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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日根塔拉镇关于旗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乌日根塔拉镇党委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苏尼特右旗 发布日期:2025-03-12 21:55 浏览次数:

关于旗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乌日根塔拉镇党委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按照旗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9月8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对乌日根塔拉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0月28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乌日根塔拉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态度鲜明,主动认领和诚恳接受旗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全面检视、深刻剖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领导班子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按照镇党委安排部署,狠抓整改措施落地。

镇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统筹谋划、亲自上手,带领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旗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督查整改进度。主持召开3次党委会,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理论武装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理论学习不深不透。2023年6月份以来召开的28次镇党委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性、深入性学习不够,镇党委未能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及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举措,实现深学细悟、推动工作目的。近三年,昌图锡力嘎查、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和贡宝拉格嘎查“两委”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且未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镇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主要领导带领学习,始终坚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会等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学习范围,深入系统学,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通过交流研讨的方式,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举措,推动工作。二是以昌图锡力嘎查、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和贡宝拉格嘎查“两委”问题举一反三,镇党委组织各嘎查“两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内容,针对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要求结合实际推动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每次学习主题及重点内容。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被全面纳入学习范围。每次重要会议,均在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确保党员干部能够及时掌握最新理论知识。二是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初期间,额尔敦都呼木、昌图锡力、贡宝拉格嘎查组织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其他嘎查、社区“举一反三 ”, 分别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内容,针对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本嘎查、社区实际,推动为民服务工作落到实地 。下一步我镇常态化加强各项重要政策的及时跟进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

(2)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执行不严格。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用结合不够,部分成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开展专题研讨时,未结合实际形成推动基层党建的思路和举措;中心组学习内容有缺项,2021年4月以来至今未组织开展关于中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专题学习。

整改措施:一是常态化组织研讨交流,结合实际情况,交流研讨制约我镇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基层治理等瓶颈方面的破题思路和可行措施,并要求所有研讨材料由镇党委书记审核把关通过后才能上会研讨;二是及时学习传达党中央重要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分解落实具体任务。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专题学习。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2024年11月6日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12月4日,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并分析研判全年意识形态情况。12月4日,中心组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纲论”,并围绕“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开展研讨交流,所有成员撰写交流研讨材料。下一步我镇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的落实。

2.督促指导不及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面存在弱项。

1)针对产业发展项目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巴彦敖包嘎查2021年实施的苏尼特羊养殖基地项目,共购买718只羊,仅羊倌雇佣费用8万元/年,在产业效益上未实现盈利。2022年4月,巴彦额勒图嘎查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形成固定资产,后期管护不到位,闲置至今,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

整改措施:巴彦包嘎查产业项目方面,一是进一步优化项目,加强项目管理,拓宽农畜产品的销售市场以高于市场价销售基地牲畜二是进一步强化措施,因地制宜盘活现有资源资产,达到盈利状态。巴彦额勒图嘎查集体经济产业目前处于盈利状态,嘎查“两委”将项目牲畜嘎查集体经济产业基地及集体草场租赁的方式承包给嘎查牧户进行收益,2022-2023年纯收益56150元,2023-2024年纯收益31300 元。三是加强项目后续管理,进一步强化扶贫资产管理专项工作组职能,明确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细化责任清单,密切配合,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镇政府定期进行监督、研判,指导嘎查建立相关的扶贫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收益分配方案、资产防风险制度、资产处置程序等,并做好日常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2024年11月15日,组织镇财务人员、嘎查“两委”开展嘎查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会,由旗农科局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及内蒙古百吉那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老师详细解读《苏尼特右旗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并结合各嘎查财务工作实际,围绕嘎查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流程、嘎查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流程、嘎查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巴彦包嘎查产业项目方面,延展项目产业链条,巩固升级产业基地,加强风险防范通过2023年建成的巴彦敖包嘎查饲草料加工基地,供给巴彦包嘎查苏尼特羊养殖基地全混日粮,减低养殖成本,提高苏尼特羊品质,2024年12月对养殖基地增加电子耳标、追溯系统等现代化养殖方式,降低养殖管理成本,积极联系北京、呼和浩特市等地农畜产品市场,以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订单式销售,拓宽农畜产品销售市场以高于市场价销售基地牲畜,增加项目增收达到盈利状态。巴彦额勒图嘎查集体经济产业目前处于盈利状态,嘎查“两委”将项目牲畜嘎查集体经济产业基地及集体草场租赁的方式承包给嘎查牧户进行收益,项目2022年建成后租赁费牧户,2022-2023年纯收益56150元,2023-2024年纯收益31300元。下一步,对全镇牲畜养殖项目进行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资产管护措施,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创新资产运营模式,提升养殖基地运营效率,定期开展技能培训,提供技术服务,拓宽市场销售渠道,推广特色品牌,展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增加牲畜产业基地经济收益。

