动超市, 将奖励超市打造成为牧民群众 互学互比互促的新时代文明实践舞台。以选树培育道德模范、 身边好人、最美家庭、好家风家训等措施,围绕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乡风文明大行动,设立善行义举榜,完善 规民约”, 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三是攻坚合力实现协作共赢。协 力推进对口帮扶。 按照东西部协作总体部署,北京市大兴区、 经开区先后对我旗开展结对帮扶,京蒙两地建立全面协作机制, 不断深化帮扶领域,在产业发展、消费扶贫、人才交流、教育 培训、医疗保障、劳动就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 效。北京市各级累计投入 1.5876 亿元财政帮扶资金实施 103 个 项目,经开区引进京东方能源、国材北丝等企业,实现新能源 和驼产业重大项目落地, 强力助推全旗乡村振兴战略。合力推 进定点扶贫。与中航集团构建涵盖直接帮扶、开放式帮扶、智 力帮扶的 +2”定点帮扶体系,在主导产业培育、特色产品推广、 名优产品采购、旅游资源推介、志愿结对行动等方面,实施保 障安全饮水、改善居住条件、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项目 14个。开展消费扶贫,在 凰优购”上线苏尼特右旗扶贫专区,  统筹航食配餐资源,采购苏尼特牛羊肉 2161 万元,提取产业扶 贫资金 214.7 万元。常态化开展“中航蓝天课堂”支教和夏令营活 动, 投入 100 万元设立中航蓝天教育发展基金、建设职业教育 实训基地。 聚力做好社会帮扶。 自治区、盟级帮扶领导多次实 地调研指导工作, 在社会扶贫创新协作试点、扶贫义诊、协调 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22 个盟直帮扶单位、99 个旗直帮 扶单位因地制宜地开展帮扶,累计投入帮扶项目资金 4600 余万 元。 四是返贫防线得到巩固夯实。2018 年起,在全区率先实施 “防贫保”项目,通过政府出资,按照每人每年 50 元保费标准, 为全旗 40%的农村牧区非贫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临 贫易贫重点人群购买保险,从源头上筑起防止贫困发生的“堤  坝”。同时,实施肉羊政策性保险(险种为参照气象指数保险, 以气象部门认定为准,针对灾期饲养成本增加部分进行赔付, 保险期 1 年。保费每只羊 15 元,其中自治区补贴 40%,盟、旗 两级分别补贴 15%, 牧户承担 30%, 即每只羊 4.5 元。最高赔 付 187.5 元/只,其中:雪灾 65.6 元/只,旱灾 121.9 元/只 ) ,有 效降低肉羊养殖风险,切实保障全旗畜牧业稳定发展和农牧民 持续增收。(截至目前,全旗 1997 户牧户投保肉羊 105.35 万只 )。
  5.坚持机制创新,党建引领强基础。牢固树立“围绕脱贫抓 党建,抓好党建促脱贫”的理念,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对 63 个嘎查村活动阵地提档升级的基础上,开展 色苏木镇、品牌嘎查 村”创建工作,突出 服务”牧企联建”军地共建”等特色党建 苏木镇 3 个,形成 员中心户+”互联网+”集体经济+”等党建 品牌嘎查村 15 个。全力推进嘎查村集体经济“清零递增”行动, 设立 查村集体经济百万扶持基金”,推行 支部+合作社+贫 困户”模式,通过贫困户资金资产入股集体经济项目、集体经济 向贫困户倾斜等方式,实现集体经济壮大与贫困户增收 赢”。 发挥党员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协会, 推行“党员中心户+协会+贫困户”帮扶模式,扶持党员中心户领 办创办协会 25 个,推动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当先锋、做表率。加 强党员干部培训,连续 4 年举办“北疆党旗飘,马背上党课”三 级党校送教下基层活动,连续 2 年组织苏木镇领导干部、嘎查 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赴河南开封市、兰考县等地开展 党 建促脱贫”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做到思想上“补钙”、理论上“壮 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累计提拔重用脱 贫攻坚一线干部 29人,激励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建功立业。
  二、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经 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锡盟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 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 出位置,坚决守住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全旗农村 牧区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 制和工作体系, 因地制宜、稳中有序,加快推进脱贫地区农村 牧区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始终保持战 略定力、政治定力、发展定力和抓落实的定力,携手奋力绘就 苏尼特右旗 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 富裕”的新画卷。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统筹、 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 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压实 委、政府主体责任,苏木镇党委、 政府直接责任,部门行业帮扶责任,第一书记和嘎查村两委具 体责任”三级责任机制。按照 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和乡村振兴要求,及时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完善脱贫攻坚体 制机制作。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衔接过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 工作要求,保持过渡期内有效衔接和高度稳定,对脱贫嘎查村、 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并在现有帮扶  政策稳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基础调研,科学组织规划, 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确保和增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持续性、稳定性、实效性。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全面系统对各嘎查村 发展基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情况 进行风险评估,集中分析会诊过渡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优选 一批班子队伍凝聚力强、基础产业发展扎实、 品牌特色优势明 显的嘎查村作为示范嘎查村,突出立足长远、点面结合、稳中 有序的衔接效果,做到分类指导示范创建,分类实施编制规划, 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 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不断提升嘎查村自治水平, 发挥农牧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有效盘活农牧区人才资 源,把维护农牧民根本利益、促进农牧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 和落脚点,实现从“要我振兴”到“我要振兴”的转变,激发乡村振 兴的内生动力效果。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发力。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 机制有机结合,不断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创新,发挥集中力量办 大事的优势,激活多元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动员社会 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 兴的强大合力。
  ——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坚持以生态优先、绿 色发展为导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 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让农牧民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有力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综合治理,推进机制创新。坚持“全域治理、全面 提升”综合治理目标,推进农村牧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探索具 有农村牧区特色融合发展之路,集中治理和改善农村牧区发展 致富的社会环境,集中力量和智慧打造农村牧区科技兴农、兴 牧和惠及民生的亮点品牌工程。
  (三)编制依据
  1.依 据 中 共 中 央 、 国 务 院 印 发《 乡 村 振 兴 战 略 规 划 (2018-2022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 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 意见》;
  2.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 兴战略的意见》《锡林郭勒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 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3.根据《苏尼特右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  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全旗“十四五” 规划,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  兴有效衔接规划。
  (四)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2025 年)
  到 2025 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旗域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 显增强,发展水平达到全区中等水平,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 新征程中不落后、不掉队。农村牧区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 一步提高,持续巩固和发展壮大基础产业,持续改善农村牧区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 牧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农村牧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治 理效能不断加强, 逐步实现 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 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
  阶段目标:  (2022—2025 年)
  2022 年阶段目标: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 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全旗“十四五”规划。坚持目标导向、问 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扎实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在全面摸清 影响全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基础 上,精准落实整改,精准摸清全旗嘎查村分类规划及供给脉络, 制定专门实施方案,为全面精准实施乡村振兴奠定扎实的基础。
  2023 年阶段目标: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 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落实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专 项行动。对全旗嘎查村进行科学分类规划,重点对嘎查村的规 划定位、产业配置、资源利用等全方位、多角度策划,完成嘎 查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应规划和方 案, 逐步规范和有效推进美丽农村牧区运行模式。
  2024 年阶段目标: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 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专项行 动。突出嘎查村示范引领效果,全旗带动和优化产业结构和发 展布局,实现重大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美丽乡村高质量 发展基础得到夯实。
  2025 年阶段目标:按照 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 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全面建设宜居宜业生态美丽 乡村。加快农牧区特色精品嘎查村建设,每年以 5% — 10% 的递 增速度,到 2025 年全旗 100% 行政村达到全区美丽宜居嘎查村 标准。
  远景目标:  (2030—2050 年)
  全旗乡村振兴实现由巩固提升到取得决定性进展再到全面 振兴的目标。全旗农区牧区由基本实现农业牧业现代化向农牧 业强、农牧区美、农牧民富的全面实现。实现由全面小康到共 同富裕的远景目标跨越。
  三、重点工作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专项行动
  2022—2025 年, 按照盟委、行署部署要求, 在全旗范围内 常态化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专项行动。从十个 方面、57 项具体内容,重点围绕脱贫户、监测对象和未纳入监 测范围的 类重点”人群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精准摸清影响全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坚持边排 查、边整改、边建制,靶向施治,精准整改, 确保过渡期内不 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牢基础。  (责任单位: 旗委、政府办公室,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旗直乡村振兴各职 能部门,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嘎查村)。
