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政策落地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政策落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发〔2024〕31号)文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确保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中央赋予的各项政策和《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发力,加速政策红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区、全盟经济工作会议、旗委2023年第9次(扩大)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用足用好用活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中央赋予内蒙古的各项政策,凝心聚力闯新路、进中游,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苏尼特右旗力量。
(二)工作要求。为加速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推进落实政策过程中,注重把握以下要求:一是在用足上下功夫。对于已经明确的政策,要坚决做到“顶格执行”、“应享尽享”、“吃干榨尽”,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二是在用好上下功夫。对于前瞻性、方向性、指引性政策,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放大政策集成效应。三是在用活上下功夫。对于已享受的政策项目要“深挖细究”,加强研究论证,搞好衍生、派生工作,放大政策组合效应。
(三)主要目标。经过一年的努力,力争政策落地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其中《意见》109项重点任务清单取得明显成效;《意见》配套政策(包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实现“应出尽出”,力争达到30项以上;《意见》配套9项重大项目按照要求时限实现“能开尽开”;35项有挖掘潜力的政策进一步放大,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取得明显增长。
二、组织机构
组 长:王占奇 旗委副书记、旗长
副组长:牧 仁 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达林巴雅尔 旗委常委、旗委办主任、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周冠男 旗政府副旗长、政府办主任
牛玉龙 旗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郭 牧 旗发改委主任
成 员:旗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抓好《意见》落实
1、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意见》涉我旗任务清单。(旗贯彻《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旗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意见》重点工作清单和重大项目清单落实工作。(旗贯彻《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旗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与对口自治区厅局、盟局沟通衔接,抓好《意见》配套政策(包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宣传、落实工作。(旗贯彻《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旗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结合自治区、盟级本年度实施方案,适时制定和修订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建设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等7个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分别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旗完成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争取力度,拓展政策空间
1、加强与对口厅局、盟局沟通衔接,推动政策细化为具体举措(3项)。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加快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和深入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旗教育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试点示范和平台建设,争取转化为支持政策和项目(5项)。先行先试类政策中社会民生、金融保险、生态领域、节能降碳等政策。(旗教育局、农科局、财政局、发改委、统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类政策中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旗财政局、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和方案(12项)。东北全面振兴战略中大力提升东北地区基础教育水平、巩固提升防沙治沙能力和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旗教育局、林草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特殊类型地区政策中新建或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支持以工代赈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提升城镇规模与完善城镇功能并重、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旗发改委、文体旅游和广电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乡村振兴战略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乡村振兴北京市结对帮扶内蒙古。(旗乡村振兴局负责)
4、积极争取扩大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支持规模(9项)。政法专项政策中加强对中西部地区县级、维稳任务重的地区及经济困难地区市(地)级政法机关的转移支付比例。(旗公安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三北”工程项目资金。(旗教育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东北全面振兴战略中合理增加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加强东部五盟市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旗财政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业专项政策中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和补助资金和增殖放流资金。(旗农科局负责)商贸专项政策中支持外经贸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现代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及促进消费资金。(旗工信局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政策中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和森林防火项目补贴。(旗应急管理局负责)
5、争取扩大政策和资金享受范围(2项)。先行先试类政策中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旗财政局负责)乡村振兴战略中地膜回收利用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旗农科局、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充分利用好新一波政策利好(2项)。配合自治区、盟加快前期研究论证力度,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做好碳排放交易管理。(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推动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旗发改委、统计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旗长、旗委办主任、政府办主任、旗发改委主任为副组长,旗各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政策落地工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旗直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全面梳理、逐条逐项研究和运用党中央赋予的各项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对接协调、项目储备,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切实将政策红利变为现实生产力。遇到问题及时向旗委、政府报告。
2、加强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作用,涉及国务院《意见》的台账内容,按照《意见》既有体系方式进行调度,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反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编制工作简报,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各专项组、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清单,抓好组织落实,及时将落实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强上下联动。旗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对口厅局、盟局沟通对接,及时反馈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政策诉求,积极争取自治区、盟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盟完成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汇报,将推进落实《意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盟完成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解决。各部门要坚持“能纳尽纳、能争尽争”的原则,根据政策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一旦条件具备能申尽申,及时列入自治区厅局、盟局相关年度计划,争取中央最大支持。
4、抓好政策落实。要加强政策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盟要求,强化政策统筹,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旗直相关部门围绕本方案提出的政策清单,深化学习研究,精准把握政策内涵外延,挖掘政策潜力,释放政策红利。要强化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对号入座”,逐条逐项研究,把每一个事项细化为具体的工程项目,真正让政策从“纸上”落到“地上”。
5、抓好政策项目研究储备。旗直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加强政策设计和预研,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增强对国家政策的敏锐性,抢抓国家新政策出台的窗口期,谋划储备一批符合国家政策的重大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