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苏尼特右旗关于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经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苏尼特右旗关于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解决好草原过牧问题,促进草原休养生息和畜牧业转型升级,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持生态优先、以草定畜,坚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富裕,统筹兼顾生态保护、产业转型、民生改善,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不断加大退化沙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力度,积极推进饲草供给能力提升、畜牧业良种良法应用,加快转变牧区生产经营方式,持续增强科技支撑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牧民持续增收,从根本上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努力实现草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生产生态有机结合,聚焦从根本上解决草原过牧问题,以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注重生态家庭牧场建设,走好生态化、产业化、社会化、数字装备化的现代设施畜牧业发展路径,切实减轻草原放牧压力,促进草原休养生息,统筹推动“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牧民增收”协调发展。2025年全旗暖季天然放牧载畜量控制在103.54万羊单位以内,苏尼特羊良改比重达到96%以上,良种肉牛比例达到72%。肉羊舍饲圈养规模达到5万只、肉牛舍饲圈养规模达到1万头;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转化率为73%,畜牧养殖机械化率基本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底,根据天然草原生产力,重新科学核定载畜量能力,全旗天然放牧牲畜头数控制在核定载畜量范围内,苏尼特羊良改比重达到98%以上,良种肉牛比例达到75%以上。同时大力发展设施畜牧业,肉羊舍饲圈养规模达到15万只、肉牛舍饲圈养规模达到3.3万头;主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转化率为80%以上;畜牧养殖机械化率基本达到70%以上。到2025年底,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降到10%以下,禁牧区零放牧,解决全旗草原过牧问题;到2030年,天然草原放牧牲畜头数控制在核定载畜量之内,草畜矛盾明显缓解,草原过牧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牧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不低于全盟农牧民可支配收入增幅。
(一)赛汉塔拉镇。草原类型主要以典型草原、低地草甸为主。①按照我旗“2+N”牲畜饲养模式,在赛汉塔拉镇南部,推行“舍饲半舍饲+放牧”模式,青草期放牧饲养,返青期、枯草期舍饲喂养,推动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北部及中部区域实行除休牧期舍饲以外的四季放牧,冬春枯草期适当补饲。②利用现有2处全混合日粮加工储备站,依据牧户需求,按需年生产全混合日粮,保障牧户牲畜补饲期间全混合日粮需求。
(二)朱日和镇。草原类型主要以典型草原、低地草甸为主。①按照我旗“2+N”牲畜饲养模式,在朱日和镇除东北部和南部外,推行“舍饲半舍饲+放牧”模式,青草期放牧饲养,返青期、枯草期舍饲喂养,推动畜牧业规模化发展。②利用现有1处全混合日粮加工储备站,依据牧户需求,按需年生产全混合日粮,保障牧户牲畜补饲期间全混合日粮需求。
(三)乌日根塔拉镇。草原类型主要以荒漠草原、草原化荒漠为主。①按照我旗“2+N”牲畜饲养模式,在乌日根塔拉镇西北和东部,推行“舍饲半舍饲+放牧”模式,青草期放牧饲养,返青期、枯草期舍饲喂养,推动畜牧业规模化发展。②利用现有4处全混合日粮加工储备站,依据牧户需求,按需年生产全混合日粮,保障牧户牲畜补饲期间全混合日粮需求。
(四)额仁淖尔苏木。草原类型主要以荒漠草原、草原化荒漠为主。①按照我旗“2+N”牲畜饲养模式,在额仁淖尔苏木西北部推行“舍饲半舍饲+放牧”模式,青草期放牧饲养,返青期、枯草期舍饲喂养,推动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南部和东部区域实行除休牧期舍饲以外的四季放牧,冬春枯草期适当补饲。②利用现有2处全混合日粮加工储备站,年生产全混合日粮,保障牧户牲畜补饲期间全混合日粮需求。
(五)桑宝拉格苏木。草原类型主要以荒漠草原、草原化荒漠为主。①按照我旗“2+N”牲畜饲养模式,在桑宝拉格苏木除南部和北部外推行“舍饲半舍饲+放牧”模式,青草期放牧饲养,返青期、枯草期舍饲喂养,推动畜牧业规模化发展。②利用现有1处全混合日粮加工储备站,年生产全混合日粮,保障牧户牲畜补饲期间全混合日粮需求。
(六)赛罕乌力吉苏木。草原类型主要以典型草原、沙地草原为主。①按照我旗“2+N”牲畜饲养模式,在赛罕乌力吉苏木除南部外,推行“舍饲半舍饲+放牧”模式,青草期放牧饲养,返青期、枯草期舍饲喂养,推动畜牧业规模化发展。②利用现有2处全混合日粮加工储备站,年生产全混合日粮,保障牧户牲畜补饲期间全混合日粮需求。