  2.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一是完善动态监测机制。 通过采取“日常监控、定期监测、 重点核查、集中排查”的方式,重点对脱贫户、监测户和未纳入监 测范围的 类人群”及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牧 户纳入监测范围。 二是落实精准帮扶政策。 按照“四个不摘”要 求, 延续、出台、优化、调整和全面落实现有帮扶政策,重点 涉及政策扶持、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教育帮扶、健康帮扶、 饮水安全、住房安全、公益性岗位、金融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 持、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驻村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 资金项目管理、综合保障、纪委监督等 17 项帮扶政策执行落实 情况。三是严把退出质量关口。 全面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 扶风险分析评估, 严格执行风险消除标准和消除程序,稳定消 除返贫致贫风险, 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收入不稳定,无劳 动能力等群体,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并按行 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进行调整。四是筛查比对资源共享。 定期召开全旗防返贫致贫监测联席会议,按照 门筛查、比对 分析、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集中做好风险人群预警研判、帮扶政策统筹协调、帮扶成效和风 险消除评估、数据信息分析比对等工作。(责任单位: 旗委、 政府办公室,纪委监委、旗乡村振兴直各职能部门, 残联、金 融办、中国人民银行苏尼特右旗支行、气象局,各苏木镇党委、 政府)。
  3.巩固“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成果
  一是巩固教育保障成果。建立健全控辍保学保障机制。将  脱贫户、监测户对象家庭子女纳入控辍保学重点监测范围。持  续推进苏木镇幼儿教育资源布局一体化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  源,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支持、规范民办幼儿园和小  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  系。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普及“三通两平台” 建设与应用工作,推进数字校园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  合。到 2025 年,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入园率达到 96% ,普惠性幼  儿园覆盖率达到 91%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 100% ,高中阶段入  学率达到 100% ,义务教育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 100% 。 积极争取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加强京蒙  教育协作机制,有计划培养一批优秀教师。持续改善中小学办  学条件。组织实施“雨露计划”,保障农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规定享受资助。开展“两后生”职业教育和就业工作;深化职  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满足适龄人口和劳动力接受职  业教育和培训需求,加大农牧民实用技能和专业技能培训。到2025 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 ,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 优质义务教育,低收入人口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率 为 0。 (责任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
  二是巩固医疗保障成果。做好农牧区低收入人口参保个人 缴费分类资助工作。医疗救助特困户和门诊慢病政策内给予全 额救助;低保户、脱贫户(享受政策内) 住院和门诊慢病按照 70% 救助;基本医保实施公平普惠保障政策,旗域内政策范围 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 75% 左右。落实全盟门诊慢特 病病种政策,政策范围内门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 60% ;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实行起付线降 低 50% 、报销比例提高 5% ,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将 30 个病 种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对脱贫户、监测户和农牧区低收入 人员、特困人员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 布病 5 种慢病的患者签约率 100% 。加强旗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 构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 100% 。加大急紧缺医疗 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依托医师转岗培训、京蒙扶贫人才 培养计划等项目,继续选派全旗各级医疗机构骨干医师到上级 医院和赴北京大兴区跟岗培训。 2022—2025 年,全旗农牧区常 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 100% ,重点做好老年签约服务。全旗养 老机构床位数每千名老人 55 张以上,机构养老护理床位数提高 到 50% ,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 60% ,新扩 建养老机构 1 所。到 2025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 97% 以上;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 口、边缘易致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100% 。(责任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民政局 )
  三是巩固住房安全成果。完善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日常巡 查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住房纳入改造范围, 切实保障农牧户住房安全。优先对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 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 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未 享受过农村牧区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 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符合政策的其他低收入的六类群体, 其中,新建(翻建) 危房改造农牧户,按照国家规定补助标准 予以补助;维修加固的危房改造户,按照维修加固实际工程总 造价予以补助,但上限不超过当年和自治区两级补助资金的总 和。2022—2025 年,根据全旗危房情况进行动态改造,实现危 房改造率 100% 。(责任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四是巩固饮水安全成果。完善农牧区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和 响应机制,严格节水用水措施与标准,制定供水应急保障预案, 防止出现整嘎查村连片停水断水和严重水质超标问题,确保农 牧区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2022—2025 年,完成农牧区计划 分散供水保障工程,确保农牧区 2043 户 5165 人的供水保障问 题。落实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强集中式供水工 程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工程运行管理,健全水费收缴机制,实现农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70% 以上。农牧区每人每天获得水量 达到 40 升以上;供水工程用水户供水保证率达到 95% 以上。(责 任单位: 农牧和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巩固易地搬迁成果和后续扶持
  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体系,落实好就业创业、 综合保障、看病就医、教育扶持等帮扶政策,持续巩固易地搬 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增收致富。 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引导本旗企业和用人单位吸纳搬迁劳 动力就业水平;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探索通过减 免房租、 税费、提供小额贷款等方式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引导搬迁群众 自主创业,提升搬迁群众创业增收水平。加强搬迁劳动力职业 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搬迁劳动力就业技能,推动搬迁后 续产业可持续发展。增加产业园区、农畜产品加工、农贸市场 等后续产业扶持,进一步配置、规范后续产业管理,增加搬迁 群众就业岗位和创业渠道。加强安置区设施配套和环境建设, 用好上级财政资金和以工代赈等相关资金,完善安置区配套基 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 安置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增强人民群众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美德、社 会公德宣传及文化交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劳动模范评比、 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搬迁群众参与安置区管理,促 进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和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员会、乡村振兴局,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5.巩固农牧民创业就业成果
  坚持稳就业、保就业作为巩固农牧民创业就业发展的优先 目标,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加大对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创业
  就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本地企业吸纳农牧民稳就业岗位,为脱 贫人员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载 体的一次性奖补政策,并对符合条件的吸纳农牧民就业的企业, 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持续加大对脱贫户、监测 户劳动力外出创业就业的精准对接力度。准确掌握外出创业就 业务工人员动态,建立健全跨区域、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 布机制,形成本地区就业需求清单和岗位供给清单,实现人岗 精准匹配。落实脱贫户、监测户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政策。 健全京蒙劳务协作常态化互访交流和定期协商机制,组织开展 脱贫人口、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专场招聘和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鼓励引导返乡入乡留乡人员创办农畜产品加工实体、农牧民合 作社等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人口、农牧区低收入人口就业,对 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以及就业创业补 贴。结合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在建设农牧区生产生活基 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林草生态基础设施等领域,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 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牧区基础设施项目,推 广以工代赈和开发公益性岗位方式。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 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脱 贫人口,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性岗位政策。(责任单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
  6.巩固筑牢社会保障网络
  一是持续低收入人口帮扶。对农牧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易返贫致贫人口, 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 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牧区低收入 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完善农牧区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 整机制,开展常态化帮扶。二是持续困难群体帮扶。对完全丧 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 收入的困难群体,按规定及时纳入农牧区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 他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丧失劳动 能力人口,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做到 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落实经济困难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 度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及时发放相应补贴资金。三是 加大残疾人保障力度。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落实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扩大 年龄范围,取消经济条件限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实现 残疾儿童应救尽救。依托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 动态更新管理平台,动态掌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完 成有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落实“阳光家 园 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积 极争取残疾人就业、辅助性就业机构、就业基地等扶持政策, 鼓励民间力量兴办残疾人就业基地,逐步形成帮扶主体和帮扶 形式多样化,社会广泛参与和相互促进的扶助农牧区脱贫残疾 人的社会化工作格局。(责任单位: 民政局、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
