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401167430X8/2023-00540 | 主题分类 | 民族、宗教;民族、宗教;民族、宗教;其他 |
发布机构 | 乌日根塔拉镇 | 文 号 | 乌镇党发〔2023〕3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5-01 |
现将《乌日根塔拉镇2023年“民族政策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乌日根塔拉镇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2023年全镇“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旗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深做细做实全镇“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更加由衷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二、活动主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三、活动时间
1.民族政策宣传月:5月1日至5月31日;
2.民族法治宣传周:5月25日至5月31日。
四、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五、组织领导机构
为全面做好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成立乌日根塔拉镇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岳牧仁 党委书记
宝音德力格尔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哈登呼呼格 人大主席
郭志勇 党委专职副书记
希吉日 统战委员
吉日木图 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阿荣通嘎拉嘎 组织委员
乌格图玛拉 宣传委员
任雪峰 副镇长
乌日古玛拉 副镇长
郭敏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哈斯额尔德尼 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兼那仁宝拉格嘎查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阿如娜 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
呼斯楞 党政办主任
阿日斯楞 额尔敦都呼木嘎查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哈达巴特尔 巴彦楚鲁嘎查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赛希雅拉图 贡宝拉格嘎查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额尔和木巴图 巴音额勒图嘎查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青格勒图 巴彦敖包嘎查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敖特根巴特尔 昌图锡力嘎查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包音那 额尔敦敖包嘎查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松和尔 萨如拉塔拉嘎查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木兰 查干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永清 乌日根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乌日根塔拉镇党政办公室,由镇党委副书记郭志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安排
围绕全镇“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嘎查(社区)、进苏木镇、进网络、进各领域。
1.进嘎查(社区)
一是各嘎查社区党组织要开展一次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主题党日活动。
二是各嘎查社区要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为契机,组织各族群众开展讲红色故事、唱红色歌曲、文艺表演、文体活动、主题宣讲、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有奖知识竞答等各类融入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趣味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三是在镇所在地、社区嘎查的中心位置、公共场所设立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专栏、宣传标语,切实提高各族群众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2.进苏木镇
一是要利用“兵团大课堂”组织镇机关干部、所辖嘎查社区“两委”成员、党员、群众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和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加大对全镇领导干部,尤其是嘎查(社区)党支部书记的教育督导,在建立季调度机制的基础上,计划五月底前,由镇党委书记带队组宣统委员下乡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引领嘎查(社区)“两委”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升领导干部民族工作能力,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通过嘎查(社区)微信群、悬挂横幅、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族团结专栏、下乡入户、发放宣传单、参观兵团岁月陈列馆等多渠道开展宣传。
四是与兄弟苏木镇之间积极组织嘎查、社区围绕“产业发展”“生产技艺”等开展各类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联建活动。
五是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固边兴边富民行动,深入排查牧民技能培训需求,并建立好培训台账,将有培训需求且符合政策条件的全部纳入培训范围,采取邀请专家讲授、组织观摩等方式开展相应培训。
六是开展民族法制宣传周系列活动,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八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与法规以及《民法典》、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等与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3.进网络
一是动员各嘎查社区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用好微信群、公众号、视频号等载体,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等。二是通过镇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集中报道“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让群众感受身边的变化,不断增强“五个认同”。
4.进各领域
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要加强与驻镇单位、驻镇企业、各类合作社的沟通联系,创新方式和载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嘎查、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做好“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细,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及时部署、迅速行动,确保“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有序开展、成效显著。
(二)创新方法,强化落实。各嘎查、社区要紧扣宣传主题,结合即将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做到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各嘎查、社区要把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做到分阶段、有措施、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有总结,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务求有形有感有效。
(三)总结经验,深化成效。要把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情况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嘎查、社区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请于5月27日前将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及像素较高的活动照片报至镇基层党建办公室(联系人:都来,联系电话: 18247167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