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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政策系列问答
来源: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6-06 16:28 浏览次数:

失业保险政策系列问答

              之失业保险金

1.哪些人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2.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多长?

①失业人员失业前,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②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③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④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⑤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一年增加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⑥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⑦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3.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失业保险金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90%发放,第13至24月(含24个月及以上的)按照统筹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累计缴费满10年且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保险金在前款标准基础上增发20%。夫妻双方同时失业的,失业保险金在前款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发8%。

4.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吗?

需要办理失业登记。

5.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否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对符合文件规定的,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取暖期发放取暖补贴。

6.哪些情形下需停发失业保险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通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应征服兵役;

移居境外;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

7.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有哪些?

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服务栏目或电子卡包的社会保障卡栏目进行申领

通过蒙速办手机APP内蒙古人社服务栏目或电子卡包的社会保障卡栏目进行申领;

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自治区范围内的人社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

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申领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待遇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失业保险政策系列问答

           之稳岗返还

1.哪些参保单位可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且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参保职工30人以上的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和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均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2.稳岗返还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大型企业及其他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型企业返还标准执行)。

3.申请稳岗返还需注意的事项?

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当地环保政策的企业不予返还;

裁员率按照企业上年度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数与上年度月平均参保人数之比确定,月均参保人数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方法计算

4.稳岗返还资金支出渠道有哪些?

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5.稳岗返还资金申领渠道有哪些?

企业(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失业保险政策系列问答

                之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1.哪些单位和个人符合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条件

    锡林郭勒盟境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

2.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是多长?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

3.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标准是多少?

在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间,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合计1%,其中,参保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本单位工资总额0.5%的标准执行,参保职工按照本人月工资额0.5%的标准执行。

4.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如何申请?

无需进行申请,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按照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标准征收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政策系列问答

                           之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

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全区统一的农牧民工和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用人单位招用的农牧民工统一按照城镇职工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取消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政策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牧民工缴费年限统一按照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已享受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农牧民工参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

原单位招用的农牧民工失业后,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参保失业农牧民工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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