  (二)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7.促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一要做强现代肉羊产业。加强肉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突 出苏尼特羊优势品种选育,提高肉羊良种化水平。以西北部苏 木 (镇) 为重点,围绕国家肉羊核心育种场,建设 9 处扩繁场, 形成“核心育种场+扩繁场+核心群”一体化的良种肉羊繁育体 系。集成整合育种场、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部门力量,构建高 效育种合作体系,开展政产学研大协作,进一步完善地方良种 区域种公羊集中管理。到 2025 年, 年供优质种公羊能力达到 1 万只以上。转变牧区肉羊饲养方式,推广 然放牧+补饲”规模 化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家庭牧场和牧民合作社,推进饲养方式转变。实施圈舍、储草棚、粪污处理设施标准化改造,提高养 殖的标准化、机械化水平;推广智能化、信息化养殖管理模式, 创建智慧型生态牧场。加强标准化畜群建设,引导牧民优化基 础母羊结构,将基础母羊比重保持在 85% ,母羊淘汰率保持在 15% ,公羊和母羊比例保持在 1 ︰ 35 以内。规范羔羊电子耳标 佩戴及养殖信息采集,完善羔羊追溯档案,从源头把好肉羊质 量关,为全产业链追溯奠定基础。鼓励引导接冬羔早春羔,推 行补饲育肥提前出栏。支持由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牧民合作 社、畜牧业企业牵头建立饲草料集中储备、家畜托管托养、商 品羔羊草饲育肥三位一体基地,试点就近集中育肥。(责任单 位: 农牧和科技局,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二要做大现代肉牛产业。推进西门塔尔肉牛改良。 引进优 质肉用西门塔尔牛冷冻精液,对现有西门塔尔杂交牛进行改良 提升,提高杂交后代肉用性能。鼓励发展以西门塔尔肉牛为主 的肉牛繁育基地建设,将肉牛核心群扩大到 4 群以上。实施母 牛更新计划, 以赛罕乌力吉苏木、桑宝拉格苏木和阿其图乌拉 苏木为重点,逐步提高改良型西杂能繁母牛比重,扩大优质母 牛群体规模。加强安格斯种牛培育。依托现有安格斯牛标准化 繁育基地,组建核心种子母牛群,培育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 完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肉用种牛 培育目标,通过对生长发育性能、肉用性能、繁殖性能等指标 进行性能测定,建立繁殖生产性能测试记录等档案,对后备群体进行选留,培育高档肉用种牛。通过种牛扩繁,不断提升后备种牛生产能力,发展有区域辐射能力的安格斯种牛供应基地。 提高饲养管理水平。重视标准化养殖示范,依托标准化示范项 目、规模化养殖基地、核心群养殖户, 以点带面,逐步带动农 牧户开展肉牛科学饲养。推动饲养方式转变,在牧区推广 牧 +补饲”的方式,重点解决好冬季补饲问题。推广高效肉牛育肥 技术,注重动物营养搭配,推进精准饲喂和精细化管理,不断 提高肉牛养殖效率。加强制度化防疫和规范化用药,确保肉牛 生产安全。(责任单位:农牧和科技局,赛罕乌力吉苏木、桑 宝拉格苏木、阿其图乌拉苏木)
  三要全面实施奶业振兴。围绕自治区奶业振兴规划,综合 全旗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鼓励引导家庭奶牛养殖户规模化经 营,实施中小养殖场改造升级和传统奶制品加工项目,重点推 进以阿其图乌拉苏木、赛罕乌力吉苏木、桑宝拉格苏木和赛汉 塔拉镇等为重点,鼓励扶持中小规模养殖户和有一定规模的小 作坊,有效推动奶业振兴工作。一方面,支持驼奶加工企业继 续提升产能,丰富驼奶、酸奶及乳粉等产品生产,并向日化类 高附加值产品发展,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骆驼产业健康稳 步发展。另一方面,结合中小型牧场集中收奶不便的实际,按 照自治区奶业振兴工作要求,指导帮助家庭式民族传统奶制品 小作坊提升基础设施、购买加工设备,发展奶渣、奶皮子、奶 豆腐等民族传统奶制品,开展民族传统奶食品小作坊示范店建设,提高食品卫生质量和包装水平。鼓励实力较强、基础条件 较好的民族传统奶制品小作坊不断提升规模, 向食品生产企业 发展。组织牧民引进荷斯坦奶牛 150 头,逐步增加奶源;规范 小作坊管理,通过外出考察学习和举办奶食品产业培训班,进 一步提高奶食品从业人员理念、知识、技能,推进奶制品产业 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促进全旗民族传统奶食品产业持续健康 发展。(责任单位:农牧和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赛汉塔 拉镇、赛罕乌力吉苏木、桑宝拉格苏木、阿其图乌拉苏木)
  8.促进特色产业优先发展
  一是优先苏尼特种畜资源保护提升。突出“苏尼特”特色综 合产业发展效应,优先加强以苏尼特羊、苏尼特双峰驼、苏尼 特蒙古马和苏尼特黄牛为主的苏尼特种畜种质资源保护和提 升。其中,围绕国家肉羊核心育种场建设,有效区别于苏尼特 羊种质资源的保护提升,切实保护原生态苏尼特羊遗传资源不 丢失、种质特性不改变、经济标准不降低。 2022—2025 年,完 善全域性苏尼特羊标准体系建设,提升苏尼特羊良种繁育质量, 并以乌日根塔拉镇、额仁淖尔苏木、赛汉塔拉镇为重点,形成 以核心育种群和扩繁群为主的苏尼特羊种质资源核心区。同时, 依据《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家畜 遗传资源保护区建设标准》要求,按照国家级保护区标准配套 苏尼特种畜管护中心、标识工程等建设,依托育种场、扩繁场、 种公羊监测点,创建苏尼特种畜国家级种畜资源保护区。(责任单位:农牧和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赛汉塔拉镇、乌日 根塔拉镇、额仁淖尔苏木)
  二是优先 驼、稳马”产业发展。有序推进现代“双峰驼” 产业。立足苏尼特双峰驼资源保护, 以乌日根塔拉镇、阿其图  乌拉苏木、额仁淖尔苏木等地为重点,加快骆驼乳源基地建设, 以骆驼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 以合作社为纽带,推动优质饲草  种植基地、驼奶收集加工点、草牧场等资源优化整合,构建繁  育养殖、驼奶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体系。建立完  善驼奶销售补贴、基础设施补贴等鼓励政策,引导家庭牧场、  农牧民合作社从事骆驼养殖。加强骆驼科学饲养和挤奶技术培  训,提高骆驼饲养水平,逐步扩大群体数量,配套挤奶基地建  设,壮大挤奶母驼规模,并以骆驼乳业为突破口,扎实推进乳、 肉、绒综合发展。有序推进现代“蒙古马”产业。立足蒙古马资  源保护, 以乌日根塔拉镇、赛汉塔拉镇、阿其图乌拉苏木、朱  日和镇为重点,加强马产业与体育、文化、旅游等产业相融合, 拓展新业态新功能,推进苏尼特现代马产业发展。在挖掘蒙古  马历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重点以“中国快骥之乡”为着力点,  打造独具特色的苏尼特马产业品牌。结合苏尼特草原民族特色  文化, 以草原快骥大赛、那达慕大会、祭敖包等各类重要活动  为平台,发展以赛事为牵引、文化旅游为重点的现代马产业;
  结合自治区特色马奶加工试点项目推动马奶等特色美食开发, 传承马具、民间工艺品制作,推广策格(马奶) 产品在蒙医蒙药领域的应用,拓展康养产业。与 原之家”美丽乡村”建设相 结合,与乌兰牧骑演出、青少年文化教育相结合,促进马产业 与草原休闲旅游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农牧和科技局、市场 监督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局,乌日根塔拉镇、赛汉塔拉镇、 阿其图乌拉苏木、朱日和镇)
  三是优先农畜产品现代化培育壮大。提高产品综合利用。 做强加工龙头企业,推进现代食品加工产、供、销一体化进程, 提升乳、肉、绒精深加工比重,兼顾传统食品生产,实现副产 品及附加值的综合利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实施品牌化战略, 完善冷链运输条件,扩大高端市场份额。提高牛羊精深加工和 副产物利用率,支持屠宰加工企业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提升 肉食品加工水平和产品创新。分别优化苏尼特种畜和杂交改良 种畜各自特点,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以冷冻产品为主向 冷鲜分割产品为主转变,普通包装产品向精细化包装转变, 以 满足大众消费向满足个性化消费转变。开发适合中餐、火锅、 家庭等系列精深加工产品。发展熟食产品加工,生产风味包装 食品、速冻食品以及水饺、馄饨等传统食品。立足苏尼特种畜 优势,突出特色餐饮的绿色、营养、健康、保健等作用,加大 特色餐饮的研究与开发。加强苏尼特种畜骨、血、脏器等副产 品的综合利用,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及生化制 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延伸产业链,提升企业利润。配套物流体 系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物流运输企业、电商企业参与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集中采购、跨区域畜产品冷链 物流配送。依托羊羊牧业、蒙郭勒肉业等加工龙头企业,巩固 羊肉冷链物流配送、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和收购网点、物流基 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加快发展连锁经营、 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营销等新型流动业态,不断满足乳肉食 品加工企业网上交易、冷链配送、便捷运输的需求。打造区域 公用品牌。按照自治区《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 方案( 2021-2023 年) 》要求,合力推动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 牌建设。高度重视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作,做好顶层规 划,立足资源禀赋, 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扶持优势产业, 同时 以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带动品牌产业链上各利益主体共同提 效增收。实施“苏尼特羊”品牌战略,依托 林郭勒羊中国特色 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锡林郭勒羊”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的有利 条件,实施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双轮驱动战略,积极推广 应用地方和企业“双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企业品 牌商标) ,共同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锡林郭勒草原 羊肉差异化发展优势。推进肉羊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加强肉羊 养殖、生产加工、销售等重点环节监管,提升羊肉全产业链可 追溯体系建设水平,完善肉制品质量安全监测,切实提升苏尼 特羊肉品牌价值。强化畜产品全方位营销。支持企业参加中国 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内蒙古绿色农畜产 品博览会等各类展会,利用“中国品牌日”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
  动以及网上评比活动、农牧业故事大赛,加大苏尼特羊肉等畜 产品宣传推介。利用飞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城市广场等 重要位置设立广告牌,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开展广告合作。 利用网络、电商、自媒体等各类新媒体加大畜产品宣传推介, 开展直播带货、网红带货等活动,推动 联网+”畜产品销售。 引导龙头企业在重点城市建设专营店、体验店等营销网点,创 新消费体验,扩大高端市场影响力、产品美誉度。  (责任单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和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 督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局 )
  9.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促进产业多元化融合。培育打造多元化产业融合载体, 推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加大对国内龙头企业落户本地区的扶 持力度,引导企业在增强技术研发、拓展品牌影响力、延伸产 业链条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持续优化提档;提升农畜产品 精深加工水平引导大型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生物、工程、环 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推进企业“品牌化经营、冷链化流通、 冷鲜化上市、一体化管理”,全面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强农 畜产品综合利用。按照集约节约、环境友好、绿色发展要求, 鼓励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副产物循环高值梯次利用。推行低 消耗、少排放、可循环的绿色生产方式,推进“生产——加工 ——产品—— 资源”循环发展。加快副产物综合利用的技术创 新,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等,实现资源多元多次增值。
