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财政局

办公地址: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新区财政局办公楼3楼   联系电话:0479-7213373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旗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旗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旗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全旗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全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承担全旗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全旗年度预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和汇总全旗财政决算。组织编制全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大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报告财政决算,公开财政预决算。组织拟定全旗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办理全旗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三)组织实施全旗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旗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财政部门资金存放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四)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拟订全旗政府采购目录。按照“管采分离”的要求,对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等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管理全旗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六)负责全旗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七)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盟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与制度规定,依法拟订全旗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与办法,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的规模控制、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和统计分析工作,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八)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消耗定额。根据旗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旗国有企业资产,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

  (九)管理财政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各类资金。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介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预算国库股、农牧科技股、综合服务股、经贸投资债管股、国资监督管理股、教育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行政执法股。

  办公地址: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新区财政局办公楼3楼   联系电话:0479-7213373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负责人:莫日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