2)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文明团结超市”工作运行不畅,2023年,查干社区“文明团结超市”积分制评分工作流于形式,抽查的7户居民中,移风易俗方面获评五级模范典型一栏积分均为15分,评分失真。文体设施利用率不高,昌图锡力嘎查、贡宝拉格嘎查、巴彦额勒图嘎查、额尔敦敖包嘎查和那仁宝拉格嘎查的文体活动设施至今未安装,部分器材长期处于闲置状态。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运用,以党建为引领健全完善“文明团结超市”积分制管理制度,结合文明创建、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分类制定评分项目,科学设置移风易俗、家风家教、环境卫生、文明实践等加分事项正面清单和违反法律、影响邻里关系等减分项目负面清单,并赋予群众基础分,根据工作轻重程度给不同梯度分值进行奖惩,以量化管理调动群众参与积分制积极性、主动性,严格按照积分兑换流程及时兑换物品,并对年度积分较高的群众,优先推荐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切实提高牧民的自治热情,助推基层治理效能有效提升,真正使新时代文明实践落地落实。针对查干社区“文明团结超市”积分制评分失真情况开展自查,按照评分规则进行评分。二是合理配置各类文体设施,及时安装文体活动设施,提高设施利用率。目前,巴彦额勒图嘎查文体活动设施已安装在嘎查活动阵地,那仁宝拉格嘎查文体活动设施已安装在镇所在地。昌图锡力嘎查、额尔敦敖包嘎查文体活动设施已完成选址,贡宝拉格嘎查待活动阵地修缮后进行安装。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运用,发挥党建引领健全完善积分制管理制度,“文明团结超市”与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精神文明建设、鼠疫防控、环境卫生整治等重点工作和村规民约、“红灰黑榜”统筹推进,以量化管理调动群众参与积分制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率,同时镇党委以“文明实践我行动·移风易俗展新貌”主题活动抓手,“文明团结超市”年度积分高的“生态文明、勤劳致富、孝老爱亲、助人为乐、好家风家教”等示范户和帮办代办员进行奖励,发挥“积分超市”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撬动”作用。2024年12月初,针对查干社区“文明团结超市”积分制评分失真情况开展自查工作,按照评分规则重新进行评分,重新进行积分评估。今后必定按照严格的积分赋分流程进行积分分数累计以及积分兑换,加大对于此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失真现象不再发生。二是巴彦额勒图嘎查文体活动设施已安装在嘎查活动阵地,那仁宝拉格嘎查、昌图锡力嘎查、额尔敦敖包嘎查、贡宝拉格嘎查文体活动设施已完成选址,因天气原因无法施工,5月底前安装完成。今后必定按照严格文体设施制度管理,提高文体设备利用率,发挥文体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效力,带动我镇娱乐文体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3)针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力的问题。额尔敦敖包嘎查北部高产饲料基地产生地膜污染现象,存在牲畜安全隐患。那仁宝拉格嘎查队部附近居民生产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长期不清理,影响村容村貌。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转变群众生产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的行为。二是加大申请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力度,统筹安排管护经费,聘请专人进行清理。将那仁宝拉格嘎查队部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纳入全镇垃圾转运体系中,由第三方启程环卫公司定期清理。三是定期组织镇干部、嘎查、社区志愿服务队等,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四是积极向旗农科局执法大队反映额尔敦敖包嘎查北部高产饲料基地产生地膜污染现象,申请处理地膜污染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人居环境提升宣传活动。二是那仁宝拉格嘎查队部周边环境卫生已纳入全镇垃圾转运体系,已聘请启程环卫公司负责日常垃圾清理工作。三是已组织镇干部、嘎查、社区志愿服务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20余次,参与人数累计达到500余人次。对各嘎查、社区的卫生死角及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清理,有效改善了区域环境面貌。四是已向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反映了额尔敦敖包嘎查北部高产饲料基地地膜污染问题,并提交了处理的申请函。下一步配合旗相关部门清理污染地膜,同时今年种植开始前做好宣传,要求种植户使用降解地膜。