  引导家庭农牧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牧业 的有生力量,促进农牧业转型升级;支持牧区开办民族特色乳 制品工厂化生产试点, 以传统生产方式为基础、以现代化生产 设备进行工业化生产为依托的技术方法研究革新。  (责任单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和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二是促进产业联合体建设。加强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 巩固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成果,实现“公司+农牧民 合作社+家庭牧场”为主要组织形式的联合,发挥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对小农牧户的带动作用。完善发展机制,整合市场资源, 从购销价格、市场开拓、品牌宣传、营销策略、生产标准和饲 草料使用上推动实行“六统一”。提升产业化联合体运行质量, 提高农牧户的带动数量,重点提高肉羊产业集中度,实现产加 销联合、牧工商一体化发展。完善内部组织制度,引导各成员 高效沟通协作,提高联合体稳定性和行动一致性。创新收益分 享模式,加快推广 单收购+保底分红”草牧场流转+优先雇用 +社会保障”农牧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深 层次的利益联结方式,促进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密切合作。鼓励 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设立风险资金、为农牧户提供信贷 担保、领办或参办农牧民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与农牧民建立 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完善涉农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 制,保护入股农牧民利益。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发挥政府扶持 资金作用,强化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安排财政支持资金的 重要参考依据。完善龙头企业和农牧民合作社管理办法,建立 资金奖励和荣誉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落实监督考评和奖惩 措施。加强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运行监测,对监测不合格的及 时予以警告或淘汰。严格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和确认工作,对评 定期内发展不达标或监测不合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名录调 整。(责任单位: 农牧和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三是促进产业与文旅融合。加快旅游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 级,  推动农牧业产业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组织实施休闲农牧 业和乡村精品旅游工程。围绕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统 筹项目建设、加强运营管理,持续推动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和 国家 A 级景区创建, 辐射带动全盟旅游业发展。创新发展草原 研学、冰雪、亲子、旅拍、体育、红色、康养、美食等文旅产 品,重点支持传统奶制品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培育旅游新 业态。依托城乡农牧业生产生态资源和城郊区位优势,发展农 牧业生产体验、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旅游业态。在草原旅游 核心区或自然景观周边,加快形成一批高质量、精品化的旅游 牧场,实现与景区功能互补,建设农村牧区特色休闲旅游功能 区。(责任单位:文体旅游广电局、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和草 原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乡村振 兴局 )
  10.推进农牧业生态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强全旗疫病防控队伍体系, 支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补充人员,完善 设备,提升疫病监测能力。强化嘎查村防疫员管理和培训,配 足防疫物资,提高基层防疫员业务能力;实行按劳分配制度, 鼓励其在诊断、配种等方面有偿为农牧民服务,提高收入,保 障基层防疫队伍稳定发展。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预防,坚持“预防 为主”方针,以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 点,抓好强制免疫、检疫监管、疫情排查、监测预警、消毒灭 源等工作,做到应免密度和质量达到 100% ,确保不发生区域性 重大动物疫情。规范病死畜无害化处理,重视屠宰加工厂、集 约化养殖场、交易场所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工作,逐步建设城郊 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和边远苏木(镇) 病死畜无害化处理 点。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 行处理,确保有效杀灭病原体,清洁安全,不污染环境。完善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及资金补偿机制,实施病 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责任单位:农牧和科技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 )
  二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规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 系。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完善全旗动物卫生监督、 质检机构和苏木(镇) 监管站组成的监测体系,配齐人员、设 备及交通工具,保障经费预算,建设责任明晰、精简高效的检 测队伍。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检测频次和数量,实现监测范围全覆盖。加强农牧业综合执法,完成农牧业综合执法改革 任务,配齐行政执法队伍,保障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监管执 法设备, 改善执法条件。以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等农资监 管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确保投入品质量安全。规范产地检 疫工作,落实驻场检疫制度,加强对畜禽养殖、运输、屠宰等 重点环节的监督,严防病害畜禽及产品流入市场。建立全民监 督举报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 为。全面落实食用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旗县创建。(责任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三是加强追溯体系行政监管。加快农牧业产业追溯体系建 设,全面推广苏尼特肉羊全产业链可追溯体系建设。明确肉羊 屠宰加工企业、合作社和牧户等各参与方工作及责任,规范信 息录入管理,实现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等环节的全产业 链可追溯,并与自治区和国家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互联互 通。严格追溯体系的行政监管工作,保障追溯产品货真价实, 农牧部门加强耳标佩戴、疫苗注射、饲养、屠宰检疫等环节监 管;质监部门派驻专业人员对产品跟踪检验检测;市场监管部 门查处假冒伪劣,防止贴牌销售;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制售有害 羊肉制品行为。严格执行追溯“四挂钩”工作要求,将经过认证 的绿色食品企业、有机畜产品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信息平台,对 认证畜产品实施全程追溯。(责任单位:农牧和科技局、市场 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
  11.推进农牧业经营体系建设
  一是培育科技创新支撑。加快提升科技创新对乡村振兴的 支撑能力,健全完善科技推广体系,创新农牧业科技推广方式, 大力推广科技特派员创业、科技专家咨询、科技人员服务等模 式, 以市场化机制推广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推进 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配齐编制人员,加强经费保障,完善 基础条件,夯实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基础地位。加快基层农技 推广体系改革,支持引导企业、合作社、专业服务组织等开展 农技服务,推进公益性机构与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势互补、协同 发展。完善岗位评聘制度和农牧技术人员培训教育机制,打造 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技能过硬、服务态度优良的农牧技术队伍。 加强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认定和农技员聘用管理,发挥就近就 地直接服务农牧户作用。(责任单位:农牧和科技局、市场监 督管理局 )
  二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规模家庭牧场,把适度 规模家庭牧场作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重点,完善建设标准和 认定标准。支持家庭牧场优先承担涉农项目等方式,引导家庭 牧场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开展牛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依据经营管理能力、物质装备条件、适度经营规模、生产经营 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标准和程序,深入开 展示范家庭牧场创建活动。强化家庭牧场示范培训,提高家庭 牧场经营管理水平和示范带动能力。到 2025 年,认定家庭牧场达到 500 家以上。规范提升农牧民合作组织,开展农牧民合作  社“空壳社”清理行动,从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  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加强登记管理等方面对现有合作社  进行规范提升,积极开展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培育  多种形式的新型农牧民合作组织,引导牧户进行草原资源整合、 牲畜统一管理、联户规模经营,开展资源、资本、劳动、技术  和销售等方面的合作与联合,提高牧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农牧  民合作组织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开展联  合与合作,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培育做强农牧业龙  头企业,引导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  龙头企业加快加工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 向研发设  计、加工增值和品牌营销等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延伸。鼓励龙  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品牌联合等方式, 组建大型企业,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到 2025 年,创建  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 家。扶持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  大力培育 支部+合作社”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在具备条件的  嘎查村安排适宜项目组织实施,引导龙头企业建立“一对一”帮  扶结对机制,增强嘎查村自我发展能力。在建立和完善所有嘎  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开展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试点, 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牧民变股东”模式,不断提  高集体经济运行质量。到 2025 年,创建 5 家“党支部+合作社” 党建引领发展集体经济示范嘎查村,所有嘎查村集体经济创收达到 20 万元以上。(责任单位: 旗委组织部、农牧和科技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
  三是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牧区社会化服 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措施,完善支 持政策,引进和培育一批由企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牵头 开展的畜牧业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专业化分工、服务体系充足、 供需匹配的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市场运作、试点先行 的原则,重点抓好疫病防治、牲畜改良、饲草料加工、农牧业 机械化等方面的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率先建成苏尼特羊业协 会,并逐步建立肉牛、骆驼、马业等协会,在行业自律、品牌 打造等方面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农牧和科技局、民政局、 供销社)
  四是促进农牧区创新创业。实施 业内蒙古”行动,建设 一批农牧区双创园区、实训孵化基地,吸引农牧民工、大中专 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 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 度,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 提高新生代农牧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农 牧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责任单位:人力和资源社 会保障局、农牧和科技局、供销社)
  (三)有序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12.持续改善公共基础设施
  一是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 力度,进一步提高农牧区交通通达通畅深度,有序实施老旧公 路改造工程,强化农牧区公路与干线公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 衔接。到 2025 年,交通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牧 区交通基础设施能力、交通运输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高质量 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政策 制度平稳过渡、有效衔接,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乡村全面振兴 成效显著、作用充分发挥。实现全旗 7 个苏木镇通三级及以上 公路、嘎查村通硬化路、农村牧区公路中等路率达到 85% 以上, 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农村牧区交通管理体 制机制基本健全,农牧区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 出纳入财政预算,县乡级农牧区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 交通运输局 )