(七)阿其图乌拉苏木。草原类型主要以典型草原、沙地草原为主。①按照我旗“2+N”牲畜饲养模式,在阿其图乌拉苏木中部和南部,推行“舍饲半舍饲+放牧”模式,青草期放牧饲养,返青期、枯草期舍饲喂养,推动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北部区域实行除休牧期舍饲以外的四季放牧,冬春枯草期适当补饲。②利用现有1处全混合日粮加工储备站,年生产全混合日粮,保障牧户牲畜补饲期间全混合日粮需求。
(一)动态核定适宜载畜量,探索适宜天然草原利用模式
1.建立动态适宜载畜量核定机制。2025年按照现行适宜载畜量标准开展工作。2026-2030年结合天然草原生产力,重新科学核定载畜能力,按照天然草原核定的暖季适宜载畜量实际,逐苏木镇、嘎查、户摸清实际放养牲畜头数、圈养牲畜头数、承包草场面积、棚圈面积等,并建立适宜我旗天然草原特点的旗-苏木-嘎查三级适宜载畜量核算体系,科学动态核定各苏木、嘎查草畜平衡区草原暖季适宜载畜量。
牵头单位:旗林草局、农科局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2.合理确定超载牲畜分流模式。把组织化出栏、舍饲圈养、托养代管作为疏解分流草原超载过牧的主要途径,在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超载清单,逐户明确分流模式,着力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有效控制草原放牧数量。一是组织化出栏方面。引导农牧民开展羔羊补饲提前出栏和肉牛户繁企育、就近加工出栏试点,年加工出栏42万头只以上。二是舍饲圈养方面。结合肉牛、肉羊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养殖基地规范化建设以及提升改造工程,建成设施设备与技术装备配套完善、生产经营高效集约的肉羊规模化养殖场18个、肉牛规模化养殖场8个、骆驼规模化养殖基地6个,辐射带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发展舍饲半舍饲,开展“产加销”三位一体和就近集中育肥出栏试点;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设施农业、设施畜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4号)有关规定,鼓励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积极发展舍饲圈养,提升改造棚舍标准化、饲喂环节设施化水平,对符合条件的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合作社予以奖补。三是托养代管方面。积极推广“托养代管”模式,通过项目建设、盘活闲置圈舍等方式,打造肉牛规模化托养代管基地。同时,结合浑善达克沙地防沙治沙工程,依托嘉兴牧业肉牛养殖基地、额仁淖尔苏木肉羊托养代管基地、乌日根塔拉镇肉羊托养代管基地,扩大牲畜托养代管规模,切实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牧民收入不减少,达到保护草原、稳产增收目标。
牵头单位:旗农科局、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荒漠化和生物灾害防治,稳定天然草原产出
1.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深入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坚决打好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对我旗境内的退化草原进行数据细化,根据流动沙地、半固定沙地及固定沙地类型,明确分布的位置和面积,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自然修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原则,科学编制方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
牵头单位:旗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2.强化林草生物灾害治理。结合我旗林草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每年野外调查结果,制定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案,做好监测预警、加大绿色防治力度。完成天然草原监测工作,全面、及时、准确获取全旗草原资源生态状况,为全年过牧方案的实施提供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旗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
1.强化饲草供给保障。充分利用农村牧区现有耕地资源,宜草则草、宜灌则灌,优先发展全株玉米、苜蓿、燕麦和羊草等优质饲草种植示范工程。加强1.5万亩羊草免耕种植基地田间管理,坚持“种养结合、为养而种、以种促养”,调整朱日和镇农区种植结构,引导单一的农户与村集体、饲草种植加工企业建立稳定的股份合作关系,扩大全株玉米、青贮玉米、青谷草等饲草和多年生牧草种植规模。推广生物发酵和秸秆青贮、黄贮、裹包贮存等技术,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在朱日和镇等适宜地区通过积极申报上级项目,有序发展柠条种植,提高柠条饲料化利用率。力争2026年,全旗饲草种植面积达到7.78万亩;打储草总量达到12.59万吨,饲草自给率达到60%以上。进一步加大饲草料储备加工供应体系建设,优化配置饲草料收储加工基地(企业)辐射服务半径,围绕现有13处全混日粮加工基地基础上,合理规划布局以生产全混日粮为主的饲草料生产加工储备基地建设。引导饲草料企业向牧区布局,建设饲草贮运配送中心和区域性贮草站点,开展草产品、全混合日料生产配送工作,缩短运输半径、降低饲喂成本。
