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52401167430X8/2026-00042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文 号 | ———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2 17:55: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2026年5月19日至5月22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第七督导组非煤矿山组进驻我旗,对全旗2户正常生产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核查等方式,聚焦非煤矿山安全管控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


督导检查组重点核查四项核心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核查企业负责人履职、安全制度建设、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情况,督促企业守牢安全管理底线。二是严查重大安全隐患,严格对照相关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排查井下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监测监控、尾矿库排洪等关键系统,严防重大安全事故。三是夯实安全基础管理,抽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核查设备维保、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及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四是强化现场安全管控,深入井下作业面、尾矿库、机电硐室等重点区域,严查违章作业行为,核验安全防护、现场监护、隐患动态排查等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从源头防范作业风险。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导组现场逐一反馈,明晰整改规范与完成时限,要求企业逐项建立隐患清单,分类施策整改,严格执行闭环销号制度,严禁隐患未消除组织生产作业。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韩永庆就后续整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矿山企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清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坚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同类共性问题;压实整改举措,按期保质完成隐患整改,全力稳固全旗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正视问题、立行立改,从严从实抓好隐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持续深化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不断夯实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