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苏尼特右旗卫健委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9-7222654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有关卫生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旗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全旗老年健康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严格执行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准入管理监督。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组织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负责老年健康工作。

  (九)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并实施蒙中医药发展规划,保障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

  (十一)负责全旗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旗爱国卫生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十五)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苏尼特右旗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牧区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发展。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实施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旗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旗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旗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机制。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及时向旗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地方性药品标准和规范,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旗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发展和信息股、法制宣传和综合监督股、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股、医政医管药物政策和体制改革股、基层卫生健康和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蒙中医药管理股。

  办公地址:苏尼特右旗卫健委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9-7222654 

  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负责人:车文生