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401167430X8/2024-0005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苏尼特右旗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8-10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 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33号)精神,鼓励探索创新信用应用场景, 营造褒奖诚信的社会氛围,使诚信主体获得更多便利优惠服 务,根据诚信建设工程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
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诚信建设工程工作 部署,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 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 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更多的诚信 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在全社 会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营造诚信 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褒扬诚信,守信受益。充分运用信用激励手段, 加大对诚信个人和诚信企业激励力度,以激励诚信为导向, 依法依规推动各类资源向守信主体倾斜,提升全社会信用感 知度,营造守信受益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 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机制,形成政府部 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 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三)应用创新,广泛用信。探索创新信易+审批、信 易+出行、信易+医疗等“信易+”应用场景,加强信用信息 的应用,扩大信用信息应用覆盖范围,着力在民生领域拓展 社会化、市场化的守信激励措施,实现信用惠民便企。
(四)多措并举,注重实效。部门和企业应结合自身工 作实际找准“信易+”工作切入点,落实、落细、落准诚信 制度,丰富激励内容,共同搭建多渠道、多元化的信用信息 应用模式,促进信用信息的广泛应用。
三、主要内容
(一)激励对象。全旗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人。本实施方 案中指的诚信企业包括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的 企业、A级纳税人企业、诚信典型选树企业、行业领域内“红 名单”企业;诚信个人包括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者、中 国好人、内蒙古好人、锡林郭勒好人等在锡林郭勒盟公共信 用信息平台公开公示的“红名单”人员和持有诚信激励卡人 员。
(二)拓展应用场景。将信用制度、信用理念、信用手 段延伸至全社会的各领域,将诚信建设工程“大任务”解剖 成“小工作”,探索在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政务服务、 养老等行业领域治理方向,优化政府信用治理及运行模式, 构筑起以信用为核心的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形成“一部门 一场景”“一旗县一特色”的信用应用场景矩阵。
(三)主要内容
1、信易+审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告 知承诺”制度,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企业和诚信 个人实施优先办理、简化手续、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便利 服务措施,为守信主体减少办理环节、节约办理时间。对符 合条件且进行信用承诺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 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 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可先行受理,真正实现“让信用信息多 跑路,让守信主体少跑腿”。(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局,配合 单位:旗直各相关单位)
2、信易+出行。推行诚信主体在交通出行、车辆维修、 车辆救援、车辆保险、驾照报考、充值充电、停车等方面享 受折扣优惠或便利。诚信个人乘坐公交充值享受优惠;乘坐 长途客车、出租车、包车享受优惠;建立专门售票窗口和快 速通道,享受优先购票、安检免排队、进入VIP候车室等服 务。(牵头单位:旗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旗直各相关单 位)
3、信易+旅游。鼓励旅游平台、旅游景点和旅游服务机
构等相关单位为诚信个人提供购票、餐饮、住宿、导游、购
物、娱乐等折购优惠服务;为诚信主体提供优先预约、检票、
排队、退房等快捷服务。(牵头单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旗直各相关单位)
4、信易+出租。积极出台“信易+出租”线管政策规定, 支持诚信创业企业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租赁方面享受更 优惠的租金折扣、更长久的租赁期限、更低的租赁押金或免 押金,以及更便捷的租赁手续办理等。支持诚信个人在公共 租赁住房方面享受优惠政策。(牵头单位:旗住建局,配合 单位:旗直各相关单位)
5、信易+消费。鼓励诚信个人在全旗大型餐饮、家政、 住宿、商圈、加油、洗车等相关单位消费时,提供便捷服务、 打折优惠服务。(牵头单位:旗工信局,配合单位:旗直各 相关单位)
6、信易+阅览。为诚信个人在图书借阅方面给予优惠 和便利,提供免押金借阅、新书优先借阅、延长借书时限、 增加单次借书数量、优质图书推荐、资料复制免费等便民服 务,将信用与图书馆借阅服务相融合,实现图书馆服务的“零 距离”、图书阅读的“零门槛”、知识获取的“零等待”,用 文化力量助推诚信社会建设。(牵头单位:旗文体旅游广电 局,配合单位:旗直各相关单位)
7、信易+体育。符合激励条件的诚信个人在足球、篮球、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太极拳、健身操、瑜伽、毽球、舞 蹈、象棋、台球、徒步等体育活动培训机构或健身俱乐部, 提供免费体验,体育课程费用优惠等服务。(牵头单位:旗 文体旅游广电局,配合单位:旗直各相关单位)
8、信易+维修。在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业户,为信用优 良主体提供汽车修理费用折扣优惠、享受免费车辆救援、免 费车检等服务。(牵头单位:旗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旗 直各相关单位)
9、信易+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办理业务时, 为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人提供免预约排队、领办帮办代办、简 化手续、绿色通道、并联审批、免费邮寄业务资料或证件等 便利服务措施。(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旗 直各相关单位)
10、信易+医疗。为符合激励条件的诚信个人在医疗服 务方面给予绿色通道,在试点医院挂号、缴费等手续办理方
面,享受优先办理服务;到试点医院住院治疗,可减免部分
住院押金。(牵头单位:旗卫健委,配合单位:旗直各相关
单位)
11、信易+入园。为满足激励条件的诚信个人家中的适 龄儿童,在进行幼儿园入园方面提供费用、入园体验课等优 惠。(牵头单位:旗教育局)
12、信易+知识产权。为满足激励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
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发展、促进、保护方面的专业指导服
务。(牵头单位:旗市场监管局)
13、信易+日常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
式,对满足激励条件的诚信企业减少监督检查频次。(牵头 单位:旗市场监管局)
14、信易+养老。为满足激励条件的诚信个人在专业康 养机构提供每年一次免费或折扣体检、优先入住、专人全程 指导帮助办理入住手续和自主选择空余床位等优惠或服务, 进一步释放信用红利。(牵头单位:旗民政局)
15、信易+慈善。为慈善捐赠工作贡献突出的诚信主体、 社会组织提供登记事项变更、相关业务办理建立“绿色通道” 便利服务,优先获得评级评优资格。(牵头单位:旗民政局)