4)针对防返贫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贡宝拉格嘎查2023年度二到四季度未召开防止返贫监测研判会议。巴彦额勒图嘎查2023年第二季度、2024年第二季度排查入户表存在缺项漏项的问题,2023年第二季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研判会议时间早于镇集中排查工作动员部署会时间,流程倒置,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日常入户工作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对第三季度防返贫监测排查工作精密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组织镇乡村振兴业务人员参加盟级、旗级培训,组织嘎查“两委”成员、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成员对防返贫监测政策、脱贫人口收入监测指标和计算口径、表格填写及指标解释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对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熟悉掌握,精准采集牧户相关信息。二是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嘎查第二季度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进行“回炉”,重新开展摸排工作,再次入户对信息采集表进行核实修改,补充缺项漏项,按照要求落实排查表“双签字”,同时详细填写一户一策明白卡,确保信息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排查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定期召开防返贫监测研判会议制度,确保每季度召开研判会议,及时分析研判返贫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2024年8月19日、9月3日组织镇领导班子、嘎查“两委”、驻村工作队开展专题培训,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对二季度集中排查“回头看”、明白纸填写规范、嘎查级档案及户档案建设等内容进行详细培训,举一反三完成第二季度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回炉”工作。同时,2024年贡宝拉格嘎查及时召开每季度研判会,已完成召开了前三季度研判会;巴彦额勒图嘎查已完善2024年第二季度入户排查表,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了2024年前三季度研判会议。下一步,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排查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定期召开防返贫监测研判会议制度,确保每季度召开研判会议,及时分析研判返贫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3.聚焦主责主业有差距,推动落实“两件大事”存在薄弱环节。

1)推进“五大任务”工作力度不够。牧民对使用饲草料搅拌机、恒温水槽等畜牧业机械设备认识不足,加之镇、嘎查两级党组织关于农机补贴政策宣传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传统畜牧业的转型升级,目前全镇畜牧业机械设备覆盖率仅为10%左右;立足当地马文化优势,在推动马文化旅游产业方 面思路不宽、措施不多;牧民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禁牧期间夜牧、偷牧、违规放牧的问题仍然存在,2024年草原休牧期间违规放牧口头警告 12起,行政处罚1起。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入户宣传《锡林郭勒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知道》手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农户购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二是2024年镇党委、政府研究部署乌日根塔拉镇储备项目,因地制宜制定马文化体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申请马文化产业项目,内容包括马奶饮食产品、马文化旅游、马文化周边产品,发展当地特色产业。三是针对禁牧区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采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严厉打击禁牧区偷牧行为。通过线上线下入户宣传方式进行草畜平衡政策的宣传。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11月6日召开草畜平衡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镇所有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嘎查“两委”入户宣传草畜平衡明白卡及宣传《锡林郭勒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知道》手册工作,开展了为期10天的集中入户宣传活动。二是2024年已向旗农科局提交马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规划书,并列入了我镇2024年储备项目当中。三是2024年11、12月及2025年2月,分别完成了三轮的入户宣传草畜平衡政策工作。同时,11月份乌日根塔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开展禁牧区及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区巡查工作,共计出动车辆22车次,人员76人次;2024年底草畜平衡专项罚款7起8800元每人。

4.防范风险意识不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不够有力。

1)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22-2023年,乌日根塔拉镇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多以通过会议部署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缺少结合当地实际,对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研判,以工作部署代替分析研判的现象一直存在。2023年度,镇领导班子7名成员述职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班子及4名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标精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规范召开意识形态风险研判会,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二是严格把关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异地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干部、包片嘎查社区意识形态工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大格局。2024年12月4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并分析研判全年意识形态情况。对于部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缺少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已经重新整改撰写材料。今后党委会按期召开会议,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并严格执行。二是按照2024年文件要求,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委书记亲自审稿,对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照意识形态方面进行了查摆问题。下一步常态化开展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强调责任落实。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那仁宝拉格嘎查党组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2022年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中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巴彦额勒图嘎查、贡宝拉格嘎查党群服务中心未及时更新党的二十大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党员义务”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强化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明确要求各嘎查社区党组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强化网格员、网评员队伍,加大舆情监管力度,提升舆情研判和处置能力。二是督促那仁宝拉格嘎查党组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包片领导督促巴彦额勒图嘎查、贡宝拉格嘎查党群服务中心更新党的二十大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义务”内容,规范党群服务中心图板内容。其他嘎查、社区举一反三,结合提出的问题自查并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镇党委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嘎查、社区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与镇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全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2024年,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2次,全年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加强阵地管控,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发布内容积极健康、导向正确。2024年11月14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上针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中未情况进行通报,并围绕如何深刻把握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开展培训,明确要求各嘎查社区党组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重要内容。二是开展嘎查、社区“两委”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自查工作,督促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夯实思想根基。那仁宝拉格嘎查党组织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现制度上墙。三是包片领导已督促巴彦额勒图嘎查、贡宝拉格嘎查党群服务中心完成党的二十大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义务”内容的更新,规范了图板内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较为突出

