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司法局党组关于十三届苏尼特右旗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
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4日至12月22日,旗委第三巡察组于对苏尼特右旗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2日,旗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旗司法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分管副旗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二级单位、司法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推进和日常监督。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旗委第三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13个方面27条具体问题,制定了36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形成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压实了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会议、4次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我局党组围绕旗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经自查自评,并报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关,巡察反馈的2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整改措施36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另外按照整改“一条线”责任落实机制要求,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已于2025年4月22日按照程序报给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赵勇同志。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
1.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习形式单一。理论中心组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仍不够全面系统,学习多以传达会议精神、读文件为主。缺乏深入思考和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
整改措施:丰富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专家辅导、研讨交流等形式,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前往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锤炼党性。邀请党校老师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作专题辅导报告,提升政治理论素养。设置明确的学习主题,结合学习与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措施。
整改进展: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会等,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研讨交流。截至目前,已召开全体干部大会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会3次、党员大会1次、党支部集中学习会1次,采取“带头领学+视频教学+研讨交流”的方式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读书班1期,开展研讨交流2次,撰写研讨材料27篇。
整改时限:2025年4月21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2.研讨交流少、质量差。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召开集体学习12次,但未开展过交流研讨;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召开集体学习21次,开展交流研讨仅有6次。2021年至2024年,旗司法局党组成员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撰写研讨材料25篇,均没有结合实际进行深入研讨,基本上都是空谈大论。
整改措施:设置明确的研讨主题,提前通知做好研讨准备,研讨交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措施。定期对学习成果转化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对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运用理论指导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和部门进行表彰和推广,推动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的良好氛围。
整改进展:加强理论学习的研讨交流,每季度设置明确的研讨主题,提前通知做好研讨准备,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措施。今年以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点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两个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2次。
整改时限:2025年4月21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履行核心职能有不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
1.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薄弱,专业性委员会发挥作用不强。全旗304名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拥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仅有4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只有94名。2024年,全旗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49起,其中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7 起,仅占调解案件总量的4%。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不定期组织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参与学习培训,熟悉掌握调解知识和技巧,提升专业性调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能力,力争将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案件的占比提升至30%。二是结合2025年换届年,协调各苏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吸纳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法律专业人才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同时,聘请“两代表一委员”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壮大调解队伍力量。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在换届时吸纳更多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同时,协调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吸纳“两代表一委员”、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验的退休人员、“法律明白人”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二是于4月3日组织召开全旗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培训,围绕《人民调解技巧》和《人民调解实务》,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和实践经验分享,详细阐释了人民调解、商事仲裁、行政裁决等非诉讼解纷机制的协同互补关系,进一步提升了调解员履职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作用,推进专业、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025年第一季度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0起,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调解38起,占调解案件总量的38%。
整改时限:2025年4月21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对“三台融合”实体平台录入工作重视不够,平台录入数据不及时、不完整,2024年以来,法律咨询数共计213件(次),实体平台法律咨询数录入量为187件,录入率87.8%。
整改措施: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安排专人定期与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沟通,认真记录法律服务内容,及时在“三台融合”平台真实、准确、完整的录入法律服务数据。同时,加强审核,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录入情况,推动“三台融合”平台录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整改进展: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加强与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对接,认真准确梳理2024年以来的人民调解、群众法律咨询情况,分阶段录入各类法律服务咨询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共补录各类法律咨询数据339条,录入率达100%。2025年以来,共录入各类法律咨询数据76条,录入率达100%。
整改时限:2025年4月21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公证处人员配备不合理,存在断档的隐患。公证处目前持有公证员执业证的只有2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公证机构在现场办理公证事项时,应派遣至少两名有执业证公证员共同参与,如遇到与本人或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项须主动回避的情形,或者有一人因事因病请假,此项工作将会暂停。由于公证员执业证相对比较难考,一名公证员将于2026年2月份要退休,公证处有执业证的仅剩1人,存在断档的隐患。
整改措施:考录或聘任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愿意从事公证工作的人员担任公证员,充实公证员队伍,保证公证处公证员不少于2人。
整改进展:经与人社局沟通,目前公证处暂无空编,无法招录人员。现有公证员中,一名将于2026年2月退休,退休后计划采取聘任的方式补充公证人员,确保公证员不少于2人。
整改时限:2025年4月21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主动性不足。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到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2020至2024年均无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台账,未建立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整改措施:制定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确保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对台账进行汇总和更新,确保工作台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研究制定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整改进展:制定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计划、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落实落细。按照上级要求,建立落实《苏尼特右旗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工作台账,定期对台账进行汇总和更新,确保工作台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制定《苏尼特右旗司法局涉民族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基本原则、责任领导、应对方案,确保及时妥善处置司法行政系统涉民族工作突发事件。
