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重大隐患治理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对以下2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项安全隐患基本情况及整改措施
朱日和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隐患1:通信联络系统中触摸式调度台出现故障一个多星期,导致该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重大隐患2:监测监控系统列表显示井下 885 米中段东沿1#川口2023 年 2 月9 日白班 10:07 时至10:43 时一氧化碳超限报警,但没有曲线显示报警信息。
督办单位:苏尼特右旗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3年3月30日
二、整治要求:
1、督办单位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依法督促隐患单位落实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审查验收治理完成的隐患,确因其他原因不能在期限内完成治理工作的,需向旗安办书面说明;及时上报隐患治理进展情况和有关工作信息。
2、督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隐患在期限内得到有效治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旗安委会将定期通报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因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导致隐患引发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督办部门在治理过程中要加强检查、督办,督促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重大隐患治理资料,健全完善整改台账(文字、图片、执法文书等)。整改结束后,要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报旗安委会办理销号手续。
苏尼特右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