1.“三务”公开工作落实有偏差。近三年,镇党委对所辖嘎查、社区“三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导致“三务”公开工作失去了应有的互动性和监督作用。一是应公开未公开。巴彦敖包嘎查2023年“两委”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事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发展党员、取石厂征地费用、宝德利萤石矿为嘎查补偿款等事项均未公开。二是存在个人信息泄漏风险。昌图锡力嘎查2023 年草原奖补资金、低保金发放和 2024年防返贫保险人员等事项公开中,人员身份证信息被公开。三是公开内容不全面。额尔敦都呼木嘎查2023年集体经济出资发放饲草料以信息形式公示,无收益人员、具体人员名单等公示内容;2023年发展党员,调整副书记、支部委员等党内重要人事任免相关内容公开不全面。四是公开不及时。昌图锡力嘎查2024年3月28日为该嘎查常住户发放全株青贮玉米,公开事项审批时间为7月1日。

整改措施:组织嘎查、社区“两委”、“三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三务”公开培训会,规范“三务”公开工作程序,定期将党务、政务、财务事项进行公示,及时收集整理并完善“三务”公开档案。一是将应公开的内容进行及时公开,公开巴彦敖包嘎查2023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事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发展党员、取石厂征地费用、宝德利萤石矿为嘎查补偿款等事项。二是在确保政务、村务、财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前提下,对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去标识化处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对昌图锡力嘎查2023 年草原奖补资金、低保金发放和 2024 年防返贫保险人员身份证信息进行打码遮盖处理。三是全面公开应公开内容,及时公示额尔敦都呼木嘎查2023年集体经济出资发放饲草料的具体人员名单;全面公开2023年发展党员,调整副书记、支部委员等党内重要人事任免相关内容。四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三务公开”,及时将公开事项上传至“三务”公开系统,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2024年11月14日,召开嘎查(社区)监督委员会业务培训暨“三务”公开平台业务培训会,分别围绕各嘎查(社区)监督委员会职责、监督内容、作用发挥、“三务”公开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嘎查(社区)2024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三务”公开监督平台数据录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嘎查(社区)“三务”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流程、时限及“三务公开”信息平台的使用方法、操作步骤等方面进行了培训。一是已公开巴彦敖包嘎查2023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事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发展党员、取石厂征地费用、宝德利萤石矿为嘎查补偿款等事项。二是已对昌图锡力嘎查2023年草原奖补资金、低保金发放和2024年防返贫保险人员身份证信息进行打码遮盖处理。三是全面公开应公开内容,对额尔敦都呼木嘎查集体经济出资发放饲草料的具体人员名单、发展党员、调整副书记、支部委员等党内重要人事任免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公开。四是对重要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即时发生、即时公开。并安排专人负责公开工作的跟踪和督促,确保公开工作按时完成。

2.“三资”管理和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资金追缴不及时。巴彦额勒图嘎查未及时收回 2023年6月15日-2024年8月20 日期间的牲畜承包费2.13万元和草场租赁费5万元,且以上两项均没有做账务处理。额尔敦都呼木嘎查未收回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西门塔尔肉牛项目托养费6万元及项目本金50万元。昌图锡力嘎查未收回2021年10月-2024年10月期间的集体牲畜承包费 4.36万元和草场租赁补偿费19.20万元(其中:2016年集体草场租赁费8万元、2018年旗裕升商贸有限公司占用草场补偿款5万元、2020年旗裕宜商贸有限公司占用草场补偿款6.2万元)。那仁宝拉格嘎查未收回2021年11月12日-2022年9月10日期间的集体牲畜承包费0.64万元、2023年1月31日-2024年2月7日期间的草场租赁费22.025万元和内蒙古草原万开蒙郭勒肉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以来为期一年的投资分红0.9万元。额尔敦都呼木嘎查未支付2022年9月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用牧民草场补偿款1.7326万元。额尔敦敖包嘎查未收回2021 年10月-2023年10月期间集体牲畜承包费12.39万元。二是固定资产未入账。巴彦敖包嘎查 2021年接受乡村振兴局移交资产196.47万元,未入固定资产23.46万元(其中:电力建设项目18.27万元,羊栅栏采购项目5.19万元)。查干社区固定资产1.21万元未入账(其中:防盗门0.19万元,监控设备1.08万元)。乌日根社区固定资产3.94 万元未入账(其中:彩色打印机0.36万元,音响设备1.51万元,LBD 太阳能路灯2.07万元)。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固定资产2.25万元未入账(其中:2020年购置的蒙古包防雨罩、蒙古包毡子1万元,2022年购置的蒙古包防雨罩.0.40万元,2023年购置的蒙古包防雨罩、蒙古包子0.85万元)。三是集体牲畜处置手续和合同签订不规范。贡宝拉格嘎查2020年入账170只扶贫畜,嘎查分别于2022年9月、2023年9月两次将此扶贫畜出售,未履行相关处置手续。额尔敦敖包嘎查与内蒙古草原万开蒙郭勒肉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仅有甲方额尔敦敖包嘎查的盖章签字,无乙方盖章签字。

