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苏尼特右旗2019年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右政办字〔2019〕17号  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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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各相关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2019年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苏尼特右旗2019年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精准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障基金等健康保障,深入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网络建设,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落实妇幼健康项目,继续推进健康教育,使贫困人口不生病、少生病,引导群众合理就医,实现“贫困群众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90%、贫困群众90%的疾病在旗域内解决”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各项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有效实施。认真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完善优化苏尼特右旗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苏尼特右旗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苏尼特右旗健康扶贫医疗救治保障基金实施方案》《苏尼特右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二)有效落实“三个一批”,实施分类救治。认真开展大病集中救治,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落实好重病兜底保障工作,有序实施分类救治。
  (三)提升贫困人口健康保障水平。
  1.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保、商业保险等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同时,提供医疗、商业保险等保障。
  2.加强对健康扶贫基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管好用好健康扶贫医疗救治保障基金和京蒙扶贫协作重点地区帮扶资金。
  3.落实好《苏尼特右旗精准扶贫防贫保险实施方案》,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4.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提升旗级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加大旗级医院与上级医院对口支援合作力度,在医联体建设、专科建设、贫困人口救治、远程会诊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嘎查村医轮训工作,充分发挥苏木镇卫生院、嘎查卫生室和流动卫生服务车、健康小药箱的作用,定期深入牧户开展巡回医疗,发挥好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作用。
  5.深入实施防病行动。以健康促进旗、慢病示范旗建设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推进“关口前移”,全面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四)加强信息沟通。旗扶贫办、各苏木镇及时通报贫困人口信息;旗医保局每月定期向各苏木镇、旗卫健委、患者家庭反馈贫困患者报销信息;旗卫健委和各苏木镇要协调配合,各苏木镇如有新增的因病致贫人员,需要提交苏木镇卫生院初审,再报旗卫健委审核确认,由旗扶贫办将信息统一核实后反馈至各苏木镇和旗卫健委。
  (五)落实整改任务。各相关单位对照各级反馈的整改任务,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台账,明确责任,确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六)加强政策宣传。旗医保局负责做好健康扶贫兜底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各苏木镇、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好帮扶责任人和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健康扶贫政策;进一步提升广大农牧民的对新调整的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转变农牧民就医观念,引导农牧民合理就医,最大程度享受到健康扶贫政策的实惠。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组织召开推进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责任任务。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培训,印发宣传单,加强宣传引导。各苏木镇和相关单位要准确解读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确保调整后的医疗保障政策准确宣传落实到位。确保驻村干部等人员熟知政策,进一步提高贫困户政策知晓率,引导贫困人口合理有序就医。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6日-12月31日)
  1.由旗医保局、民政局、扶贫办核实核准贫困人口,完成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商业保险等保障。
  2.开展好动态管理工作。各苏木镇和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数据的及时更新对接,确保健康扶贫政策落到实处。(每月)
  3.加强健康扶贫基金管理。由旗医保局牵头,优化“一站式”报销流程,提高报销时效,落实好分级诊疗和转诊备案制度,做好与锡盟蒙医院、锡盟蒙医医院垫付资金的回款、账务管理和反馈工作。同时,每月15日前将上一个月贫困患者医疗费用报销信息按要求反馈给旗卫健委,落实好健康扶贫兜底政策,确保健康扶贫保障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全年)
  4.加强健康扶贫档案管理。由旗卫健委负责及时更新完善卫生院、卫生室、贫困户健康扶贫档案;旗医保局负责将贫困患者医疗费用报销信息反馈本人,并及时更新户档案报销材料;各苏木镇负责及时更新完善苏木镇及嘎查村健康扶贫档案。(全年)
  5.落实好大病集中救治政策。旗卫健委牵头,严格按照“四定两加强”救治原则,组织实施23种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全年)
  6.完善优化慢病签约服务管理。旗卫健委负责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提供“送医配药”服务,原则上优先使用基本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旗卫健委做好送医配药工作台账,旗医保局配合做好送医配药的药费报销工作。(全年)
  7.推进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旗卫健委负责推进紧密型医疗体建设,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充分发挥苏木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和流动卫生服务车的作用。(全年)
  8.严格控制基本医保目录外费用比例。旗卫健委负责,督导旗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执行健康扶贫政策,严格掌握贫困患者住院指征,严格控制基本医保目录外费用比例。(全年)
  9.落实好住院费用“预拨制度”。由旗医保局负责加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医保基金要每月或季度按一定比例向执行“先诊疗后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在总额预算内预拨资金,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垫付门诊、住院报销资金的能力。(全年)
  10.强化就医行为监管。旗卫健委负责,旗医保局配合,依托基本医保信息系统,推进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升级与对接。建立欠费预警和沟通协调机制,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掌握并向医保等部门反馈患者欠费信息,实行患者就医诚信等级管理,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旗卫健委、医保局、扶贫办、民政局等部门及时沟通协调,有效解决拖欠费用问题。对恶意拖欠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家庭所有成员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危急重症除外)。(全年)
  11.旗卫健委牵头,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编办等部门配合,按照《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贫困旗县苏木乡镇卫生院及嘎查村卫生室“清零达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锡卫办基层字〔2019〕4号)要求,实施好清零达标专项行动,落实好编制使用、人员配备、基础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全年)
  12.加强健康教育。旗卫健委牵头,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普及健康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持续推进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努力使人民群众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全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健康扶贫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健康扶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及盟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部门职责。旗卫健委负责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网络建设,落实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加强医院管理、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送医配药等工作。旗医保局负责兜底资金管理,落实好贫困患者医疗费用报销政策,与锡盟蒙医院、锡盟蒙医医院做好报销及对账工作,并将贫困患者医疗费用报销信息及时反馈给旗卫健委。商保公司负责对承办商业保险及时报销。旗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旗民政局负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旗扶贫办负责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各苏木镇要及时更新健康扶贫人口信息,做好扶贫政策宣传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依照全旗健康扶贫工作要求,旗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对各单位、部门健康扶贫工作进行督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