整改时限:2025年4月21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2021年2年没有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未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专项工作,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没有意识形态相关内容;2019年、2023年、2024年无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报告;2019 年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通报制度。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二是定期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工作,定期收集信息,集中研判,形成研判报告,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通报制度。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重要内容进行查摆,加强审核把关。
整改进展:一是按照要求向旗委宣传部上报苏尼特右旗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2024年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深刻查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制定《苏尼特右旗司法局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3项工作目标与5项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四是4月11日召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专题会议,通报2025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确保主体责任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整改时限:2025年4月21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对保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保密安全法规不严格。司法局机关无专门存放保密文件的密码柜。2021年5月6日,司法局党组会议记录明确记载举报人姓名、电话、单位等个人信息。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实施细则》,采购保密柜,做好涉密文件管理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保密纪律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守好工作秘密,筑牢保密防线。
整改进展: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和党支部(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保密制度,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采购保密柜,做好涉密文件管理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保密纪律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守好工作秘密,筑牢保密防线。
整改时限:2025年4月21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
1.旗司法局 2019年至2024年6年均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至2024年4年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2019年、2023年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20年、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内容雷同。2019年、2022年、2023年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整改措施:按年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年终及时撰写工作总结,对材料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严防形式化。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每年按时开展廉政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苏尼特右旗司法局2025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及“两个责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苏尼特右旗司法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苏尼特右旗司法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二是3月1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与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三是常态化组织开展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目前已开展谈心谈话1次。
整改时限:2025年4月21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五)资金管理、资产处置不严格。
1.财政资金预支现金不规范。旗司法局 2019年至2021年期间多次从财政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超过结算起点且未经法人签字,用于日常办公费用及差旅费支出。
整改措施:加强对单位零余额账户监管,原则上不允许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取需另附说明领导签字。
整改情况:加强对单位零余额账户监管,原则上不允许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取需另附说明领导签字。
整改时限:2025年3月28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旗司法局公证处2019年4月3号凭证超结算起点且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措施:重新调整财务科目,把音频设备列入固定资产。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入账制度,及时将符合固定资产范围的办公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整改进展:公证处重新调整财务科目,把音频设备列入固定资产。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入账制度,及时将符合固定资产范围的办公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整改时限:2025年2月28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3.2021年至2024年燃油费、车辆保险、物业管理费未执行政府采购手续。
整改措施: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对需要政府采购品类的支付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了财政局主办的政府采购相关培训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了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制度执行力。二是完善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流程,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加强了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三是对2025年度车辆燃油费、车辆保险费、物业管理费等全部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整改时限:2025年3月28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4.2020年有6份凭证支出均无法人签字。部分凭证无原始凭证。
整改措施:2020年凭证找寻当时法人补齐签字,重新整理2023年凭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相关档案。
整改进展:通过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收集了必要的原始单据,并补充至对应凭证中,确保每一笔支出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同时,组织财务人员每季度对财务档案进行一次核查检验,确保顺序编号和凭证附件完整性。
完成时限:2025年3月28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六)“三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
1.旗司法局 2019年—2024年“三务公开”事项审批表均无主要领导审阅签批单;2022年公开的65 条事项,2023年公开67条事项均未按规定时限公开。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务公开管理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规范公开时间节点,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同时,加强对三务公开事项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质效。
整改进展:严格执行“三务公开”管理制度,落实公开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规范公开时间节点,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同时,加强对“三务公开”事项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质效。截至目前,已及时按要求对第一季度党务、政务、财务情况进行公开。
整改时限:2025年3月28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
1.2024年1至8月填写车辆使用调配报备单96次,其中26次无主管签字和领导批示。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明确使用条件、适用范围和申请审批程序,派专人填写公务用车使用调配报备单,落实主管领导审签制度。同时,对2024年无主管签字的车辆使用调配报备单进行补签。
整改进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明确使用条件、适用范围和申请审批程序,指定专人填写公务用车使用调配报备单,落实主管领导审签制度。
整改时限:2025年3月28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旗司法局3名干部职工分别于2019年11月14日、2021年7月14日、2021年7月18日为子女举办新婚庆典,填写党员领导干部、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举办家庭庆典申请表时,未有所在党组织的意见。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填写《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时严格按照程序报告,党组织严格审查书面报告,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所在党组织,同时报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审查。
整改进展: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填写《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时严格按照程序报告,党组织严格审查书面报告,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所在党组织,同时报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审查。
整改时限:2025年2月28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八)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从严督促抓早抓小不到位。
1.旗司法局党组在加强干部日常监管、从严督促抓早抓小不到位。2019年有2人因参与赌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21年有1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24年有1人因危险驾驶被立案定罪。同时2019年1名干部被司法厅拍照通报,1名党员干部先后于2021年、2022年被实名和匿名举报,2021年1名党员干部被旗纪委监委通报批评。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干部职工知敬畏、守规矩,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发现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及时咬耳扯袖。三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干部约束提醒。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干部职工知敬畏、守规矩,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和纪律意识。截至目前,开展警示教育学习2次。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对发现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及时咬耳扯袖。截至目前,开展谈心谈话19人次。
整改时限:2025年4月21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九)违反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专职人员配备不足。
