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及“沙霸”“矿霸”等破坏矿产资源、侵占土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土地管理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涉黑涉恶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非法开采类。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砂石等矿产资源行为;超越采矿许可证范围越界(超层)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盗挖黏土、砂石,私挖滥采破坏耕地行为;假借矿山修复、土地整治、生态治理等名义实施非法采矿、盗采砂石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以设施农用地名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未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行为;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行为;其他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沙霸”“矿霸”涉黑涉恶类。
在砂石经营领域,以暴力、威胁、聚众造势、滋扰纠缠等手段,垄断、控制当地砂石、矿产资源开采、运输、销售全链条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商户及群众的非法涉黑涉恶团伙;盘踞在矿山开采区域,通过非法手段霸占矿产资源,垄断开采、运输全产业链的涉黑恶势力团伙,欺行霸市的“沙霸”“矿霸”团伙及个人线索。
(三)违法占地类。
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地建设砂石料场、选矿加工场地,随意堆放砂石、矿产品,碾压损毁地表植被,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违法行为。
(四)包庇纵容“保护伞”类。
公职人员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通风报信,包庇纵容非法采矿、盗挖砂石等违法行为,为“沙霸”“矿霸”充当保护伞的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我局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二)举报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如实反映问题。尽可能提供违法人员信息、违法发生具体时间、案发地点,同步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佐证材料,提升线索核查质效。
(三)严禁借举报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四)参与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及“沙霸”“矿霸”相关违法活动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事实、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线索的,可依法依规从宽处理。
三、举报渠道
苏尼特右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0479-722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