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52401167430X8/2026-00001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 | |
| 发布机构 | 苏尼特右旗 | 成文日期 | 2025-12-10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的文件精神,按照落实稳岗工作要求,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现对2025年12月拟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16家企业及返还金额进行公示,公示中的企业后期如有不符合环保要求、失信企业或超出裁员率等情况,将不予发放稳岗返还补贴。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函、来访等方式到苏尼特右旗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7日。
联系电话:0479-7225533
联系地址:苏尼特右旗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附:苏尼特右旗2025年12月拟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