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苏尼特右旗 2019 年苏尼特羊冬羔补饲提前出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右政办发〔2019〕15 号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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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各相关部门:

  《苏尼特右旗2019 年苏尼特羊冬羔补饲提前出栏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旗政府第六次旗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苏尼特右旗 2019 年苏尼特羊冬羔补饲提前出栏工作实施方案

   

  

  冬羔补饲提前出栏工作是我旗发展高效、生态、避灾型畜 牧业的重要措施,是我旗牧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之一。为全面落 实好国家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进一步深化畜牧业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调整畜牧业产业结构,转变生产经营方 式,切实履行好牧企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增加牧民收入,特 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提高企 业带动能力、合作社组织能力、专业大户生产能力为目的的激 励机制,使苏尼特羊冬羔补饲提前出栏工作实现政府引导、企 业运作、市场化运行的发展模式。通过制定对企业及专业合作 社的引导措施,形成“企业+合作社+牧户”的紧密生产联合体, 重点培养壮大“企业+专业合作社+牧户”的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模式,由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广大牧户,实现企业同专业合作社的 有效对接,同时给予企业一定的政策扶持,使牧民所接产苏尼 特羊冬羔基本上实现一年多季出栏。

  二、组织形式

  遵循农牧业产业化“企业+专业合作社+牧户”的基本经营模 式,采取企业牵头,新型经营主体为主要组织形式,由企业头组织联系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本着互惠互利、完全自愿的原则签定“购销合同”,合同内容及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在组织对接过程中,各加工企业要注重培养基地建设,扶持指导专业合作社规范运作,并提出生产标准,为专业合作社和牧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帮助解决其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专业合作社要把工作中心放在维护牧民群众利益和落实本专业合作社与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和合作社与成员牧户签订合同的基础上,组织提供羊源,有秩序生产加工。同时,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牧户形成“紧密型”合作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2019 年苏尼特羊冬羔加工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加工企业必须资质合法、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收购条件、无安全隐患。二是以盟级以上的龙头企业为主导,其他企业为补充。

  三、补贴办法、出栏计划及资金预算

  (一)补贴办法

  为鼓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真正实现龙头带动作用,切实 加快我旗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对按要求组织收购、加工的企业 进行补贴。享受补贴的企业要求为:在 2019 年 6 月 10 日至 7月 20 日期间,企业按照商定价格收购加工当年苏尼特羔羊 3 万只以上,并足额支付给牧户收购资金的加工企业进行阶梯价奖 励。具体要求为:

  1.2019 年6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按照商定价格收购加工当年羔羊,并足额支付给牧户收购资金的加工企业,每只 苏尼特羔羊给予 80 元补贴;

  2.2019年7月 1日至7月20日期间,按照商定价格收购加工当年苏尼特羔羊,并足额支付给牧户收购资金的加工企业, 每只苏尼特羔羊给予 50 元补贴。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对专业合作社组织带动和冬羔收购价格 调节等方面。对于组织成效显著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将在农 牧业产业化项目及金融信贷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二)出栏计划

  根据我旗 2019 年接产苏尼特冬羔预计数,计划在 6 月 15日—7 月 26 日期间提前出栏苏尼特羔羊 10 万只左右,其中:第一阶段 20 天预计出栏 4 万只左右,第二阶段 20 天预计出栏 6万只左右。

  (三)资金预算

  根据加工计划,第一阶段补贴资金预计 320 万元,第二阶段补贴资金预计 300 万元,合计需要资金 620 万元。

  四、监督机制

  (一)根据周边地区羔羊收购价格,与加工企业协商确定 收购价格。第一阶段收购价每斤应高于市场价 2.7 元。第二阶段收购价应高于市场价 1.7 元。

  (二)旗农科局负责对苏尼特羊冬羔补饲提前出栏工作全 程监督。主要监督企业实际收购情况,防止出现违规收购及套 取补贴行为,坚决杜绝企业收购外地牲畜套取补贴。

  (三)旗农科局、各苏木镇政府分别指派专人驻企业进行 监督指导,负责宣传收购价、开展驻场检疫、登记核实数据, 确保收购加工有序开展,并按照企业实际收购加工时间和数量 统计核实补贴量。

  (四)旗工信、发改、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农科 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督促 企业完善各项手续,按时开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确保收购、加工环节规范运行。

  五、相关要求

  (一)由牧户提前向嘎查村提出苏尼特羊冬羔提前出栏申 请,嘎查村、苏木镇逐级核实羔羊数量后经嘎查村、苏木镇主 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旗农科局,旗农科局审核签字确认后方 可屠宰加工,并享受补贴。

  (二)各苏木镇和旗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苏尼特羊冬羔 放牧加补饲提前出栏工作,切实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牧户 转变观念,算账羊畜,引导广大牧民提前母羊配种时间,接产 冬羔、早春羔。通过天然放牧加补饲增重,使羔羊达到企业最 佳加工标准。通过宣传引导,促进牧民苏尼特羊接冬羔早出栏 减轻草场压力,增加收入。

  (三)旗农科局和基层有关站所技术人员要对牧户进行牲 畜疫病防控、技术指导服务、饲料供应监管等全方位服务,不 断提高牧民舍饲精养经营管理水平,确保羔羊短期补饲增重取 得实效;同时要跟进服务,完善相关手续,督促和监督加工企

  业禁止收购旗外牲畜,防止外来牲畜套取补贴,确保旗内牲畜 提前出栏;旗农科和发改物价等部门要准确掌握羊肉市场行情 及价格走势,研究制定价格调控具体措施,切实保障牧民合法 权益。

  (四)各加工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文明守法经营,稳定收购价格,不压价不等价,不克扣牧民,合理确定收购价格, 积极收购加工本旗牧民羔羊。同时积极深入基层,加强宣传, 主动签订协议或订单,搞好服务,统筹考虑加工能力,合理安排收购时间,形成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养殖专业合作社要进一步发挥作用,带动社员收购 本旗牧民预加工苏尼特羔羊集中规模化放牧加补饲,严格控制 购卖外地牲畜。

  六、补贴资金兑现方式

  冬羔补饲提前出栏工作结束后,由旗农科局核对检疫登记 表、收购票据等,审核汇总加工数量,计算补贴资金后上报旗 政府审定。补贴资金由旗财政部门直接拨入加工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