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 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 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内蒙古四子王国家地质公 园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
内蒙古四子王国家地质公园。以自然保护地界线为基础 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 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 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 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 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 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2个盟市共2个旗县(市、区)(具 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 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 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的盟市、旗县(市、区)名单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