牵头单位:旗农科局、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2.强化科技和装备支撑。依托畜牧良种补贴政策,支持养殖场户使用肉牛良种冻精、优秀种公羊进行繁育,加快推广优良品种。一是持续抓好苏尼特羊三级联合育种体系建设,通过胚胎移植、人工授精和优质种公羊调挤补充等技术手段,扩大受益群体,到2026年,巩固提升苏尼特羊核心育种场1个、扩繁场达到23个,苏尼特羊育种保护优势区优质苏尼特种公羊供种能力达到5000只以上。二是在赛罕乌力吉苏木、阿其图乌拉苏木、桑宝拉格苏木3个肉牛改良示范区和赛汉塔拉镇肉牛高效育肥区,重点开展肉牛冷配和胚胎移植技术推广,建设冷配站点25个。三是加强核心群规范化建设,完善核心群评定标准,对现有肉羊、肉牛核心群实行动态化管理。鼓励和引导肉羊、肉牛核心群牧户严格按照选育评定标准,开展配种、改良、整群、淘汰工作,建立健全系谱档案。到2026年,苏尼特羊核心群达到200个,苏尼特羊良改比重达到95%;良种肉牛核心群达到10个,肉牛良改比重达到75%。四是与内蒙古大学合作实施高繁多胎示范推广项目,用先进繁育技术培育新品系并在优势区推广,实现集约化养殖。发挥中航集团帮扶优势,打造“科技小院”,与多科研院所合作,抓好育种保种及相关体系建设,搭建“产、学、研、用”平台,提升产业效益;依托国家级育种、保种场,借助物联网技术构建遗传评估数字化平台,选育优良品系。五是提升饲草料种植与畜牧养殖的机械化水平,推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90%,畜牧业养殖机械化率超50%。
牵头单位:旗农科局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3.促进牧业增效、牧民增收。推动牧区经济多元化发展,切实助力农牧民增收。一是从多方面鼓励自有牛源、羊源、奶源的农牧户强化产品加工能力,在转化增值中获取收益。通过实施奶业振兴项目、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牧场等项目,为农牧户提供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购置先进加工设备,降低设备引入成本。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加工技能培训,内容涵盖肉奶食品加工工艺、卫生标准、创新产品研发等多个层面,帮助农牧户提升加工水平。二是加强草原牛羊肉、传统乳制品的宣传推介工作,借助新媒体平台,拍摄精美的短视频与图文内容,生动展现产品从牧场到餐桌的优质生产过程,讲好品牌背后的故事。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美食节等活动,设置特色展位,安排现场烹饪与品鉴环节,让消费者直观感受产品的美味与品质,提升产品的市场知名度与溢价能力,确保好产品能卖出好价钱,真正实现“减畜不减收”的目标。三是引导草原牧户以牧区产业为基础,从事牧家乐等特色旅游、特色餐饮,促进牧文旅融合。四是鼓励开展直播带货、转移就业,帮助农牧民跳出传统畜牧业,在一二三产业融合中拓展增收渠道。
牵头单位:旗农科局
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文体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执法监督能力,着力提高草原监管水平
1.优化调整草畜平衡区和禁牧区。根据近年全旗草原生态状况,在现有的第三轮生态奖补项目区基础上,优化调整草畜平衡区和禁牧区,把严重退化沙化草原、不适宜放牧利用的中度退化沙化草原等需要禁牧的草原划为禁牧区,并设立禁牧区标识,明确范围、措施、责任人等事项,便于农牧民知晓和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旗林草局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2.建立完善草原过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评价体系,逐级开展评价,做好草原资源基况调查、年度性草原动态监测,按照暖季适宜载畜量核定情况,以户为单位科学确定载畜量,加强暖季放牧监管,健全草原监测评价数据汇交、定期发布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草畜平衡评价指标考核机制,运用“适宜载畜量”指标进行草畜平衡考核,草畜平衡指数超过10%以上的苏木镇、嘎查相应予以进行约谈或追究相关责任。
牵头单位:旗林草局
责任单位:旗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3.建立牧户相互监管机制。逐级签订偷牧、过牧责任状,明确和压实各级职责,强化网格化管理,发挥基层网格员优势,加强监督。嘎查作为最重要的集体草原所有权者,要主动履行和落实其自身职责和义务,主动监管和宣传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政策,利用嘎查集体经济带动牧户科学经营合理利用草原;畅通偷牧、过牧举报方式明确举报奖惩措施,建立牧户之间的相互监管机制,确保辖区内草原不发生、少发生休牧期和禁牧区偷牧以及草畜平衡区过牧现象。
