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401167430X8/2023-0027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额仁淖尔苏木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15 |
2022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以来,额仁淖尔苏木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全苏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现将我苏木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
高度重视,带头学法,发挥示范作用,苏木党组书记、苏木长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务求实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平时,能够带头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带头参加法治学习,并将法律知识掌握和运用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价的重要内容。一是着力提高个人法治意识。一年来,额仁淖尔苏木人民政府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线下学习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同时利用干部例会、培训会、专题研讨会等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安全生产法》《乡村振兴法》《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10余次。能积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将法律规定运用到依法行政中,运用到党风廉政建设中,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杜绝违法操作,违规运行。二是着力提升队伍素质。组织全苏木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通过网络大学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学习,组织宪法宣传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达到学习要求且考试合格,切实增强学法用法和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积极参加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总结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及时报送述职报告。四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章,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
(二)坚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日程,定期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一是构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的矛盾化解工作作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苏木平安办牵头积极沟通协调派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312”工作机制成员,深入嘎查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活动》2场,向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咨询9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4起,其中草牧场权属纠纷11起、邻里纠纷1起、婚姻纠纷1起、经济纠纷1起,均已矛盾化解在基层,无一起纠纷因调处不力引发上访或民转刑案件,调处成功率达100%。二是结合“走进企业、走进牧户”专项行动,深入牧户次数达300余户次,摸排矛盾纠纷1起、排查安全隐患6件次,辖区社会持续稳定。三是积极对辖区内3家企业和2家道路建设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排查,提出立行立改问题5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停产责令整改1家,为牧民争取1.5万补偿资金,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及时消除了社会安全隐患。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一体化便民服务,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实现“一窗进出”“一窗办结”。为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积极统筹协调,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确保辖区安全稳定。一是主动担当作为,对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工作环节统筹安排、督促落实,切实解决我苏木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我苏木法治建设水平。二是加强对我苏木领导班子成员、嘎查“两委”班子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完善相关监督问责机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并依照相关条例依法处理,以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扎实开展了整治“村霸”等专项行动工作。
一是及时动员部署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和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加大宣传专项动期限、内容、目的,提高了群众对专项行动的知晓率。以围绕吉呼郎图嘎查部分牧民无偿使用集体草场问题,深入牧户核实相关线索,提出整改要求8条,有效保护了集体资产。二是充分发挥嘎查“两委”、网格员、警务助理等力量作用,开展了养老诈骗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提升了牧民群众防范意识,消除了诈骗风险。
(五)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出动90车次,执法人员300人次,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休牧期间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的相关对定,巡逻发现12起违反草原法律法规案件,已结案。森林督查反馈卫星图斑、草原变化图斑工作已与上级部分核查,已整改完成。
(六)强化法治思维,在依法调处历史遗留问题上下功夫,提升群众满意度。
强化了边疆地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边境地区牧民群众国家安全意识,提升了法治服务水平。组织派驻“三官一律”成员,以“民法典”、“边防法律法规”、“禁牧休牧条例”为重点内容,开展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提升牧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一是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解决了益农现代农业、宏源石材、海勒苏砂场等3起涉企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沟通协调司法部门,图门和乌日希勒图嘎查的有关草牧场整改问题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现已经向旗委申请销号,同时持续做好涉及牧户生产生活保障和稳控工作,有效杜绝了产生新的矛盾和舆情。二是及时依法处置向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上反映的19起问题,并进行回访核实解决情况,提升群众满意度。
(七)持续筑牢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线
持续推进廉洁教育,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廉政微电影《桥》(家风篇),利用警示教育片及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认识,拒腐防变。苏木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负责按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每季度都定期安排作风建设相关工作,定期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深化清廉机关建设,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成果。针对苏木党委办公室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各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动态排查,建立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常绷廉洁自律之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充分发挥苏木党委领导班子全面监督、机关党员民主监督和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作用,常态化抓好干部日常监督,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筑牢底线。
二、存在的问题
1.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有的同志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
2.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还比较传统落后,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以来,我苏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苏木于2023年将结合部门工作职能,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积极为法治政府建设、增进辖区内人民群众福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是积极落实各类法规纲领性文件。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委政府、盟委政府、旗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参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内容抓好贯彻执行。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在辖区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和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