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401167430X8/2024-00007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9 1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苏尼特右旗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苏尼特右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苏尼特右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苏尼特右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的通知》(苏右安委字〔2024〕5号)《苏尼特右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调整苏尼特右旗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健全八个安全专业委员会机制的通知》(苏右安委字〔2023〕8号)等要求,经旗安委会同意,特重新对旗安委会下设的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进行进一步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安全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
旗安委会下设9个安全专业委员会,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在旗安委会领导下工作,旗委、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由牵头部门负责承担具体工作。安全专业委员会共性工作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定期向旗安委会报告有关工作;负责在本行业领域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管理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研究、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细化明确并督促落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本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每季度召开1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析会,定期向旗安委办报告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报送工作动态和亮点信息;研究部署本专业委员会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对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落实本专业委员会工作部署进行工作指导;牵头承担自治区、盟对应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承办旗委、政府、旗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能源安全生产委员会(包括电力、油气长输管道)
主 任:牧 仁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主任:宋 东 旗发改委主任
副主任:贾晓勇 旗工信局局长
成员单位:旗公安局、财政局(国资委)、盟生态环境局苏尼特右旗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科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旗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苏尼特右旗供电公司、中国石油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输油管理处。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及全旗关于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分析研判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加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对各苏木镇、各部门落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行工作指导;研究部署全旗能源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承办旗委、政府和旗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旗发改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冶金工贸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牧 仁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主任:杜海峰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公安局、财政局(国资委)、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盟生态环境局苏尼特右旗分局、住建局、农科局(水利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苏尼特右旗供电公司、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石油分公司。
职责:矿山方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级和旗委政府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分析研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加强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对各苏木镇、各部门落实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行工作指导;研究部署全旗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承办旗委、政府和旗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危化品方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盟级和旗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举措;研究分析旗内外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提出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对策措施;对各苏木镇、各部门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行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涉及多部门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治理;对各有关部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盟级和旗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重大政策和重大举措,汲取事故教训,采取的重大对策措施等方面实施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承办旗委、政府和旗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冶金工贸方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级和旗委政府关于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履行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析研判全旗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督查;承办旗委、政府及旗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旗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工作的负责人任副主任。
(三)防火安全委员会
主 任:牧 仁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主任:刘秀峰 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旗委统战部,旗教育局、农科局(水利局)、工信局(商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委)、住建局、交通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动办)、林草局,旗气象局、苏尼特右金融监管支局,铁塔公司。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应我旗消防工作情况的政策措施,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为政府提出消防工作建议,经政府同意后,负责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制定消防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各系统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负责对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依法依规组织有关部门,参与重特大火灾事故及抢险救援的处置工作;承办旗委、政府和旗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旗消防救援大队,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防火工作和灭火救援工作的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牧 仁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主任:乃日拉图 旗交通局局长
成员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局、盟生态环境局苏尼特右旗分局、住建局、农科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旗气象局。
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盟级和旗委政府、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对各苏木镇、各部门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部署进行工作指导;研究审定我旗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工作方案、指标体系和实施举措,研究审议其他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其他重大问题;承办旗委、政府和旗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旗交通局,旗交通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五)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主 任:赵 勇 副旗长、旗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呼 春 旗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旗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科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管局,旗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旗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政策性文件及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总体工作意见;组织参与疏堵保畅危险路段排除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考核及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责任追究落实;调研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发展趋势,总结推广其他地区及我旗有关地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验;以政府名义将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年度工作情况向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协调推动周边旗县实现区域联动,组织对外交流合作;严格落实盟安委会《关于成立盟、旗两级道路交通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锡安委会发〔2023〕6号)有关职责,承办旗委、政府和旗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旗公安局交管大队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包括城镇燃气、自建房、农村房屋等)
主 任:周冠男 副旗长
副主任:杜永胜 旗住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旗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商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农科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
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既有房屋(自建房和农村牧区房屋)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我旗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既有房屋(自建房和农村牧区房屋)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对各苏木镇、各部门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进行工作指导;承办旗委、政府和旗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旗住建局,旗住建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七)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
主 任:周冠男 副旗长
副主任:侯 娜 旗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旗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盟生态环境局苏尼特右旗分局、住建局、交通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发改委、苏尼特右金融监管支局、旗工会。
职责:研究解决全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对各苏木镇、各部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进行工作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对重大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对重大特种设备违法案件进行督办。交流工作经验,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状况,提出事故预防对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承办旗委、政府和旗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旗市场监管局,旗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八)校园安全委员会
主 任:牧 仁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主任:特木尔巴干 旗教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旗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科局(水利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旗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
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及旗委、政府关于校园安全的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各苏木镇、各部门落实校园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进行工作指导,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开展校园安全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校园安全责任落实;承办旗委、政府和旗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旗教育局,旗教育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九)综合灾害防治委员会
主 任:牧 仁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主任:杜海峰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旗农科局(水利局)、林草局、公安局,武警苏尼特右旗中队、旗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级和旗委政府关于综合灾害防治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全旗综合灾害防治工作,研究审议全旗综合灾害防治政策、规划、重要制度以及防御灾害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建立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协调解决综合灾害防治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开展综合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协调开展综合灾害防治国际交流合作;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旗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