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尼特右旗
>
面向个人
>
户籍管理
>
办事指南
父母投子女落户
〖发布日期:2007-06-24〗
〖来源:〗
〖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背景色:
〗〖
打印本稿
〗〖
关闭
〗
事项名称
】
父母投子女落户
【
办理机构
】
各公安分局
【
办理条件
】
父母双方年满45周岁(体弱多病,已下岗或提前病退的可不受年龄限制),可到子女在居住地派出所申报落户。
【
所需材料
】
落户申请,结婚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证明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