16、信易+畜牧业。符合激励条件的诚信畜牧企业在申 报国家、省、市农业优惠政策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在涉及打分的评先选优或考核活动时予以加分;在政府招标 供应土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先提供检查疫病、提 供预防等措施;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交交 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时,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并且可根据实际,酌 情决定是否采用非现场方式检查。(牵头单位:旗农科局)
17、信易+法律服务。为符合激励条件的诚信企业和个
人提供2次/年法律咨询服务。(牵头单位:旗司法局)
18、信易+公证服务。为符合激励条件的诚信企业和诚 信个人提供“绿色通道”,实行“零等待、零距离”的公证 服务,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出证的“三优先”暖 心服务。创新办证思路,优化办证途径,关注企业办证需求, 用专业、贴心的法律服务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法律保障, 充分体现社会责任与担当。减免部分公证费用,提供一次性 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牵 头单位:旗司法局)
19、信易+拥军。在拥军单位为现役军人、军烈属、伤 残军人等诚信优抚对象提供优惠政策和服务,并在店内的显 著位置统一悬挂拥军单位标识,摆放军人军属优先台牌,对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三优服务”, 诚信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到拥军单位购物商品一律享受最 低折扣优惠。(牵头单位: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20、信易+租房。为符合激励条件的诚信企业和诚信个 人在房屋中介公司租赁房屋时享受绿色通道、快速服务等优惠政策。(牵头单位:旗住建局)
21、信易+物业管理。让符合激励条件的诚信个人在物 业公司优先享受上门维修服务、在装修管理服务中享受绿色 通道、快速审批服务。(牵头单位:旗住建局)
22、信易+购房。符合激励条件的诚信个人购买房地产
开发公司小区住宅房源时,除正常优惠折扣外,按照诚信个
人信用情况再进行优惠。(牵头单位:旗住建局)
23、信易+政府采购。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对诚信企业
采取信用保函取代保证金激励措施,切实降低守信企业资金
占用压力。诚信企业在代理记账公司提供代理记账优惠服 务。(牵头单位:旗财政局)
24、信易+粮食流通。在粮食领域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 机制,对诚信粮食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双随机” 检查时,给予免查或减少抽查频次。在粮食流通领域财政性 资金和项目申报、评优评先、政策性粮食收储、粮食应急保 障企业选定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 象。(牵头单位:旗发展改革委)
25、信易+环境保护。为符合激励条件的诚信企业在项 目审批过程中,实施“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积极安 排环保专项资金或其他补助资金,在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 择对象,支持开展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新建项目需要新增重 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时,纳入调剂顺序并予以优先安 排;建议同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安排财政性资金项目、给 予税收优惠、政府招投标时,优先考虑;在发行债券、银行 贷款等领域提供政策便利;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 事项,予以积极支持等提供便利服务;在日常执法监管和专 项检查工作中,一般不进入环保诚信企事业单位,而是采用 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牵头单位:生态环 境局,配合单位:旗直各相关单位)
26、信易+安全生产。为符合激励条件的诚信企业,在
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日常监管中,实施包容审
慎监管,在“双随机”检查时,给予免查或减少抽查频次。
(牵头单位:旗应急局,配合单位:旗直各相关单位)
27、信易+科技创新。对符合激励条件的市场主体在申 报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 报盟级科技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优先列入盟级科技计划; 在认定后新取得的一类知识产权等成果,给予补助。在科技 领域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双 随机”检查时,对守信激励企业给予免查或减少抽查频次。 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各类专业性资质认定过程中,为 满足激励条件的市场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 象或者予以重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自治区科学技术 奖,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自治区、盟科技创新计划;优先推 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旗农科局)
28、信易+诚信纳税。主要对A级纳税人的企业实施税 收服务、政务服务、社会保障、评优评先、政策扶持、执法 检查等方面实施激励措施。(责任单位:税务局)
29、信易+救助。主要对守信救助对象在办理临时救助、 申请专项救助时,可享受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服务,将守 信名单推送给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开展慈善帮扶和 服务类社会救助中给予优先帮扶。(责任单位:旗民政局)
四、推进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 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部门相关激励措施,制定本部门 “信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激励对象、激励措施等。 (二)开展信用应用场景工作(2024年7月20日—2024 年9月30日)。各部门根据各自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对接 相关单位,开展具体诚信激励工作。
(三)总结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9月30—2024年 10月20日)。各部门围绕已开展的“信易+”应用场景工作, 总结具体做法、取得的成效等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报送 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地址: 18847991691@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拓展以守信激励为主的“信易+” 应用场景,提高社会各领域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 性。围绕减免费用、享受优惠、免交押金、降低门槛、优先 办理、简化程序、享受便利等方面,各地各相关部门制定本 行业、本领域切实可行的“信易+”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实 施时间,落实信用激励措施在本行业本领域的落地。
(二)加强部门联动。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为总要求, 建立健全有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统筹规划、联席会商、协 调服务、跟踪问效等制度,形成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 合,权责一致、规范有序、互相协调、运行高效的协同联动 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协会商会、 信用服务机构、企业等各类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 广泛参与到“信易+”场景应用及诚信激励中来。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加强对守信主体、诚信行 为、激励措施等宣传引导,特别是在商务领域和社会领域, 树立诚信典型案例,将诚信市场主体在政府网站和信用中国 等网站进行公示,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媒介多 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大力推介守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