整改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会计制度。一是督促各嘎查及时收回牲畜承包费、草场租赁费、草场补偿款、投资分红等资金,并积极对接第三方财务公司做好账务处理工作。其中,巴彦额勒图嘎查已收回2023年6月15日-2024年8月20日期间的牲畜承包费2.13万元和草场租赁费2万元,其余3万元正在收回当中;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已收回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西门塔尔肉牛项目托养费3万元,正在收回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托养费3万元,同时,项目本金50万元方面,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召开牧民大会,一致同意续签一年的决定;昌图锡力嘎查2021年10月-2024年10月期间的集体牲畜承包费4.36万元方面,因2021-2024年期间连续干旱的原因,嘎查召开牧民大会,研究决定不收取6户脱贫户3.74万元的集体牲畜承包费。剩余6200元,因脱贫户额尔敦巴特尔在2022年骨折治疗支出多的原因,申请了延期支付。草场租赁补偿费19.2万元方面,其中,2016年草场租赁费8万元,因连续干旱原因,该稳定脱贫户申请延期支付。积极收回旗裕升商贸有限公司占用草场补偿款5万元、6.2万元;那仁宝拉格嘎查2021年11月12日-2022年9月10日期间的集体牲畜承包费0.64万元,因承包户为低保户、且干旱的原因,同意延期付款;正在积极收回2023年1月31日-2024年2月7日期间的草场租赁费22.025万元;正在积极收回内蒙古草原万开蒙郭勒肉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以来为期一年的投资分红0.9万元。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因苏日力格、南丁两户草场产权不明确的原因,待草场确权完成后发放草场补偿款1.7326万元。额尔敦敖包嘎查因旱情原因,嘎查同意牧户延期支付牲畜承包费12.39万元的申请。二是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清点盘查,做好固定资产入账工作。及时将巴彦敖包嘎查、查干社区、乌日根社区、额尔敦都呼木嘎查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入账。三是进一步规范集体牲畜处置手续和合同签订,对合同的签订和备案进行指导和审核,确保各项集体经济合同内容齐全、程序合规。督促贡宝拉格嘎查补齐处置相关手续,督促额尔敦敖包嘎查完善与内蒙古草原万开蒙郭勒肉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的盖章签字内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巴彦额勒图嘎查召开牧民大会已和相关人员或企业沟通表示同意付款,现已收回2023年6月15日-2024年8月20日期间的牲畜承包费2.13万元和草场租赁费2万元,其余3万元款项立即收回当中;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召开牧民大会已和相关人员或企业沟通同意付款,现已收回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西门塔尔肉牛项目托养费3万元,正在收回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托养费3万元,同时,项目本金50万元方面,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召开牧民大会,一致同意续签一年的决定;昌图锡力嘎查召开牧民大会已和相关人员或企业沟通同意付款,2021年10月-2024年10月期间的集体牲畜承包费4.36万元方面,因2021-2024年期间连续干旱的原因,嘎查召开牧民大会,研究决定不收取6户脱贫户3.74万元的集体牲畜承包费。剩余6200元,因脱贫户额尔敦巴特尔在2022年骨折治疗支出多的原因,先前申请了延期支付,现同意支付,资金收回手续立即办理中。草场租赁补偿费19.2万元方面,其中,2016年草场租赁费8万元因连续干旱原因,现该稳定脱贫户申请延期支付,资金收回手续立即办理中。旗裕升商贸有限公司草场补偿款5万元牧民大会一致同意不予收回,该企业沟通同意付款草场补偿款6.2万元,资金收回手续立即办理中。那仁宝拉格嘎查召开牧民大会已和相关人员或企业沟通同意付款,2021年11月12日-2022年9月10日期间的集体牲畜承包费0.64万元,因承包户为低保户、且干旱的原因,先前同意延期付款,资金收回手续立即办理中;正在积极收回2023年1月31日-2024年2月7日期间的草场租赁费22.025万元;正在积极收回内蒙古草原万开蒙郭勒肉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以来为期一年的投资分红0.9万元。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因苏日力格、南丁两户草场产权不明确的原因,待草场确权完成后发放草场补偿款1.7326万元。额尔敦敖包嘎查召开牧民大会已和相关人员或企业沟通同意付款,当时因旱情原因,嘎查同意牧户延期支付牲畜承包费12.39万元的申请,现资金正在回收中。二是固定资产入账方面。已将巴彦敖包嘎查、查干社区、乌日根社区、额尔敦都呼木嘎查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入账。三是贡宝拉格嘎查根据相关处置手续已完成整改;额尔敦敖包嘎查已完善与内蒙古草原万开蒙郭勒肉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的盖章签字内容。

