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关于推动苏尼特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优质优价工作方案》已经旗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
关于推动苏尼特羊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现优质优价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苏尼特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促进产业扩群增量、提质升级,实现优质优价,现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持“优质+高端”双轮驱动模式,聚集提升品质、延链增值、合理承载,推进苏尼特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良种繁育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和中高端市场开拓能力,完善联农带农联结机制,促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努力打造优质苏尼特羊肉生产、加工、销售基地。
二、发展目标
根据全旗农牧业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各区域苏尼特羊遗传资源利用和产业特点,划分种羊选育优势发展区、肉羊繁育优势发展区、肉羊育肥优势发展区,分类抓好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工作。将乌日根塔拉镇9个嘎查和额仁淖尔苏木8个嘎查,建设成苏尼特羊良种供应核心区;将赛汉塔拉镇8个嘎查、桑宝拉格苏木6个嘎查、阿其图乌拉苏木3个嘎查,建设成苏尼特肉羊优势生产区;将朱日和镇10个嘎查、5个行政村建设成苏尼特羊高效育肥优势区。加强苏尼特羊品牌建设力度,建立“公用品牌+商品品牌+个人品牌”模式,形成完备的产业链、供应链,不断提高品牌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苏尼特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坚持“优质+高端”双轮驱动,完善优质苏尼特羊育繁推一体化技术体系,开展种公羊鉴定和基础母羊整群工作,及时淘汰、更新不合格种羊,确保种羊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后备种羊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苏尼特羊联合育种体系建设,以提升苏尼特羊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繁育能力切入点,重点推进苏尼特羊提纯复壮工作,突出抓好苏尼特羊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持续推进苏尼特羊联合育种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苏尼特羊核心群认定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苏尼特羊核心群养殖户实施良种化激励措施,提高牧户养殖苏尼特羊积极性,提高苏尼特羊种群规模,到年底,全旗苏尼特羊扩繁场数量达到17个、核心群170个,选育优质种公羊5000只以上;结合苏尼特羊科技小院建设,继续加强与内蒙古大学省部级共建草原家畜生殖调控与繁育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所的科研合作,强化育种关键技术攻关,继续推广《高繁多胎苏尼特羊示范推广项目》,启动高繁(多胎)苏尼特羊新品系培育及申报工作,加大基因检测工作,扩大核心群数量,核心群规模达到300只以上,为高质量发展夯实良种基础。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以建设自治区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为抓手,聚焦扩大数量、提升质量、增加效益目标,大力推广舍饲半舍饲养殖模式,在持续舜耕农业肉羊养殖基地等肉羊规模化养殖基地达产达效的同时,加快推进额仁淖尔苏木苏尼特羊集中式“寄养代繁”示范基地项目、乌日根塔拉镇托养代养试点建设项目等设施畜牧业重点项目,同步抓好14个嘎查集体肉羊养殖基地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肉羊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养殖。2025年全旗肉羊舍饲圈养规模达到1.6万只,舍饲比重达到2.6%。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三)提高饲草供应保障水平。坚持“种养结合、为养而种、以种促养”原则,通过整合现有灌溉高产饲草料基地,采取股份合作、规模化、集约化种植等方式,引导单一的农户与村集体、饲草种植加工企业建立稳定的股份合作关系,扩大全株玉米、青贮玉米、羊草等饲草和柠条等多年生牧草种植规模。年内,加强现有高产饲草料基地饲草料种植工作,同时增加羊草免耕种植面积,人工种草面积达到4.5万亩以上,全旗饲草产量达到6.2万吨,饲草自给率达到60%以上;进一步加大饲草料储备加工供应体系建设,优化配置饲草料收储加工基地(企业)辐射服务半径,鼓励引导企业、合作社、农牧民兴办饲草料种植、储备、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储运加工基地,大力推广全混合日粮(TMR)饲料配制技术,提高饲草料利用率,降低家畜饲养成本。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供销社,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结合农牧业综合执法改革任务,成立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保障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全面提升农畜产品监管检测能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检测频次和数量,实现监测范围全覆盖。以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等农资监管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确保投入品质量安全。规范产地检疫工作,落实驻场检疫制度,加强对畜禽养殖、运输、屠宰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防病害畜禽及产品流入市场。采取“互联网+执法”方式,通过在屠宰场牲畜进场、屠宰、加工、检测、检疫、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安装摄像头、监视器等设备,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实时远程监控,使管理者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进行监控。