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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旗丧事活动秩序的通告
来源:苏尼特右旗 发布日期:2025-03-06 09:50 浏览次数:

全面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推进文明治丧,切实容秩序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殡葬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一步加强我旗文明治丧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丧事活动应当守法、文明、节俭,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丧事活动殡仪馆、火葬场等合法场所合规办理

三、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庭院及其他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灵棚、摆放花圈、搭锅支灶、搭建帐篷办理丧事活动;禁止抬棺游街以及在出殡途中沿街燃放烟花爆竹,抛撒纸钱,以免妨碍城区交通,影响禁止搭台唱戏、禁止使用高音设备禁止吹奏、播放哀乐及其他扰民行为。

四、严禁任何个人或公司以自身名义,在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批备案的场所,违规停放遗体、举办丧事活动。同时,禁止居民前往此类违规场所举办或参与丧事活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倡导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带头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制止各种陈规陋习和违法乱纪行为,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

举办丧事活动应自觉服从相关执法部门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由民政、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查处。对于阻碍、干扰殡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于聚众闹事,不听劝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形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旗民政局0479-7229506,旗城管执法局0479-7221005

八、本通告由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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