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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进行时|真抓实干促改革,真心实意为人民,内蒙古公安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苏尼特右旗 发布日期:2023-08-28 15: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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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眼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需求,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在优化公安政务服务上持续发力、在服务群众上花大心思、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出硬举措,深入推进全区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有效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一网通办”          

坚持以“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小支点撬动公安行政管理大变革,推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及APP迭代升级,实现“事项服务”向“场景服务”转变。截至目前,已将除涉密事项和有特殊审批要求事项外的其余事项实现100%“网上办”、“掌上办”,90%“全程网办”。

推进“一窗通办”便捷服务  

坚持“受审分离”原则,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的实施意见》,在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率先实现公安厅综合窗口的基础上,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在各政务服务大厅设立300余个公安“全科”综合窗口,力争年底实现“综合窗口”达到50%以上,逐步实现全面综合窗口办理,充分释放盘活警力资源。

全面推行派出所“一站式”服务

按照“建设群众家门口的便利店”思路,着力打造“十五分钟公安政务服务圈”,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223个一站式派出所,平均进驻简单高频公安政务服务事项98项,“一次办”率达90%。兴安盟74个户籍派出所80%已升级为一站式派出所,包头市打造2个“无人警局”、4个“无人车管所”新模式。

优化升级“24小时警局”
全天候服务

在各地全部建成“24小时警局”的基础上,优化升级网上报警与网上服务等功能,针对更复杂的报警环境,包头、乌海、兴安盟、通辽等地实现视频报警、语音报警、静默求助等报警新模式。

结合自治区“双优”工作,重新梳理调整公安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6大项35小项,有效保障了厅本级事项标准的统一规范。对厅本级100%事项优化办事流程,进行办理时限的缩减,平均压减环节51%,缩减材料45%,整体办理时限缩短83.3%,累计压缩办理时长605日。

统一办理标准

调整新版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实现全区同一事项同标准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要求,编制《公安厅本级行政许可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实现清单外无审批,坚决整治并防止包括备案、登记、认定、年检等变相的行政审批。

出台便民利企措施

“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连续出台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已到3.0版,今年以来全区各地累计在户籍、车驾管、出入境、治安等方面推出群众关心的便民利企措施100余项,努力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质量最优的“四最”营商环境。公安厅出台“10+5”车驾管新举措,包头市公安局出台“包你满意”、通辽市公安局出台护航企业发展二十条及护农专项行动八条举措、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出台15项便民惠企举措、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出台吸纳群主建设平安企业义警等便民利企措施。全区各地公安机关推出绿色通道、快速通道、设立服务站等252条“护航高考”实招,为莘莘学子金榜题名提供优质备考环境。鄂尔多斯公安出台的10项暖心护考举措获央视CCTV-1点赞。

推进“跨省通办”、“全区通办”

我区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全类型户口迁移、户籍类证明开具、出入境证件办理、小客车登记、车辆信息变更等实现“跨省通办”,全类型户口迁移、全部出入境证件办理、全部交管业务办理等183项事项实现“全区通办”。今年以来,全区共成功办理41288件,初步预估“跨省通办”“全区通办”每年将惠及9万多群众,每年为群众节省成本约2700万元。

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面完成

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局、自治区民政厅围绕涉及公安厅的任务,推进“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等5项“一件事一次办”任务高质量落地见效。

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出台《内蒙古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开展联合抽查,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实现“宽进严管”。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 

印发《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阳光警务”,推进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同步通过警综平台实现执法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开展“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建立公安机关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会同自治区文旅厅等五部门出台文件,加强对电竞宾馆、旅游民宿、农家乐等住宿新业态安全监管。

推动公安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自治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依法政务公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对失信行为记录、“红黑名单”认定、联合奖惩、个人信用评分等政策及依据进行收集,将情况报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

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

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搭建警企联系协作、法制宣传、走访调研、安全管理、监督评议的沟通渠道,开门纳谏问策,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2022年以来全区征集企业意见建议2607条,全部整改落实。通辽市公安局与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被全国工商联、公安部联合调研组评选为“工商联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出台规范性文件和执法制度

针对性出台5个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服务保障乳业振兴措施、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禁止逐利执法”七项措施等文件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场执法指引、受案立案工作标准等95个执法制度规范,制定实施全区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刑事执法权责清单,强化有法可依和制度保障。

坚持公平公正执法

建立受立案“两统一”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注重柔性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依法慎用、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及各种强制措施,依法保障企业和利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严打侵犯企业权益违法犯罪

建立涉企案件优先处警机制、严查严打机制、绿色通道机制,对涉企警情快速接警、高效应对、稳妥处置,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化打击矿霸、沙霸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煤炭、林草专项整治,深化“昆仑2023”“净网”等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1名,涉案总价值6.45亿元。

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

去年以来,清理涉企案件39起,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04万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8万起,依法解除已查封、扣押、冻结的企业财产9843.5万元,退还追赃挽损1.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