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和完善牧企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现有农牧业龙头企业以“企业+嘎查集体(嘎查村股份制合作社)+家庭牧场”为主要组织形式,与嘎查集体、养殖户组建肉羊产业化联合体,在稳定订单交易的基础上,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培育壮大家庭牧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家庭牧场组建合作社,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组建联合社、企业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年内,培育苏尼特羊家庭牧场20个、合作社5家、养殖企业2家;提早谋划2025年的组织化出栏工作,鼓励引导屠宰加工企业与家庭牧场合作建设企业专属牧场,按阶梯溢价引导农牧民接冬羔、早春羔提前出栏、老弱畜补饲延长出栏,减少优质苏尼特羊源外流,缓解企业集中屠宰加工压力。力争年内完成组织化出栏苏尼特羊46万只以上,肉羊就地加工转化率分别达到75%以上。引导旗内屠宰加工企业与170个苏尼特羊核心群牧户签订订单,高于出栏季市场价格1元/斤收购加工优质苏尼特羊。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发改委、农科局
(七)提升苏尼特羊品牌效益。依托“锡林郭勒羊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锡林郭勒羊”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的有利条件,实施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双轮驱动战略,建立“公用品牌+商品品牌+个人品牌”模式,强化品牌创建、宣传推介、市场开拓,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高关键环节管控能力,稳步提升羊肉品质和影响力。
1.申请区域品牌。按照《锡林郭勒羊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品牌授权使用流程和要求,协助旗内屠宰加工企业、合作社提前锁定羊源,提升羊肉全产业链可追溯体系建设水平,积极开展申报锡林郭勒羊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工作。年内,积极推动内蒙古草原万开蒙郭勒肉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锡林郭勒羊区域公用品牌授权,实现锡林郭勒羊区域公用品牌“零的突破”,提升品牌产品溢价,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强品牌授权使用和运营管理,“苏尼特羊”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标授权于1家合作社。
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科局
2.推介商品品牌。保障苏尼特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信誉,讲好苏尼特羊未经杂交、未经育肥、品种纯正、天然饲养的商品品牌故事。支持旗内屠宰加工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等各类展会,利用“中国品牌日”“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动以及网上评比活动、农牧业故事大赛,加大苏尼特羊肉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提高苏尼特羊品牌影响力;抓住中航集团、北京经开区对口帮扶苏尼特右旗有利时机,摸清相关企业年度员工福利团购需求,开发不同级别的大宗产品;基于全盟、全旗文化旅游活动策划,主要面向旅游人群,整合农产品相关的各类加工品、文创产品,形成具有区域特色、品牌特征的苏尼特羊肉产品旅游伴手礼产品,在专卖店、特产店、牧人之家等处定点销售。
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文体局、农科局
3.培育个人品牌。发挥现有网络红人优势,培养新网红,开拓线上市场。探索推广“互联网+生态牧场+私人订制”“养殖基地+精深加工+直播带货”等营销模式,实现优质优价,提高经营效益。
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文体局、农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推动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扛牢羊产业发展第一职责,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制定具体措施,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实现发展目标。
(二)强化人才支持。加强政府、企业、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供需有效对接。依托苏尼特羊科技小院科研团队和自治区“三区人才”专家团队,建立“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实行以培促学、干培结合,加强领军人才和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培养。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采取短期培训、职业培养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农民实用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与企业合作,通过定向培养、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强行业人才培养。
(三)强化金融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政府、企业、民间资本等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贴息政策,对经营主体信贷资金给予贴息补贴,降低融资成本。试点推广活畜抵押等贷款模式,扩大融资渠道,有效解决家庭牧场、合作社、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资金短缺问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完善保险政策,提高保险额度,扩大保险覆盖面,降低养殖风险,提高保险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