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色包尔罕挺郭勒河、赛音呼都格郭勒河、西泉河、章古音河;阿拉坦高勒湖、巴拉嘎斯湖、宝力格湖、查干淖尔湖1、查干淖尔湖2、查干淖尔湖3、哈尔查布音淖日湖、呼吉尔音淖尔湖、乌兰淖尔湖、乌兰沙勒湖、乌兰陶伊日木湖及白音红格尔林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6个登记单元,即:
1、4河
章古音河,流经额仁淖尔苏木的河段;包尔罕挺郭勒河,流经桑宝拉格苏木、赛汉塔拉镇、朱日和训练场、朱日和镇的河段;赛音呼都格郭勒河,流经赛汉塔拉镇、桑宝拉格苏木、朱日和镇的河段;西泉河,流经赛汉塔拉镇、朱日和镇的河段;以河流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11湖
阿拉坦高勒湖、巴拉嘎斯湖、宝力格湖、查干淖尔湖1、查干淖尔湖2、查干淖尔湖3、哈尔查布音淖日湖、呼吉尔音淖尔湖、乌兰淖尔湖、乌兰沙勒湖、乌兰陶伊日木湖以湖泊管理范围线为基础,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1国营林场
白音红格尔林场以国营林场范围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 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 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个旗(县)共8个苏木(镇)和训练场(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的苏木及镇和训练场名单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