1.按照锡林郭勒盟司法局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规定,苏木镇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员(其中政法专编公务员不少于2名)。朱日和镇司法所设有专职人员3名,其中1人患有精神疾病,长期不在岗;阿其图乌拉苏木司法所有专职人员2名;赛罕乌力吉苏木司法所有专职人员2名,均未达到上述要求。
整改措施:根据人员实际情况,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调整优化,解决朱日和司法所现有1人因疾病不在岗、阿其图乌拉司法所和赛罕乌力吉司法所专职人员未达到3人的要求。
整改进展: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将三名同志分别调整到朱日和司法所、阿其图乌拉司法所、赛罕乌力吉司法所开展工作,解决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3月28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
1.2021年司法局党支部仅召开支委会会议4次,2022年仅召开2次支委会会议,未达到每月召开一次的要求。2021 年党支部会议记录与党组会议记录混记,有撕页少页的现象。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做到与党组会议分开记录,坚决防止出现撕页少页现象。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5年以来已召开党员大会1次,支部委员会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二是严格遵循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规范做好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及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等各类会议记录工作,确保记录内容准确详实、存档完备可查,全面客观反映会议组织程序和议定事项。
整改时限:2025年4月21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一)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召开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不力。
1.2020年中组织生活会、2020年终组织生活会、2021年终组织生活会缺少部分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2022年终组织生活会缺少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
整改措施:对2020年、2021年、2022年组织生活会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清查,督促限期补齐缺少材料。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掌握组织生活会流程,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强材料审查、档案管理,严格规范开好组织生活会。
整改进展:3月20日,党支部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班子围绕政治建设、履职担当等方面作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支委成员依次结合分管工作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切实做到刀刃向内、责任认领到位。同时,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会上印发民主评议党员表,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会后,将全体党员的检视剖析材料、民主评议党员表统一整理归档,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
整改时限:2025年4月21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2019年至2024年党组会议未记录主题,未记录主持人,会议记录不完整,表决后无党组成员签字或签字不全。
整改措施:规范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保持原意、反映原貌,表决后党组成员签字确认。
整改进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规范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保持原意、反映原貌。
整改时限:2025年3月28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3.2021年、2022 年部分党组会议召开时党组成员未达半数,不符合召开条件。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严格落实好“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的要求,提高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整改进展:严格落实好“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的要求,提高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整改时限:2025年2月28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021年开展党支部换届工作时,《司法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议程》中,无实到人数、缺席人数、请假人数,并有两张无效票。2023年补选档案未有补选选票,2024年党支部换届时,委员选票出现了4 张无效选票。
整改措施:对2021年支部换届、2023年补选档案进行自查梳理,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工作档案。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明确党支部换届流程,掌握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完整规范做好记录,收集建好档案。加强选举时对相关选举办法的解读说明,严防出现无效票。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对2021年支部换届、2023年补选档案和2024年党支部换届档案进行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工作档案。二是规范换届流程,严肃认真落实党支部换届工作,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严格履行选举程序,采取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整改时限:2025年4月21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三)对巡察整改工作不够彻底。
1.上一届巡察反馈的“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支委会召开达不到每月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实”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让党员深刻认识到“三会一课”对于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意义,增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不断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三是组织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增强政治责任意识,自觉落实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四是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推动、督促检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目前已召开党员大会1次,支部委员会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二是3月1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与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主体责任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同时,制定《苏尼特右旗司法局2025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及“两个责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苏尼特右旗司法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以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司法行政系统走深走实。三是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2025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重点工作、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研究讨论。于3月24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苏尼特右旗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推动责任和任务落实。
整改时限:2025年4月21日
完成情况:已完成
1.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于2025年3月28日整改完成。
巡察组巡察期间共移交立行立改问题4个,已办结4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对中共苏尼特右旗委员会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牌匾问题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接到问题反映后,苏尼特右旗司法局及时联系机关事务局询问牌匾定制相关制度,并联络制作新牌匾,于2024年11月26日已整改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对中共苏尼特右旗司法局公证处临聘人员发放菜金问题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接到问题反馈后,及时与公证处沟通说明情况,2024年12月11日,已向发放的5人追回并于将款项汇到公证处的基本账户上。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对中共苏尼特右旗司法局超标准报销费用问题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接到问题反馈后,及时与相关通知沟通,已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退款,财务人员及时转入单位基本账户并退往国库。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对中共苏尼特右旗司法局公证处差旅费问题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接到问题反馈后,及时与公证处沟通,资金已于2024年12月18日退回公证处基本账户上。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目前已召开党员大会1次,支部委员会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二是3月1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与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主体责任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同时,制定《苏尼特右旗司法局2025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及“两个责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苏尼特右旗司法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以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司法行政系统走深走实。三是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2025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重点工作、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研究讨论。于3月24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苏尼特右旗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推动责任和任务落实。
整改情况:已于2025年4月21日整改完成。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为基础,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紧盯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找差距、补弱项、促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清晰、协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改促治、以改促建、以改促效,努力打造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9-7222765;电子邮箱:xssfjbgs@126.com
苏尼特右旗司法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