牵头单位:旗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4.加强草原过牧监测预警巡查。一是按照数字化监管、网格化落责方式,积极构建“林长+网格员”协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林长制工作责任,增加草原网格员,每个网格所辖草原面积不高于15万亩,配备219名草原网格员,配齐配强苏木镇队伍。二是建立草原网格员考核制度,对其禁牧、春季休牧、草畜平衡区管护等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三是持续加大联动执法、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采取不打招呼、现场取证等形式开展休牧期和放牧期巡查,并将巡查结果向苏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及时交办休牧期、禁牧区违法放牧案件线索,在压实各级责任的同时,推动草原过牧监管从事后向事前预警转变、从行政处罚向指导科学放牧利用转变。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规定,严格落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与草原生态奖补政策资金发放相挂钩机制,对在禁牧区偷牧2次以上的或在草畜平衡区放牧超载率超过10%的,扣发牧户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
牵头单位:旗林草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5.加强基层综合治理力度。一是强化基层管理建设,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培训,组织开展苏木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围绕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责和类型、行政处罚的程序等内容,采取实地查看、经验交流与培训讲解相结合的方式,对从事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苏木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强化苏木镇执法队伍资金保障,配备统一的执法制式服装、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有效满足基层综合执法日常工作需要。三是利用多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加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当地牧民积极参与生态建设保护,提炼总结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的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新成效,开展全方位全景式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转变生产经营方式 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旗林草局、农科局
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苏木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压实综合行政执法队监督执法职责,强化嘎查奖惩权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旗委组织部要将草畜平衡工作纳入年度实绩考核指标范围,作为苏木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作用,依托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多元化的新闻载体,结合入户宣传讲解、发放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草原生态保护利用政策制度,提高牧民保护草原、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的自觉性,引导牧民增强草原保护意识主动性,调动牧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转变经营理念、科学利用草原,促进草原休养生息。
(三)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各类项目资金和金融支持,同时引导社会投资草原生态建设及牧区产业发展,探索草原保险试点。加大牧区建设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政策保障,采取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农牧民主动参与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和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总结推广。积极探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的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新成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从实践和理论层面提炼典型示范案例,及时上报自治区进行成果汇总,为全旗实现草原保护和合理利用、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