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401167430X8/2024-00001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8 15: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苏尼特右旗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锡林郭勒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你局内蒙古新蒙新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重大隐患具体内容:特种作业人员贾向军在厂房外墙高处作业未取得高处作业资格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项第二条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内蒙古新蒙新科技有限公司
被督办单位:苏尼特右旗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解除方式和程序:督办单位向旗安委会提出《苏尼特右旗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解除挂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待旗安委会出具《苏尼特右旗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解除挂牌通知书》后方可向整改单位送达,准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联系人及电话:李燕,0479-7211190
苏尼特右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