3.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镇内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乌日根社区12号楼东部平房区未放置垃圾桶,随地倾倒垃圾;镇政府往西路段第二个路灯倒塌;镇政府往南到移风易俗广场路段80%的路灯不亮,卫生院路段70%的路灯不亮,居民对社区居住环境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查干社区镇政府西南平房区附近未设立公共厕所,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整改措施:积极争取项目扶持或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协调,在乌日根社区12号楼东部平房区放置垃圾桶,进一步修缮镇区路灯,积极争取镇区厕所专项项目,填补镇区公共厕所缺口,持续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乌日根社区路灯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社区购置更换了10套LED太阳能路灯,维修了12个路灯,为居民夜间出行提供了便利与安全保障,目前路灯已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已推进设立公共厕所的计划,积极与相关部门及企业沟通协调,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计划在天气回暖,地面解冻后,立即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同时,在镇区环境卫生方面,我镇聘请启程环卫公司进行日常垃圾清理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

1.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一是“两委”班子凝聚力不强。巴彦额勒图嘎查“两委”班子成员间缺乏沟通默契,缺乏执行力与责任心,团结合作意识不强,工作中各行其是,互相拆台排挤,制约嘎查各项事业的发展。二是“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足。经巡察组谈话了解,巴彦额勒图嘎查党支部书记、巴彦敖包嘎查党支部副书记均对“三会一课”制度不了解,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党支部书记对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流程不清楚,认为每年应召开组织生活会3-5次。三是任职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巴彦额勒图嘎查党支部副书记兼妇联主席斯某某与嘎查民兵连长额某某为夫妻关系,贡宝拉格嘎查委员会副主任孟某某与嘎查妇联主席阿某某为夫妻关系,昌图锡力嘎查事务监督委员会1名成员与该嘎查书记有亲属关系,巴彦敖包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与嘎查副主任有亲属关系,巴彦额勒图嘎查事务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兼嘎查委员会委员,均未予回避。

整改措施:一是经常性开展两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明确“两委”班子成员责任分工,与巴彦额勒图嘎查“两委”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班子运行、履职尽责、存在的主要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加强“两委”班子成员的沟通。二是全面履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实行包片领导负责制,包片领导指导并参加各嘎查、社区的组织生活会,确保“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针对巴彦额勒图嘎查党支部书记、巴彦敖包嘎查党支部副书记、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党支部书记开展组织生活会规范流程、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的培训,提高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同时,举一反三组织所有嘎查、社区“两委”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养,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落实任职回避制度方面,已重新调整了未做到任职回避的人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镇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包片领导与巴彦额勒图嘎查“两委”成员开展了全面的谈心谈话。针对班子运行情况、履职尽责等情况,提出了建立定期沟通协调制度,进一步细化“两委”班子成员责任分工,确保每位成员清楚知晓自己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范围等意见建议。二是镇党委书记及时与巴彦额勒图嘎查党支部书记、巴彦敖包嘎查副书记、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围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进行详细的说明讲解。2024年11月14日组织干部职工、嘎查“两委”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系统指导了党务工作者如何推进“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规范化等内容。同时,实行包片领导负责制,各包片领导每月指导各嘎查、社区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指导各嘎查、社区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落实。三是镇党委向相关嘎查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目前,昌图锡力嘎查监督委员会成员哈某某更换为阿某某,巴彦额勒图嘎查民兵连长额某某更换成南某某,贡宝拉格嘎查妇联主席阿某某更换为苏某某,巴彦敖包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更换为温某某,巴彦额勒图监督委员会副主任换成额某某,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镇机关党支部2021、2022 年度均未召开支委会,2023年度支委会召开次数未达到每月1次的要求;2020、2021 年度,未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昌图锡力嘎查党支部记录要素不全,存在无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签字等情况。贡宝拉格嘎查党支部2020-2022年度无组织生活会记录。乌日根社区 2022、2023年度均仅召开4次支委会。巴彦额勒图嘎查2022、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未讲授党课。二是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2020-2023年度,镇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均未达到每月开展1次的要求,且主题不突出、活动形式单一,多以集中学习的形式开展。巴彦敖包嘎查和巴彦额勒图嘎查党支部均不同程度存在此类问题。三是组织生活会表面化形式化。贡宝拉格嘎查、巴彦敖包嘎查党支部2021-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存在无班子、支部委员对照检查材料的情况。乌日根社区2022-2023年度均未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无整改台账。四是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走过场。镇机关、昌图锡力嘎查、额尔敦都呼木嘎查、乌日根社区党支部均不同程度存在《民主评议党员个人自评表》《党员“星级管理”等次评定表》中无支部书记签字、支部评定意见、参评人员等情况。乌日根社区2020-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参评率偏低,参评率分别为:43%、33%、30%、53%。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基层党支部书记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责任人,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提升党务工作能力,加强日常管理,实行包片领导负责制,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指导,规范组织生活会记录,经常性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二是严格按照每月一次、主题鲜明、活动形式多样、组织纪律严格的要求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将主题党日与志愿服务活动、义诊活动、养殖技术培训、惠民政策宣讲等服务深度结合。同时,镇党委通过调研督导、随机走访、专题调度等,对主题党日落实情况进行督促。三是杜绝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走过场。严格落实组织生活有关要求,认真开展重视民主评议党员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议流程,提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对党员民主登记表进行规范完整填写。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镇党委书记约谈机关党支部、贡宝拉格嘎查、昌图锡力嘎查、巴彦额勒图嘎查、巴彦敖包嘎查、乌日根社区、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进行说明解释,并举一反三要求各支部规范各项组织生活制度。2024年11月14日组织干部职工及嘎查“两委”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系统指导了党务工作者“三会一课”方面的理论知识,12月份各党支部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了“三会一课”制度。镇党委针对各嘎查、社区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下发文件要求逐项整改,并要求包片领导常态化指导各嘎查、社区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2024年底,镇机关党支部依据相关规定流程,严谨补选了委员,进一步优化了组织架构,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主题党日与支委会均按期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丰富多样,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积极性。二是实行包片领导负责制,各包片领导每月定期下沉至各嘎查与社区,针对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开展全方位督导,全流程把关,确保活动高质量开展。三是各嘎查社区严格遵循程序开展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暨党员民主评议表会,同时将此次巡察内容纳入其中,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查找了问题,今后举一反三,抓好工作落实。

