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401167430X8/2024-00098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 | |
发布机构 | 苏尼特右旗 | 成文日期 | 2024-08-03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苏尼特右旗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的相关会议精神。该方案旨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通过创新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依法依规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明确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模型,制定分级分类标准,充分应用评价结果,切实提升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水平。
迭代更新,动态管理:建立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企业信用信息,持续优化评价模型,提升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强化应用,分类施策: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和监测预警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监管方式向差异化、精准化转变。
协同高效,共享共用:加强顶层设计,依法依规协同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共享共用,提升监管效能。
(三)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初步形成重点行业分级分类信用监管体系,明显提高行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全旗各行业分级分类信用监管体系,全面提高行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行业(领域)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
全面归集信用信息: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归集与监管相关的各类信用信息。
构建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各行业(领域)责任部门要制定或采用上级部门已建立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指标,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科学有效监管。
充分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将国家发改委对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的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性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建立完善报送共享机制:各行业(领域)责任部门要及时将归集的信用信息、信用监管评价结果和等级等信息公开并共享至锡林郭勒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二)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苏尼特右旗计划在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药品、食品销售经营、特种设备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37个领域开展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各部门需参照相关文件尽快推进落实,确保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谋划,统筹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关制度措施和操作规范,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培训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公众对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知晓度。同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业务水平。
(三)严格责任落实
要增强责任意识,完善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明确信息安全责任,构建数据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的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防止失密泄密和侵犯个人隐私。对于违规泄露、篡改分类结果或利用相关信息谋取私利等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综上所述,苏尼特右旗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旨在通过完善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措施,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