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252401167430X8/2023-0005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日根塔拉镇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3-11-01 16:59:04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日根塔拉镇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01 16: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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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日根塔拉镇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方案

乌日根塔拉镇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方案

规范管理嘎查级公益性岗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公益性岗位与脱贫劳动力的精准对接,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有效促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 岗位开发

建立管理制度。各嘎查在遵循公益性岗位政策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岗位。公益性岗位设置要遵循“按需设岗、适度开发、人岗相适、一人一岗”的原则,在做好脱贫劳动力、嘎查公益事务需求调查摸底基础上,报人民政府批复后下达实施。

公益性岗位类型。公益性岗位包括长期性和临时性岗位,通常设置生态管护、乡村环境卫生清扫、垃圾运输清理、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公共设施管护、养老护理、留守儿童看护、信息宣传等。各嘎查可结合实际,根据需要开发设置其他类型的公益性岗位。

  • 人员选聘

建立政策倾斜制度。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留守牧区脱贫家庭中有就业愿望、无转移就业能力、无经营和创业能力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包括享受政策且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的弱劳动力脱贫人口,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得安排公益性岗位。各嘎查根据脱贫人口劳动能力状况,对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经苏木镇、嘎查评审研判,对能胜任公益性岗位要求的,可将年龄放宽到65周岁。公益性岗位不允许安排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建立双向选择制度。苏木镇、嘎查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牧民大会、张榜公布、入户宣传等形式,及时向脱贫户宣传政策、推介公益性岗位。脱贫户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经嘎查两委核查、嘎查牧民代表会议评议、嘎查级公示、苏木镇审核、苏木级公示、旗县级备案等程序确定上岗人员。上岗人员出现变动时,应及时嘎查及镇政府,并按程序进行补缺。

  • 岗位管理

建立以劳定酬制度。镇人民政府制定各岗位具体职责、工作任务,苏木镇将本地岗位计划、上岗人员、补贴标准报主管部门,人民政府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各岗位的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所需补贴资金由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嘎查集体经济(含资产收益资金)等列支。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或银行卡拨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报酬。

按照公益性岗位资金渠道,各嘎查负责开发管理,具体日常管理由各苏木镇、嘎查委员会负责。

建立协议服务制度。嘎查与上岗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公益性岗位的职责任务、劳务报酬、绩效管理等内容,协议一年一签订,对考核合格的、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程序继续聘任。

 

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公益性岗位实行信息管理,以嘎查为单位将每个岗位的信息按要求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 保障管理

建立职责公示制度。各嘎查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开本地公益性岗位的职责任务、上岗人员姓名、劳务报酬、绩效管理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绩效管理制度。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在岗人员管理。嘎查两委负责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实行考勤制度,确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考核情况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嘎查两委可按程序解除劳务合同,并及时报告苏木镇人民政府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1、公益性岗位人员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死亡的;

4、不能胜任公益性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政策调整需要减少或取消公益性岗位的;

8、不适宜继续工作的其他法定情形。

嘎查要创新绩效管理办法,引进群众评价、积分管理机制,培育荣誉感。

建立督查检查制度 苏木镇要加强公益性岗位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纠正不按规定设岗、违规选聘、领补贴不上岗、找人替岗等问题。要加强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的嘎查和个人,一经查实,要追回补贴资金,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