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15252401167430X8/2025-00001 主题分类 文  号 ———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4-22 1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苏尼特右旗安全生产专家库 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4-23 16:10 浏览次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旗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的辅助决策和技术支撑作用,助力提升全旗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建立完善苏尼特右旗生产安全专家库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决策部署,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放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严执法、政府压责任”监管模式,依靠专家技术支撑,提高督导检查专业性和工作实效,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安全生产专家定义。苏尼特右旗安全生产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是指符合本意见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在相关行业领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或从事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专业人员。

安全生产专家分类按照苏尼特右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专家库设立10个专业领域,主要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矿山安全、燃气安全、危化品安全、冶金工贸安全、能源安全(包括电力、油气长输管道)、特种设备和校园安全

  (三)安全生产专家任务。①参与相关行业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专题调研与咨询工作②参加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提出隐患治理整改建议③为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验收、重大危险源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现状的安全评估(、安全检测、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提供技术支持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及技术分析,辅助指挥决策,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并提供技术支持⑤参与安全文化宣传、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咨询工作⑥完成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安全生产专家的义务。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不弄虚作假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廉政纪律,自觉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管理③接受委托开展相关工作和任务后,应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客观公正提出隐患问题清单、技术审查意见、研究调研成果、工作建议等书面意见④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以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⑤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如实指出,不得隐瞒、不得避重就轻⑥接受任务,到作业场所开展工作时,遵守相关安全规程规定,做好自我保护,防止意外发生⑦主动开展调查研究,为安全生产工作建言献策⑧入库专家不得擅自以各级政府、行业领域专家名义从事相关工作⑨完成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创新专家排查隐患形式。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专家驻企等形式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活动。专家动态服务暑期汛期、秋冬交替、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等环节和“两节”全国两会“国庆”等敏感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为特殊时期提供技术指导。专家常年技术支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及技术分析,辅助指挥决策,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六)坚持专家选派使用原则。组织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行政许可审查、标准化达标评审、专业服务机构资质评审、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事故调查与处理等活动时根据需要聘请不同类型专家。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需跨行业领域聘请专家的,可将专家需求报安委办,由安委办统筹协调解决或自行联系相关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聘请专家,专家费用由使用单位解决。选聘专家应结合专家擅长的领域及专业,以随机抽取方式为主,确定专家后,专家因特殊缘由不能参加委托工作,应从专家库进行相应人数补抽。遇特殊情况,专家库中没有相应专业的人员时,可以从其他途径采取直接确定的方式选用。专家选派应遵循回避原则,同一专家不得参加由不同单位组织的、同一项目、同一环节的技术评审。各部门使用专家,要向在职专家所在单位发送协调函,作为专家请假应邀凭证,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

(七)规范专家检查文书。专家每次检查、评审、复核结束后,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安全生产专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在检查记录上签字,交组织检查的部门留存。在评审过程中,使用专家时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强化服务保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企业抓落实”的要求建立保障机制,专家使用应为有偿服务,使用单位按照有关行业标准足额支付。

(九)注重搞好结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排专家查隐患工作,要与落实日常执法监管计划、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暗查暗访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两促进、两提高”。

建立奖励制度。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根据专家隐患排查工作现实表现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对于工作优秀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专家给予表彰奖励。

一)严肃追责问责。在执行相关任务中降低标准、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与被检查评审单位进行利益交换,而作出有失公正或虚假意见结论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实行事故企业隐患检查整改责任倒查专家制度,根据专家排查隐患记录台账,对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二)完善考核机制。为加强专家的日常管理,规范专家执业行为,指导专家有效发挥作用,各聘用单位要完善专家考核机制,对专家库专家的考核实行积分制管理,定期组织对专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各聘用单位要在专家管理办法中明确考核细则,对专家日常工作酌情进行加减分,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专家工作进行监督。入库专家实行动态调整,对考核不合格的专家要列入“黑名单”,终止专家资格,原则上4年内不得再聘用。

三)完善退出机制。无正当理由,连续1年未参加正常活动的应调整退出专家库专家如一年内有3次被抽中但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工作的应调整退出专家库。不遵守专家回避制度,与受指派任务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工作公正性时,未主动提出回避,应调整退出专家库。未经同意私自泄露执行任务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情况的,应调整退出专家库。专家因违法犯罪被判刑的,依程序自动退出专家库。

附件:苏尼特右旗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名单

苏尼特右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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