  二是强化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旗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确保 农村牧区电网供电可靠率提升至 99.92% 。2022—2025 年, 实施农牧区电力供应水平提升项目,满足农牧区居民用户日益 增长的生产用电需求,逐步解决农牧区生产用电出现的季节性 低电压、重过载等突出问题,提高农牧区农牧户生活生产用电 质量。  (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供电分公司、财政局 )
  三是推进新型能源建设工程。优先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新 型能源,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按照先立 后破、农牧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农牧区清洁取暖,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进散煤替代,逐步提高 清洁能源在农村牧区取暖用能中的比重。(责任单位: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供电分公司、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
  四是强化网络通信工程建设。深化农村牧区信息化建设。 加快布局 4G 、5G 网络基础设施,到 2025 年,全旗农村牧区通 信网络基本完善,宽带使用率全面提升,4G 网络全面覆盖。2022 年,实施联通手机信号覆盖盲区和农牧区宽带有线进线、无线 覆盖建设项目。积极实施 慧广电”宽带网络覆盖与服务工程, 加大广电网络基本公共服务入户力度,力争到 2023 年基本实现 全旗广电网络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进 数字技术与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深度融合。建立农村牧区大数据 体系,推进重要农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发展智慧农业, 深入实施 联网+”农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 商兴农”行动。 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推进嘎查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 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 +”服务向农村牧区延 伸覆盖,推进涉农涉牧事项在线办理,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 信息共享。(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 和科技局、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气象局、政务服务局、乡村振 兴局 )
  13.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提升嘎查村级综合服务水平。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 建设,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  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掌上办”一次办” 和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便利化。加强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组建、  公司运营、购买服务等形式,组织服务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农牧业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不断提升农牧民获得感、幸福  感。积极构建 、苏木镇、嘎查村”为一体、功能衔接互补的  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不断提  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宣传  部,政务服务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广电局、乡村振兴局,各  苏木镇党委、政府 )
  二是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深入推进苏木镇、嘎查 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作和标准化建设,所有嘎查村达到 个一”标准(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小 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 设施器材) 。建立嘎查村公共设施长效管护制度,分级明确党 委、政府、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建立重点任务 有”(有 制度、有标准、  有队伍、有督查、有经费 ) 长效管护机制,提 高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使用效益。继续实施“鸿雁悦读”、农村牧 区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加快提升旗图书馆、博物馆建设水平。 到 2025 年,配合上级部门建成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 形成“总馆——智慧分馆—— 社会合作服务点”的三级服务网络。(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文体旅游广电局、教育局、广播电视网络分公司,各苏木镇党 委、政府 )
  三是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调整完善安全生产、消 防、减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协调机制, 建设以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形成贯通全 旗的事故灾害应急指挥网络。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 结合”的原则,抓好各类应急人才队伍建设。整合强化社会救援 力量、志愿者、部门半专业人员等队伍能力建设。培养防灾减 灾救灾、应急管理工程技术、抢险救灾等方面专业人才,全方 位、多层次的开展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扩充人才队伍数量,优 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形成一支能应对不同灾 种,最大程度满足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需要,结构合理、 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农牧和科技局、公安局,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
  14.持续生态人居环境整治
  一要加大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林草原资源保护。坚持 保护优先、以草定畜、分类核定、结构调整、生态补偿的原则, 科学合理核定第三期(2022—2025 年)天然草地冷暖季适宜载 畜量,着力把天然放养的牲畜规模控制在科学合理区间,确保 草原生态实现自我恢复、永续利用。结合实际,合理划定禁牧 区和草畜平衡区。将该保护的地方必须保护起来,把重度退化沙化草原、不适宜放牧利用的部分中度退化沙化草原、草原生 态保护修复工程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重要水源地草原划为 禁牧区。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推动落实政府保护发展森林 资源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森林资源采 伐限额管理制度,坚决制止超限额采伐。林草生态修复和沙化 土地治理。依托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重点实施国家、 自治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造林补贴 项目, 自治区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及国家、自治区在乡村绿化 美化方面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进一步将生态建设任务向农牧 区倾斜,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积极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和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 因地制宜、 分类施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生产力和生 态经济综合效益,恢复增加沙区植被,有效遏制沙化趋势,计 划实施沙地综合治理任务 6 万亩。采取围封、施肥、补播等技 术措施结合科技服务支撑,加强草原生态建设项目区修复,计 划完成 50 万亩草原建设修复任务。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通 过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种树种草、建设谷坊、草原围封保护等 措施,有效减少项目区草原风蚀、水蚀面积,增加植被覆盖率, 减轻山洪威胁,水土流失区域草场沙化、山洪沟扩张等问题得 到有效控制,确保项目区人民群众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取得 显著的生态、社会效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按照 《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露天开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五年实施计划,明确到 2023 年,所有在期生产矿山 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对逾期达不到绿色矿山标准的依 法关闭退出。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经济等手段,对拒不履行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最严厉的惩戒措 施,该处罚的顶格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 该关闭的坚决 关闭。对整改不到位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治理,费用由企 业承担。根据《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锡署发 〔2021〕7 号 ) 和《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指引 (暂行) 》(锡署办发〔2021〕136 号) ,全力推动全旗绿色矿山建设由点及面高标准推进。(责任单位:林业和草原局、生 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和科技局 )
  二要持续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科学实施规划编制工程。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编制或修改完善嘎查村建设规划, 充分考虑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土 地开发、文化传承等各方面因素,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全旗发展规划等相衔接。优化嘎查村结构布局, 鼓励推行对口编修、精准编制,分解有序、多规合一,做到嘎 查村总体布局要合理、规划编制有特点、基础建设有标准、综 合整治有目标、人文环境有改善、乡村振兴要成效,有针对性 地完成全旗嘎查村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厕所革命、农牧业 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任务。(责任 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废弃物品垃圾 治污治理。建立健全农牧区废弃物品的治理体系, 因地制宜确 定嘎查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借鉴城镇无害化处理,进行就近 分散处理和集中转运处理,及时总结推广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 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经验;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 设,完善农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重点解决人口密集地 区、环境敏感地区、生态保护区的污水污染治理问题。到 2025 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 ,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80% 以上;农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 本覆盖 60% 以上的行政村;  “十四五”期间,苏尼特右旗 63 个 嘎查村,需完成 11 个嘎查村的农村牧区污水治理。(责任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农牧和科技 局、乡村振兴局 ) 实施垃圾清洁治理工程。建立健全嘎查村道 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公共卫生厕所、农牧业生产废 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庄绿化等长效管护制度。推行环境治理、 垃圾污水处理依效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牧户付费合理 分担机制。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自然条件、风 俗习惯和群众意愿,分类有序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到 2025 年,提高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提升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 资源化利用,促进农牧民群众普遍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 活方式。(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改善村容村貌居住 环境。