3.党员教育管理不够扎实。一是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镇机关党支部2022年11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讨论预备党员美某转为正式党员事宜时,无个人表态汇报、参会人数、投票结果等记录;镇机关党支部 2020年10月9日通过乌某某转为预备党员前,没有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额尔敦敖包嘎查党员宝某某在2021年10月到2023年6月期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等程序均无会议记录,其政审调查表、《入党志愿书》中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党委审批”等重要环节均未填写。二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有盲区。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党员中心户苏某某2023年9月嫁到东乌旗,目前仍未转出党组织关系。贡宝拉格嘎查党员额某某已在旗医院工作2年多,党组织关系仍在嘎查。那仁宝拉格嘎查3名党员(大乌某某、小乌某某和格某某)外嫁多年,党组织关系仍未转出。巴彦敖包嘎查4名党员(乌某某、额某某、乌某某、师某某)外嫁,其中乌某某外嫁长达19年之久,截至目前,一直未转出党组织关系,无法参加党组织活动。三是党员中心户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巴彦敖包嘎查党员中心户敖某某配备的蒙古包破损后,至今未再搭建使用。贡宝拉格嘎查1户党员中心户2017年去世后,原有的蒙古包未在嘎查内再分配利用。巴彦额勒图嘎查党员中心户从未组织开展过党员学习。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发展党员等相关党务知识培训,加强党建执行力度,严格规范发展党员流程,针对以往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开展自查并整改,党员档案由专人负责填写、保管工作。二是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联系制度,积极引导外嫁党员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并督促党员在所在地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三进一步优化“党员中心户”,逐步提档升级“党员中心户”活动阵地,配全设施设备,进一步组织引导党员中心户有针对性地开展送学上门、政策宣传、矛盾调解、邻里服务等工作。更换并搭建巴彦敖包嘎查党员中口清心户敖特根巴特尔的蒙古包,再分配利用贡宝拉格嘎查党员中心户闲置的蒙古包。督促巴彦额勒图嘎查党支部,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引导党支部书记带头学,组织党员到党员中心户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四是其余嘎查、社区针对以上三个问题举一三,自查自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镇党委结合发展党员程序,全面梳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等环节会议记录清单,督促各支部严格按照清单要求进行记录,专人负责管理和记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本。镇党委成立工作组,对2022年以来各支部发展党员档案进行自查, 查漏补缺,对额尔敦敖包嘎查宝某某进行党员身份认定。二是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党员中心户苏某某虽已嫁到东乌旗,本人依然生活在额尔敦都呼木嘎查,积极参加了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按时缴纳了党费;贡宝拉格嘎查党员额某某已将党关系转至旗医院党支部;那仁宝拉格嘎查3名党员组织关系已转接;巴彦敖包嘎查额某某虽在东苏旗,但经常性参加嘎查党支部各类活动并按时交纳党费。与乌某某现居住地支部联系,实行流动党员管理,其他2名党员档案因嘎查队部搬迁导致丢失,无法转关系。三是镇党委积极为部分蒙古包阵地老旧受损严重的党员中心申请了修缮资金,5月底前进行修缮完成。对各嘎查党员中心户活动阵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闲置或使用不当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

