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右政发〔2007〕15号
2006年,各苏木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扎实地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旗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朱日和镇、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等5个单位为“200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各奖励3000元。
旗人民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地区和单位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各苏木镇、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更加深入推进全旗食品放心工程,为全旗食品安全监管工资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抄送:旗委、人大、政协。
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