加快推进通嘎查村组道路建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 因地制宜提升农牧区建筑风貌,推进嘎查村绿化美化。广 泛开展爱国卫生创建活动,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规范化和精细化 管理水平。健全农牧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 3 年内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保护嘎查村自然生态系统为基 础,完善提升原有绿化功能与新增林草花绿化相结合,统筹规 划建设道路绿地、公共绿地、闲散绿地、庭院绿地、街巷绿地、 环村绿地,打造经济收获型、果蔬田园型、防风固沙型嘎查村, 优先利用周边废弃地、闲置荒地,规划绿化用地,禁止在基本 农田和基本草原开展植树绿化。规划绿化嘎查村 25 个,绿化面 积 600 亩。(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生 态环境分局、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和草原局 ) 倡导文明乡村综 合治理。实施农牧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和乡风文明提升工程,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明实践中心“六大类 34 小项”、 文明实践所 个有”、文明实践站 个到位”标准化建设;发挥 “两馆一站”草原书屋”中心书房”特色文化牧户”等文化阵地 作用,推进乡村振兴宣传“十进嘎查村”等活动;开展农牧区移 风易俗活动,加强农牧区宗教活动监督管理,持续在农牧区开 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化农牧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农 牧区文化惠民工程,推进苏木镇、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 覆盖工作,继续实施“鸿雁悦读”、农牧区公益电影放映工程, 推进 家工作室”创建,推动旗、苏木镇图书馆、文化馆以及 草原书屋提档升级。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农牧民”活动,组织开展“送欢乐、送文明”基层服务活动。积极争取少数民族  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推进赛罕乌力吉苏木脑干塔拉嘎查  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工作。鼓励嘎查村建设村(队)   史馆,开展嘎查村史志编修工作。统筹全旗革命历史文化资源  挖掘和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实施农牧区传统工艺振兴  计划,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将苏尼特民族服饰、 刺绣、蒙古包营造技艺、骨雕等优秀传统工艺培育成品牌。实  施农村牧区网络文化建设和文化人才培育工程,推进公共文化  网络载体和网络公益建设,鼓励农牧区题材网络文艺作品创作。 到 2025 年, 全旗文明嘎查村和文明苏木镇占比分别达到 80% 、  90% 以上;全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和运行达到自  治区确定的标准; 信嘎查村”的比例达到 50% 以上、 信户 ” 的比例达到 60% 以上;建成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  建设地方性博物馆;争取自治区级农牧区“文化示范户”达到 7  户,农牧民群众对文化活动满意度不低于 90% 。(责任单位:  旗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监委、政法委、民族事务  委员会、机关工委、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农牧  和科技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体旅游广电局、公安局、国家  安全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史  志馆、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团委、科协、文联、新时代文  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网信办、广播电视网络分公司、联  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
  三是集中治理农牧业环境突出问题。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用。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 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积极探索整合推进模式。引导规模 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对现有设施和装备进行改 造升级,大力推广清洁养殖工艺。制定厕所粪污、畜禽粪污还 田利用标准,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动粪肥科学还田, 构建种 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到 2025 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 设施装备配套率 100%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80% 以上。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 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粉碎还田和饲料化利用比 重。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培育秸秆利用产业化主体,构建 政府、企业、农牧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集成推广一批秸秆收、 储、运、用的典型模式。积极开展秸秆氨化、粉碎还田、青 (黄) 贮等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到 2025 年,秸秆收集率、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 95% 和 90% 以上。推进 农牧区绿色环保发展。通过结构调整、地力提升、精准施肥, 实现化肥使用量持续负增长。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 实现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和标准地膜,推 进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提高农 村牧区清洁用能比重。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落实最严格 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土地平整、 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综合配套措施,夯实生态高效农业可持 续发展基础。积极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涉重金 属矿山企业定期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确保全旗耕地土壤安 全,推进耕地资源保护和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农牧和科技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乡村振兴局 )
  (四)完善农村牧区治理体系
  15.健全基层组织建设体系
  加强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 农牧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 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 持续抓好旗、苏木镇、嘎查村、党员中心户 4 级党群服务中心 (站)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 +5+N ”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体系, 做好党员中心户提档升级,围绕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化治理实施 “党建 +网格”行动,不断调整优化网格实现党建、综治等网格 多网融合,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水平和基层治理效能。持续回引 本土人才,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储备。持续实施“一嘎查村(社 区 ) 一名大学生”培养行动,实行嘎查村 (社区) 党组织书记旗 委备案管理,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提高嘎查村干部能力素质和 干事创业热情。健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常态化驻村工作机 制,充分发挥“苏木镇—嘎查村— 网格—党小组”组织架构作用, 开展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通过政治教育、思想引导、社会服务等措施把农牧民组织起来。 加强农牧区党员群众教育管理。在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中开展 “比武争星”活动,激发嘎查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有针对性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大力 开展先进典型现场观摩学习,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建立农村 牧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终端,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提高 农村牧区党员干部业务知识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  (责任单位: 旗委组织部,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16.健全村民自治管理体系
  一是激发农牧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依托嘎查村“两 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 会等形式,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 协商格局, 凸显农牧民在嘎查村自治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完善 村规民约,明确约束性举措和 奖惩机制,持续提高村民自我管 理、自我服务意识和水平。二是加强嘎查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 管理。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涉及农牧民利益的重 大事项由农牧民协商决定。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完善党务、村 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加 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大力推 广“清单制”乡村治理方式,把基层管理服务事项细化为清单, 明晰职责边界、优化办事流程、健全评价机制,形成规范化、 精细化、具体化的制度办法,不断提升管理村级事务能力,持续规范村级组织运行。三是提高社会多方参与乡村治理主动性。 积极发挥农村牧区妇联、群团组织和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 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队伍作用,培育农村牧区社会工作者队伍, 做好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服务 工作。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 助性农村牧区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责任单位:旗委组织 部、宣传部,纪委监委、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档案史志馆、 妇联、团委、残联,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17.健全崇德向善民风体系
  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开 展新时 代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反对封建迷信和低俗习气。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 心作用,用好广播电视、村级公开栏、乡村集市、乌兰牧骑、 农牧民书屋等传统宣传阵地,探索利用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 新阵地,开展“听 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以通俗易 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成就、讲政策、讲变化,有 效增进农牧民群众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二 要涵育和丰润乡村道德建设。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 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以善行义 举榜等形式大力宣传展示致富带头人、身边好人等,发挥示范 引领作用。开展关心关爱先进模范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先进模 范教育人、鼓舞人、引领人的重要作用,增强农牧民群众的道德荣誉感和道德践行力,树立德者受尊、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三要培育和完善文明乡村风尚。深入开展农村牧区移风易俗活 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评选推出一批优秀村规民约,用村规 民约引导农牧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养成文明习惯、提高健康 素养。开展乡风评议活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 比等陈规陋习,倡导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乡村风尚。推进新 时代文明实践嘎查村“文明团结超市”建设,力争到 2022 年底 50% 的嘎查村(场) 建成“文明团结超市”,2025 年全旗嘎查村 实现全覆盖。推行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2022 年构建乡村治理积分制基本管理制度,试点嘎查村先行先试, 2023 年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和政策激励机制,试点嘎查村比 例达到 50% ,2024 年全年推广,形成工作体系健全、  机制运 行完善的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农村牧区诚信建设制度化,组织 评选 信村”诚信户”,到 2025 年,全旗 信村”比例达到 50% 以上,  信户”比例达到 60% 以上。 四要传承和创新乡村文化 引领。推进苏木镇、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作和标准 化建设。加大送文化进乡村力度,充分发挥乌兰牧骑“红色文艺 轻骑兵”作用,每年深入农牧区、社区、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开 展惠民演出 100 场以上。大力支持业余乌兰牧骑、党员中心户、 农牧民文化户等文化组织建设。持续推动和举办“文化进万 家”文化进基层”草原阅读季”、农牧民文艺汇演、广场舞大赛、 群众合唱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 统体育,广泛开展博克、射箭、蒙古马耐力赛等形式多样的农牧民 群众性体育活动。对农牧民群众关于文化活动满意度进行问卷 调查,整体满意度不低于 90% 。(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组 织部、统战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健 康委员会、文体旅游广电局、民政局、司法局、农牧和科技局、 乡村振兴局、工会、妇联、团委、文明办、新时代文明实践服 务中心、广播电视网络分公司, 各苏木镇党委、  政府 )