4.“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巡察组在与额尔敦都呼木嘎查书记、副主任谈话时,两位同志均不能完整准确的陈述“四议两公开”程序。额尔敦都呼木嘎查2021年入股养殖大户项目、租赁集体草场2万亩事宜、2023年11月从集体经济出资35万元资金为嘎查牧户发放饲草料等重要事宜均无党支部提议、党员大会审议等相关环节的佐证材料。那仁宝拉格嘎查2023、2024年度户厕改造项目“四议”环节会议记录内容不详,仅记录“户厕事议”四字,均未执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程序。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安排部署“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工作,讲解“四议两公开”的内容、实施步骤和操作方法等,加深他们对各环节各步骤的理解,提高实际操作水平。二是督促嘎查监督委员会监督嘎查“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做到时刻监督提醒。三是镇党委对各嘎查、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不断提高“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的规范性水平,加强监督与检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4日组织嘎查“两委”召开“四议两公开”专题培训,安排部署“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工作,讲解具体内容、实施步骤和操作方法等,系统指导了党务工作者如何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加深他们对各环节各步骤的理解,提高实际操作水平。二是实行包片领导负责制,督促嘎查监督委员会监督嘎查“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做到时刻监督提醒。针对一些嘎查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举一反三,能立行立改的补充完善相关档案,发挥镇纪委和嘎查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常态化监督嘎查制度落实情况,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嘎查事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昌图锡力嘎查、巴彦敖包嘎查事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对嘎查重要事务决议、公开监督不到位,无研究讨论监督工作相关事宜,无具体的监督工作机制和监督运作程序,无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档案。那仁宝拉格嘎查2021年以来嘎查事务监督委员会无履职行为,个别“两委”成员、嘎查事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部分牧民均对监督委员会职责不清楚。

整改措施:围绕“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等内容,组织嘎查社区监督委员会开展培训,增强其履职能力。镇纪委定期开展“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专项督查指导,完善相关工作档案,强化嘎查监督委员会作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2024年11月14日,召开嘎查(社区)监督委员会业务培训暨“三务”公开平台业务培训会,分别围绕各嘎查(社区)监督委员会职责、监督内容、作用发挥、“三务”公开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嘎查(社区)2024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三务”公开监督平台数据录入情况进行了通报。那仁宝拉格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于12月初已调整人员,将切实履行监督委员会职责。对嘎查(社区)“三务”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流程、时限及“三务公开”信息平台的使用方法、操作步骤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工作有欠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漠,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共发生9起干部职工、嘎查“两委”成员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中受到纪律处分的8名党员未在当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党委未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推进以案促改。贡宝拉格嘎查、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巴彦额勒图嘎查、那仁宝拉格嘎查和乌日根社区近三年不同程度存在无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总结等情况,未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及“一岗双责”职责,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廉政提醒谈话会,传达学习节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经常性开展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状态和工作生活情况。二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三是以各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廉洁读本为教材,对全镇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同时,紧盯重要“节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旗纪委关于加强节假日纪律作风建设等文件精神,要求全镇干部职工在节日期间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作风要求,杜绝公款送节礼、铺张浪费等行为切实强化自身及廉洁文化建设。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对分管干部的廉洁教育力度,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五是督促指导各嘎查、社区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年末进行工作总结,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各级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及“一岗双责”。已按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廉政提醒谈话会等,及时传达节前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同时,常态化开展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及时掌握了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二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核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三是12月27日以旗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为素材,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覆盖全镇干部职工。在重要“节点”,严格按照旗纪委文件精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纪律要求,并从上下班作风建设方面、酒驾醉驾及廉洁自律方面作强调。四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题学习,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开展分管干部廉洁教育,有效提升了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五是已督促各嘎查、社区完成年初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制定,各嘎查、社区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了廉政党课。

7.档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欠缺。镇党委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相关要求向旗档案部门移交档案,未能有效发挥档案工作为地方决策提供服务的作用。

整改措施:一是设置档案室,配备档案专员,申请档案管理经费,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专业指导整理。二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相关要求及时向旗档案部门移交档案。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建立专门档案室,专门档案管理人员。二是我镇组织全体职工对档案进行收集与整理,并与苏尼特右旗欧博档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对接,签订了档案整理合同由苏尼特右旗欧博档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规范化档案整理工作。三是按规定要求程序,移交旗档案馆,剩余档案在我镇专门档案室进行管理。

三、常态化推进下步整改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增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安排、部署,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本次巡察提出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进一步推进整改。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馈问题“回潮”反弹,对需要加强巩固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做到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工作执行落实。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工作体制、管理制度,坚持做到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按照“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要求,在深层次挖掘问题根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杜绝一类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问责,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进一步将制度变为硬性约束,将制度优势变为治理效能。

(四)用好整改成果,推动全镇事业发展。我镇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过程转化为推动我镇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全镇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下一阶段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思路目标和重要举措,坚决把整改目标放在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决策部署上,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9-7311356 ;电子邮箱wzbgs2011@126.com

中共乌日根塔拉镇委员会

202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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