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15252401167430X8/2024-00096 主题分类 文  号 苏右供字〔2024〕58号
发布机构 苏尼特右旗 成文日期 2024-11-24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西苏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苏尼特右旗 发布日期:2024-11-25 16:16 浏览次数:
西苏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盟社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合作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供销[2024]121)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内党发[2016]6号和内政办发[2023]99号文件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办好内蒙古两件大事,坚持为农牧服务根本宗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为核心,围绕为农牧服务主责主业,紧扣为农牧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和为农牧服务根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强化合作、农牧民参与、为农牧服务要求,集中力量加快全旗示范基层社建设

(二)目标任务。2024年起,力争用3至5年时间,

在全供销合作社系统至少建设1个服务功能强、社会形象好、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示范基层社,引领带动全系统基层社提质增效,夯实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建设标准

“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建设的示范基层社应符合全国总社“七有”标准,具体概括为基本建设要求、实际管控能力、综合服务功能、经营服务实力等四个方面。

三、建设举措

(一)一要结合我旗供销社系统工作实际,作出整体规划合理规划未来三年(2025-2027年)建设任务,稳步推进“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建设工作。对标建设标准要求,围绕特色产业、农牧民生产生活需求,选择1家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发展潜力大、工作积极性高的基层社先行开展建设,示范带动其他基层社分期分批落实建设任务。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要与全旗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发展等规划相衔接,与供销合作社系统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旗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等专项规划相协调。推动我社现有基层社改造升级持续巩固提升。  

二要旗供销社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加强与上级联合社对接,协调更多资源向基层倾斜;旗供销社要发挥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强化行业指导、组织建设、政策协调、协同发展等职能,推进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协同发展,多措并举充实提升基层社服务功能;旗供销社要完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加强对基层社资产、财务、业务、人员等的统一管理,开展资产管理、网络运营、项目建设、人员调配等一体化运营,强化对基层社的实际管控能力,达到建设标准;要与涉农涉牧部门及金融、邮政、快递等企业合作,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及配套网点承接相关服务项目,实现一网多用、一点多能。

(二)盘活存量资产,完善治理机制。一是整合存量资产。现有资产清查基础上,稳妥推进确权登记,盘活闲置资产、改造、整合低效资产,统筹用于示范基层社建设。结合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行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将闲置国有资产用于支持基层社场所和设施建设,增强基层社实际控制力。鼓励基层社与嘎查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利用嘎查集体资产共建经营服务场所。二是要健全完善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和相关制度建设,引导基层社持续规范发展。要完善基层社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让社员与基层社交易得实惠、对基层社出资得回报。指导基层社规范财务制度,做实做准相关账目,对社员实行财务公开。

(三)广泛吸纳社员,优化人才队伍。一是规范入社。引导农牧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牧场、社有企业等经营主体,以货币、实物、土地经营权等出资加入基层社,形成紧密产权联结。通过农资饲草料保供、农畜产品销售等,着力吸引在全旗带动能力强、经营规模大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加入基层社,形成稳固业务联结,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二是优化队伍。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嘎查“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选优配强基层社经营班子。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用足用好“三支一扶”等政策,吸纳有志投身供销合作事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优秀返乡农(牧)民工、农畜产品经纪人和退役军人等加入基层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推动基层社与当地农机维修、畜群疾病防治业务合作,充实服务队伍,增强服务能力。旗供销社加大对基层社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挖掘提升现有人才潜力。

(四)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一是把推进基层社改造升级与实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有机结合。依托基层社建设苏木镇综合超市、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集采集配服务中心、电商服务站、寄递物流网点等经营服务设施,加强与邮政业务衔接,拓展苏木镇配送节点快递代理服务,提升快递中转分拨和农畜产品运销功能。建设农畜产品初加工及配套冷链设施,开展产品营销。要发挥基层社商贸经营服务网络优势,承接家电以旧换新、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等项目。二是把推进基层社改造升级与实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饲草料供应为基础,延伸开展农牧业机械操作畜群疾病统防统治、养殖技术推广、饲草料收储加工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为农牧民和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系列化服务打造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供销品牌”。三是把推进基层社改造升级与实施数字供销”建设有机结合。组织基层社参与建设供销集配体系和发展集采集配,助力打通农畜产品下行“最后一公里”。推动社有企业带动基层社,通过产销对接共建农牧业产业链,开展农资饲草料及日用品联采分销、农畜产品分购联销等,为基层社经营赋能。

(五)突出社有企业带动,为基层社经营赋能。一是推进社有企业“渠道下沉”。引导社有企业与基层社建立购销合作关系,联合开展农资饲草料、日用消费品采购、农畜产品销售,帮助基层社降本增收。二是推进社有企业“技术下沉”。鼓励社有企业加快应用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支持基层社发展电子商务、数字农业、智慧农服等新产业新业态,拓展信息技术应用场景,带动基层社发展新质生产力。三是推进社有企业“人才下沉”。建立社有企业经营管理骨干到基层社挂职和基层社人员轮岗交流机制,为基层社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四是加强旗供销社与旗金融部门的合作关系,解决基层社融资难问题。五是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根据基层社建设需要,每年选定1-2家旗社直属社有企业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旗县社对社有企业相应提出工作要求。

四、建设步骤

(一)建设启动阶段(20248-202412月)。制定我旗贯彻落实“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先行启动开展2024年“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示范基层社建设。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5年1月-2027年12月)。全面推进“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建设工作,2025年-2027年完成至少1家以上的建设任务。

(三)巩固总结扩面推广阶段(2028年1月-2028年12月)。

“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建设项目进行巩固总结,挖据典型,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加强学习交流和宣传推广,进一步开展示范基层社建设全覆盖规划工作。

五、建设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旗供销社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与盟社积极沟通,统筹指导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着力抓好督导落实,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任务,按时汇总报社合作指导处备案。

主动沟通协调,强化政策支持。旗供销社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汇报,主动与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农牧、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示范基层社建设,推动解决基层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职工社会保障、土地房产确权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发挥示范效益,强化宣传引导。旗供销社要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成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展现全旗基层社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实效。持续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为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