  18.健全信法守法行为体系
  一是加大乡村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乡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学 法用法 工作,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 2025 年, 每个行政嘎查村至少培养 2 名“法律明白人”。通过发挥示范引 领作用,提高农村牧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广大农牧 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法治素 养。加大 律 进农村牧区”活动频次,将文艺下乡与送法下乡 有机结合,提高 农牧民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使广大农牧民充 分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 自觉遵法守法,主动参与基层管理和 社会管理活动。二是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健全落实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快完善农村牧区治安防控体系,推 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加快农村牧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建立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监控网络, 着力构建“六位一体”智能化平台。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 创新动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机制,加强农牧民群众拒毒防毒反邪教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黄赌毒”盗抢骗”专项治理,净化乡村 治安环境。三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完善“两所一 庭”(基层派出所与司法所和基层巡回法庭)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发挥好村民议事会、老党员、乡贤作用,抓好嘎查村警务助理 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深入排查 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完善群防 群治机制, 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
  四、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
  (一)项目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
  1.项目投资概算。根据《2023—2025 年苏尼特右旗巩固拓 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涉及各类项目 共计 180 个,总投资 42000 万元,其中,衔接资金 27000 万元, 占总投资 64% 。
  2.项目资金来源。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有关规定,加 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财政保障支 持,有效利用“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项 目、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融资担保贷款项目以及其他支持农牧 业发展的项目资金来源。采取产业基金、融资担保贷款、风险 补偿资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带动金融资本、产业资本、 社会资本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同时,依托京蒙协作、中航集团 扶持等契机,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责 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
  (二)年度投资概算
  1.按项目类型划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计划投入 9500 万元,实施 40 个项目;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方面,计划投入 23000 余万元,实施 100 个项目;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方面,计划 投入 9500 余万元,实施40 个项目。
  2.按项目实施年份划分:
  2023 年,计划实施项目 60 个,投资概算约 14000 万元,其 中衔接资金 9000 余万元;
  2024 年,计划实施项目 60 个,投资概算约 14000 万元,其 中衔接资金 9000 余万元;
  2025 年,计划实施项目 60 个,投资概算约 14000 万元,其 中衔接资金 9000 余万元。
  (责任单位: 乡村振兴局 )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及措施
  全面落实党政正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五级”书记抓乡 村振兴。调整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巩固拓展脱贫攻 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旗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组,加强统筹协 调、督促指导。建立健全 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苏木镇党 委、政府承担直接责任,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帮扶责任,第一书记和嘎查村两委承担具体责任”的三级责任落实机制,层 层压实责任,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成立由旗四大班子主 要领导、旗委副书记 分别担任组长的农村牧区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专项推进组, 以 每个月“大调研、大排查、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带头转变作风, 接地气、查实情, 了解农牧民实际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发 现突出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充分挥发专项推进组作用,在领 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本领域各项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有效衔接好相关工作。压实驻嘎查村工 作队、第一书记责任,派出单位要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保 持人员稳定和驻村时间,对不能胜任的干部及时调整,持续推 动党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决策 部署落地见效。(责任单位:旗委农牧办、旗委组织部,乡村 振兴局,旗直各帮扶单位,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二)政策保障与运行
  一是加强政策衔接宣传。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 兴战略、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旗委、政府有关政策 举措,调动各级各界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根据 上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做 好盟级下发的 42 个文件的政策衔接和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完 善扶持政策的政策延续、优化和调整。开展入户政策宣传,防返贫监测、防贫保险、医疗保险、教育、危房改造、小额信贷 等政策群众宣传率、知晓率 100% 。(责任单位: 旗委农牧办、 旗委办公室、旗委组织部、政府办、乡村振兴局,各苏木镇党
  委、政府 ) 二是加大财政政策支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投入保 持稳定的基础上,做好本级财政政策衔接。有针对性地编报项 目,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一般债券、专项债券,重点用于 特色产业发展、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基本公共服务改善、增强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继续开展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继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 政策,鼓励预算单位采购本地区农畜产品。(责任单位:财政 局、金融办、乡村振兴局,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三是强化金 融政策支持。调整完善针对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的小额信贷政 策,继续加大政策宣传、管控好信贷风险、做好业务数据管理、 强化工作调度,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工 作,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发放规范、使用规范。采用“政府+银行+ 担保+保险”的融资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吸引带动金融资本、 产业资本、社会资本支持农牧业产业集群发展。发挥农业信贷 担保体系作用,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通过财政担保费率补 助和以奖代补等途径,加大对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 根据实际开发符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求的信贷产品。完善 农牧业保险政策体系,探索推进肉牛、肉羊养殖保险。全面开展农牧业大灾保险,鼓励开展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 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牧业保险的覆盖范 围。(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财政局、金融办、工业和信息 化局、乡村振兴局、工商联,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四是落实 土地政策支持。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和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 林、挖湖造景,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过渡期内,对自治区 安排的脱贫旗县用地计划指标 600 亩,优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同时,全力抓好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地块后期管护工作,确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挂钩项目长期发挥效益。(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五是完善人才 培育政策。健全完善农牧区人才培养制度。着力培养本土人才, 推动吸引各类人才、智力、技术等服务基层一线;着力培养造 就一支懂农牧业、热爱农村牧区、心系农牧民的“三农三牧”人 才队伍。着力加强农牧区生产经营、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 会治理、科技实用等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农技推广机构、科技 股等培训机构作用,加强对高素质农牧民、能工巧匠等本土人 才的培养,为高素质农牧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落实自 治区和全盟人才引进政策,灵活引进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 的专业人才,缓解专业技术领域人才缺口。深入实施锡林郭勒 盟 1230 才培养工程,落实好《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每年向各苏木镇选派 区民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网格治理、社区矫正等 民生工作和支教、支农(牧、林、水) 和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 服务工作。(责任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 村振兴局,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 )
  (三)资源监管与利用
