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机补贴额一览表:新增一类产品,取消三类产品资格
来源:苏尼特右旗 发布日期:2024-01-19 00: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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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新增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施装备品目)的公告

公告〔2024〕6号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公示的基础上,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新增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施装备品目)》(公告稿),现予公告。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新增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施装备品目)的公告(公告稿).xls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月4日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小麦镇压机补贴额一览表的公告

公告﹝2024﹞7号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公示的基础上,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小麦镇压机补贴额一览表》(公告稿),现予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小麦镇压机补贴额一览表(公告稿).xlsx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月4日

图片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等补贴额调整、种子清选机等退出补贴范围)》的公示

公示〔2024〕8 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经专家论证,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等补贴额调整、种子清选机等退出补贴范围)》,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9日。

二、公示内容

调整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单粒(精密)播种机部分档次、撒(抛)肥机部分档次、饲料混合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部分档次、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撒料机、喷雾机部分档次调整补贴额度。将种子清选机、撒(抛)肥机部分档次、喷雾机部分档次退出我区补贴范围。

三、有关要求

为保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连续性,保护购机者利益,此次涉及调整品目(档次)享受补贴标准为:2024年1月5日(含)后购置的机具按照本次调整后补贴标准执行,2024年1月4日(含)前已购置的机具按照本次公示前相关要求执行。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扫描反馈至指定电子邮箱,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71-4314907

电子邮箱:nmnjbt@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等补贴额调整、种子清选机等退出补贴范围).xlsx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