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清圆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苏尼特右旗热力公司,
现就应支付两公司款项事宜公告如下:
1.应支付内蒙古清圆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费4.7万
元(肆万柒仟元整)。单位统一代码:150114000020782、合同
签订日期为2011年7月12日,合同件为260000.00元(贰拾
陆万元整),已支付21.3万元(贰拾壹万叁仟元整),剩余4.7
万元(肆万柒仟元整)未支付,按合同及财务审核无误,具备
支付条件。
2.应支付苏尼特右旗热力公司接热费3.9万元(叁万玖仟
元整),单位统一代码:7870828868,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4
月15日,合同价为3.9万元(叁万玖仟元整),按合同及财务
审核无误,具备支付条件。
请上述两公司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委派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授权委托书、合同原件、财务票据、收款账户信息等有
效资料,到苏尼特右旗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办理款项领取手
续。逾期未前来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笔款项。
我单位将按照财务及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依规处置。
联
系电话:
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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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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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联
系
人
:
杨
东
慧
苏尼特右旗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