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尼特右旗委员会办公室 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苏尼特右旗年鉴(2021卷) 》编纂工作的通知

办字〔2021〕7 号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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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垂直 管理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及驻军警:

  现将做好《苏尼特右旗年鉴(2021 卷) 》编纂工作相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入编单位

  各苏木镇、旗直部门、人民团体、垂直管理单位、企事业、金融保险机构、驻旗单位、部队以及其他入编单位。

  二、记录时段

  《苏尼特右旗年鉴(2021卷)》记载全旗各行各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相关情况。除专记、 专辑、人物个别篇目为说明因果关系、背景或沿革等情况外,原则上不跨越规定时段。

  三、结构与构成

  本年鉴采用条目体编纂,设篇目、分目、条目三个机构层 次(个别进行注解) 。

  ( 一)篇目设置

  全书采用以说明、记叙为主的条目体。包括年特载、专记、 大事记、概貌、政治、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法治、军事、经济 管理、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农牧•林草•气象、城乡建设、工业、 商贸服务、交通•通信、财政•税务•金融、教育、文化•体育、卫 生与计划生育、社会民生、苏木镇(社区 嘎查选介) 、人物、 附录(统计资料、文献选编) 、索引等篇目。

  1.条目构成

  条目由条头(【  】内标题) 综述、概况、条文、撰稿人 等部分构成。条头标题要求简明扼要,不用修饰词语,各部分 内容需完整齐全。

  2.综述与概况

  综述、概况均为综合条目,例如旗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察部门、经济、农牧业、工业、教育、法治等篇目进行 综合记述; 概况由旗直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在概况中应将 2020 年年度工作要点等内容简明扼要地进行记述; 企业单位应 着重记载全年生产经营情况。

  3.基础条目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用写实的方法,记述 2020 年主要工 作情况,包括发生的新事、大事、要事,事件发生的时间、地 点、人物、因果关系、重大影响等,一事一条。适当压缩综合 性条目的数量,增加专题性条目,提高条目的信息含量。

  4.  大事记

  选择本行业、本部门 2020 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新事、大事、 要事、特事等专条编写,要求要点齐全、文字简练。记述国家、 自治区及盟、旗主要领导的重要活动,应着重记录其所提出的 重要工作思路及所解决的问题。

  5.  人物

  主要包括人物传略、人物简介和荣誉选介等内容。其中, 人物传略收录 2020 年期间自治区劳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正高级职称以及各行各业死亡和牺牲的 人员,附个人简历和事迹材料及 2 寸照片; 人物简介收录 2020 年度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以上表彰和自治区以上业务技能评 比一等奖以上人员,附个人简历和事迹材料及 2 寸照片; 荣誉 选介收录盟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先进模范人物(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 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奖项、授奖部门 及获奖时间等,对获全国奖项者应提供其业绩简介) ;相关单 位提供全国、 自治区党代会、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名录,正 高级职称人员以及享受自治区政府以上特殊津贴人员名录等。

  6.苏木镇

  苏木镇概况(概况不超过 500 字) 及正职领导名录(职务、 姓名、2020 年内任、离职时间。女性、少数民族需标注) 。还 应将地理坐标,位置,行政区划,面积(耕地、森林、草原、 水域、沙漠) 、人 口, 民族构成情况,城镇居民及所属嘎查生 活水平等经济社会建设主要元素表述清楚。

  ( 二)行文规范。文字规范以国务院公布的《通用规范汉 字表》 为准。标点符号用法、数字用法分别参照国家标准《标 点符号用法》 (GB/T 15834—2011 )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GB/T 15835—2011 )。地名和单位机构、企业、事物名称应 科学规范,尽量使用规范化全称,少用艰涩的专业术语、行业 缩略语和 口语化简称,必要时应对相关内容进行括注。

  ( 三)图照表格。年鉴稿件力求图文并茂,随文可辅以简 要的示意图、统计图和具有存史价值的照片等资料。 图照要求 主题突出、构图合理、清晰美观、说明文字要素齐全。 图片署 作者名、作者单位、拍摄时间及内容。表格由表题、表头、表 身和表注组成,要求设计科学合理、数据准确严谨, 内容避免 与正文互相矛盾。

  ( 四)格式要求。稿件采用 Word 版电子文本格式,A4 版

  面简体横排。条目标题黑体、小四号, 以“ 【】 ”标引; 正文宋 体、四号,1.5 倍行距。表格标题黑体、五号,表格正文宋体、

  五号。 图片采用 JPG 格式或其他通用图片格式,清晰度符合印

  刷要求。

  ( 五) 数据审核。稿件中涉及的全旗基本数据必须以统计 部门公布的为准,一般应采用年度统计数据或年末统计数据。 未纳入统计范围的数据由各承编单位提供并认真审核,确保准 确无误。旗统计局应配合做好统计资料提供、基本数据审核等 相关工作。

  四、报送方式及交稿时间

  各入编单位需出具书面年鉴文稿并附电子版(word  格式, 光盘、电子 邮箱均可) ,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后报旗档案史志馆。文稿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0   日,因统计数据不全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文稿的,要及时 说明情况。入编单位接到本《通知》 后,要及时填写本单位审 核人、撰稿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务于 2 月 3 日前报送至 旗档案史志馆(可发电子邮箱)。

  五、注意事项

  各入编单位在提供稿件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及负责保 密工作的领导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所供内容 无泄密情况; 对于民族、宗教、涉外等敏感问题,请各供稿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 口径。

  联系人: 查娜  联系电话: 15047966390

  电子邮箱: xsnj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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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