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苏尼特右旗人社和医保综合楼2楼 联系电话:0479--2247851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旗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全旗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对全旗医疗保障基金的收支结算、审核、拨付和稽核工作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盟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盟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盟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盟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保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医疗保障股。
办公地址:苏尼特右旗人社和医保综合楼2楼 联系电话:0479--2247851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负责人:桃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