  一是加强京蒙协作。完善京蒙协作机制,持续加强与北京 市全面对接,每年至少召开 1 次高层联席会议,积极争取北京 市财政援助资金保持稳定。加强产业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推动产业园区提档升级。2022—2025 年,计划持续压茬选派干 部人才赴京跟岗交流,帮助引导农牧民实现就业。同时,围绕 教育、医疗、科技、文化、旅游、消费等方面,强化以企业合 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加快构建全方 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体系。(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京蒙协作单位部门 ) 二是做好定点帮扶。借助中央、自治区、 盟级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我旗的有利契机,深入落实  包联”工作机制,做好对接沟通。积极引进帮扶单位的优质资源, 通过项目带动、产业融合、援助援建、人才培养、消费帮扶等 多种形式,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责 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定点帮扶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是完善社 会帮扶。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发展产业、 吸纳就业、消费帮扶、智力帮扶、爱心捐赠等方式开展结对帮扶。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动员组织各类 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帮扶志愿服务,加强帮 扶公益宣传,广泛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帮 扶和乡村振兴。(责 任单位: 工商业联合会、乡村振兴局、民政局 )
  (四)人才培养及使用
  一是培养农牧区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人才。实施实用人才 培养计划、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牧业生产“三品一标”( 品 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农畜产品质量 安全、良种识别、选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生产经营培训; 围 绕农牧业种养殖、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动物疫病防治、乡村旅 游、民族手工艺品制作、奶食品加工、特色餐饮制作等领域开 展实用技能培训。2022—2025 年,每年开展农牧民职业技能培 训不少于 200 人次,重点培育家庭牧场经营者、农牧民合作社 带头人,鼓励引导复员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回乡创业,鼓励 返乡入乡留乡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按规定给予创业 贷款扶持及财政贴息等相应政策补贴。实施产业发展创业创新 人才培养工程。依托实施 230 工程”,培养农牧区创新创业带 头人,培养农牧区劳务经纪人;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挖掘培 育传统艺人、手工业者等乡村工匠人才,组织开展“农牧区工 匠”农牧区技能带头人工作室”创建活动,积极挖掘和传承非物 质文化遗产、民族传统工艺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技能带头人。 (责任单位:农牧和科技局、就业服务中心、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苏木镇政府) 二是培养农牧区电子商务人才。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牧区综 合示范工作,依托旗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创业 孵化基地等电子集聚平台,整合各类培训资源,鼓励引导农牧 区青年、返乡青年、返乡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参与电子商 务产业,开展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人才培训,培养一批智慧型、 素质型电商创业、电商服务人才队伍,加大农牧区电商基础建 设力度,创新电商发展前景思路,注重示范引领效果,扎实推 进农牧区电子商务发展。(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 业联合会,各苏木镇政府) 三是加快培养农牧区公共服务人才。 发挥好“国培计划”、京蒙对口帮扶等教师培训项目作用,完善 培训计划,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师能力水平。加强农牧 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盟里统一部署,动态调整乡镇 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允许编制在旗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编 制。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积极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牧 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为卫生院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实施优化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 培训项目,加强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责任单位:教育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办公室 ) 四是 培育农牧区文化旅游体育科技人才队伍。加强以农牧区文艺社 团、非遗传承人和农牧区旅游示范者为重点的农牧区文化旅游 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举办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等培训班,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举办各类非遗 展示展览展销活动,为传承人搭建展示平台。培养农牧科技人 才和实用技术人才。积极推动 技特派员+项目”创新创业服务 模式,实现技术、资金、人才在基层集聚。集聚科研人员、中 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为代表的创新人才和组织,建立一支 科研创新团队, 整合一批投融资机构,转化一批适合当地、特色 鲜明、基础扎实的项目,推动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工作的深入开 展。农牧民科技文化普及率 90% 以上,掌握 1—2 项先进适用技 术的农牧民劳动者达到 95% 以上。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农牧业 技术、一二三产业融合技术方法、农牧业机械化、农牧民(农 机) 合作社、动植物疫情防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健康养殖 等内容,每年对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基层农牧推广人员开展 3 天 的脱产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弥补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责 任单位:文体旅游广电局、农牧和科技局 ) 六是加快培养农牧 区社会治理人才。加强基层法律人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充 实苏木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推进嘎查村人民调解 委员会建设,延伸律师法律服务范围。吸收退休政法干警、律 师、医生、教师等专业人士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将嘎查“两委”、 村妇联等工作人员和草场管护员等群众威信高,热爱调解工作 的人员吸纳到嘎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培育一批以农村 牧区“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为重 点的“法治带头人”;组织普法讲师团、专兼职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新媒体普法志愿者队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法律志愿 者团队,深入农村牧区开展普法活动。到 2025 年,每个苏木乡 镇司法所至少配备 1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苏木乡镇至少拥 有 2—3 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一村一法律顾问”覆盖率 100% ;实施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嘎查村“法律明白 人”覆盖率 100% 。加强苏木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苏 木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健全从苏木镇事业人员、 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驻村第一书记、驻 村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常态化机制。在班子配备上, 统筹考虑年龄、经历、专长等方面因素,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 梯次配备,到 2025 年,35 岁左右的干部,总体按照班子成员总 数三分之一左右的比例统筹配备, 30 岁左右的干部要有一定数 量。加强源头储备培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1 育才工程”, 每年争取一定数量的选调应届优秀大学生,到苏木乡镇、嘎查 村任职。落实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公务员考录政策,适当降 低门槛和开考比例。优化嘎查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 配强嘎查村带头人,树立 好双强”标准,推动嘎查村党组织 书记、委员会主任“一肩挑”。落实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旗级党委 备案管理制度,按照个人据实填报、苏木乡镇党委审核把关的 程序,健全完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旗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坚 持“一人一档”,落实任职备案和履职备案。贯彻落实《锡林郭 勒盟不适任嘎查村干部职务退出意见(试行)»,每年对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 1 次综合分析,对推进乡村振兴不胜任 不尽职的予以调整。持续实施“一嘎查村班子一名大学生”培养 行动,积极向争取自治区和盟“一嘎查村班子一名大学生”培养 指标,会同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确保每个嘎查村“两委”班子成 员中至少有 1 名大专以上学历干部。加强农牧区社会工作人才 队伍建设。培育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通过项目购买的方式, 鼓励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优先录用社会工作人才,为群众提供 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促进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健 康有序发展。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管理制度,适时出 台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司法局、 民政局 )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
  一要强化主体责任监督。 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大局,落实巩 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主体责任监督 工作,制定出台相关督查约谈问责制度、方案,把推进乡村振 兴纪检监督工作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实行“一季度一监督清单”, 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实施三级主体责任督促监督,推动监督力 量下沉一线,打通乡村振兴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二要突出 专项监督效果。坚持“抓书记、书记抓”,通过调研督导、明察 暗访、约谈提醒、检查考核等方式,督促推动五级书记抓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抓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 坚成果过渡期“回头看”专项行动,安排部署 日提升”百日督帮”专项监督行动。突出监督紧跟资金走、围着项目转,紧盯全 旗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开展调研式监督检查,通过日常监督、集 中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开展“四个不摘”政策落实、项目资 金规范运行、产业发展政策项目资金、  “四类重点问题”、生产 安全监督管理、作风建设等专项监督工作。 三要提高考核效果 运用。坚决纠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力推动政策 举措落实落地。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旗、苏木镇党政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同时, 从严考核旗直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的责任。与高质量发 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 提高考核效率。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  评先奖优、问 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对工作中消极应对、不担当、不尽责、不 落实,造成规模性返贫致贫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四要做 好疫情监督工作。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下的监督执纪工作,克 服麻痹侥幸心理,从严从紧落细落实防控措施,抓好重点人群 管理、核酸检测及外地返回人员报备等工作,不断织密织牢脱 贫攻坚巩固成果过渡期的疫情防控安全网。(责任单位:旗委 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旗委农牧办、卫生 健康委员会、乡村振兴局,各苏木镇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