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旗直各单位:
根据旗委对苏木镇、旗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要求,结合统战工作实际,现将 2021 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情况工作实绩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内容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战综合工作、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
二、考核方式及程序
2021 年度统战工作考核在旗委考核组的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的方式进行实绩考核。具体程序是:
(一)单位自查。各苏木镇及旗直部门按照考核指标逐项开展自查,建立工作档案,形成自查报告。
(二)组织检查。旗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的各考核小组对各单位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把完成各项考核指标作为推进统战、民族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手段。
(二)各单位要对照考核指标,明确任务分工,逐项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
(三)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逐项说明完成情况,做到实事求是,内容完整,表述准确,防止弄虚作假。自查报告中未体现的考核内容视为相应考核指标未完成。对未完成的指标,要说明原因,提出工作打算。
(四)各苏木镇、旗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情况考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查找统战、民族工作中的不足,积极配合考评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规范统战、民族各项工作,以统战、民族工作的提升促进和带动业务工作上台阶。
联系人:赛希雅拉图
联系电话:0479-7226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